认识西方民主的真实
2017-03-01沈聪
西方没有2000年民主传统
本刊记者沈聪(以下简称记者):钱教授,您好。西方民主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有其特定的含义,请您先谈谈什么是民主?
北京大学历史系钱乘旦教授(以下简称钱乘旦):按照一般的理解,民主是所谓“多数人的统治”,这是古代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政治制度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个人的统治”,也就是君主制;第二种是“少数人的统治”,也就是贵族制,或者说是精英制、寡头制;第三种是所谓的“多数人的统治”,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就是民主。
迄今为止在西方历史上出现过两种民主形式,第一种是古典民主,就是古代希腊城邦的公民民主;第二种是现代民主,是在现代民族国家范围内、以代议制形式存在的民主。
记 者: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发源于古希腊的城邦雅典。请简述一下古典民主的历史。
钱乘旦:古典民主也叫城邦公民民主,它发生在古代希腊这块土地上。在公元前800年左右,古希腊出现许多很小的政治实体,叫城邦。城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们的地域狭小。后世的人经常会把雅典和斯巴达拿出来作为希腊城邦的典型来讨论。古典民主基本上通过这样几个机构在起作用:一是执政官,也就是行政首长;二是议事会,负责政务,相当于现在的政府;三是公民大会,一切有公民权的人都可以参加、参与讨论城邦事务。斯巴达的制度比较精英化,权力比较集中。公元前43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结局是雅典被打败了,斯巴达却胜利了。战争的结局造成了希腊思想界一边倒,许多人说雅典的制度不好,斯巴达的制度反而好了,其影响不仅在那个时代起作用,而且在以后一千多年时间中都起作用。雅典不仅在战争中被打垮,自身的制度也发生变化。它丢掉自己的民主传统,转而实行僭主制。最后,希腊北方一个叫马其顿的地方,征服了整个希腊。这以后,亚历山大登场了。他带着由整个希腊组成的军队打向东方,一直打到印度河边。亚历山大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专制君主,古典民主就此结束了,以后再没有恢复过。
而罗马起先是一个城邦,后来变成一个共和国,再往后,就变成一个帝国,领土越来越大。历史的事实是:古罗马似乎是人类政治制度的试验场,它有王政,有僭主政治,有共和制、贵族制、帝制,也有强人政治和军事统治,人们想得到的政治制度在古代罗马都出现过,唯独没有民主制。
记 者:西方人说:雅典的制度是永恒的,一直延续到今天。西方民主制度已经有两千多年历史了,延绵不断。您认同这个说法吗?
钱乘旦:不认同。西罗马帝国崩溃后,在西欧封建时期,我们所理解的现代国家是不存在的,国家的主权被分割。在这样的政治结构里,在领地和庄园里,领主是他这块领地上绝对的主人,农奴连人身自由都没有,完全谈不上民主的权利。按历史学家的说法,西欧这种状态大约延续了一千年,这就是后来西方人所说的“黑暗的中世纪”。
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包括地理大发现、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这些变化使西方迅速追赶并超过了东方。西方崛起的第一步,就是依靠專制主义王权(absolute monarchy)来统一国家、消除分裂的。专制国家是以民族作为支撑点、以高度集中的权力作为统合手段的新型国家,它是一种新的国家形态,是大家所知道的“民族国家”,是民族国家的第一个阶段。我们回溯每一个西方国家的历史,几乎都经历过专制主义阶段,早起步的国家早经历这个阶段,晚起步的国家晚经历这个阶段,不经历专制主义的地方不形成现代国家,晚走一步,就比其他国家落伍许多。
我们梳理了从古希腊到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初期的西方历史,跨度从大约公元前800年到公元1800年,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可以称为“民主”的时期只是在公元前6世纪初到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公元前404年)这一段不到200年的时间里存在。大家可能感到惊讶:完全不像有些人所说的,西方有2000年的民主传统!
西方现代民主的历史只有89年
记 者:如您所述,自公元前4世纪以后,民主就在西方丢失了,一丢就是2000年。那么现代民主的源头在哪里呢?
钱乘旦:丢失的民主是古典民主,它和现代民主不是同一个东西。现代民主不是从古典民主发展出来的,它的源头在中世纪。
专制国家出现的时候很有道理,因为它帮助西方走出了封建状态,走进了现代;但它又是非常没有道理的,因为它以民族的代理人自居,却剥夺了民族的权利。这是专制主义的悖论。为了扭转这个悖论,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这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缔造了一种新的体制,叫君主立宪制。在这个制度下,王位是被保留的,不像克伦威尔时期那样把王权推翻;但国家的权力中心转移了,转移到议会手里,议会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议会取得国家主权,这是英国的创造。
记 者:很多人以为有了议会就有民主,议会统治就是民主制。您认为呢?
钱乘旦:这是一种误解。议会只是一种形式,它可以在任何制度下发挥作用,为任何制度服务。英国的议会在13世纪末就形成了,发展到“光荣革命”,经过大约400年的演变,议会的传统一直没有中断,但议会的角色却不断变化。在封建时代,议会是等级君主制的议事场所;在专制时代,议会是专制王权的统治工具。英国的都铎王朝是一个专制的政权,却通过议会进行统治。这个政权非常有趣,人们通常以为议会和专制权力水火不相容,但在都铎时期,议会和专制王朝却水火相容。议会反抗王朝的统治是在斯图亚特时期,那个时候,议会成为革命的领导核心,是革命的大本营。复辟以后,议会再次成为王朝的工具,但后来又发动“光荣革命”,彻底改变了英国的制度。由此可知,议会是英国历史的逻辑结果,而不是希腊、罗马的继承人。
“光荣革命”以后,议会成为权力的中心,但民主制度并没有到来。“光荣革命”解决了一个人统治国家的问题,但创造的是“少数人的统治”,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精英的统治或贵族的统治。“光荣革命”之后的150年是典型的贵族时代,在英国,就是几十个大贵族通过议会来进行统治。
恰恰由于“少数人的统治”,英国率先走上了工业化道路。长期以来以贵族为中心的社会结构被打破了,产生了两个新的社会集团或“阶级”,一个是工业家—企业家—资本家集团,他们构成资产阶级;一个是穷人—受苦人—打工者集团,他们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是工人阶级。这两个集团都反对贵族政治,要求进行变革。
经过几十年的斗争,旧制度终于开始变化。这个过程在英国历史上叫议会改革,从1832年—经过总共5次议会改革—到1928年,英国实现了不分性别、不分贫富、不分职业、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信仰的平等选举权,现代民主制度也在英国最终确立。1928年离现在多少时间?只不过89年!这就是现代西方民主的真实年龄。
美国的制度和英国的制度相差并不大,美国有议会(“国会”),国会包括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有国家元首(“总统”),还有几乎和英国一样的司法体系(“普通法”)。但是英国有国王,美国不要国王;英国有贵族,美国不要贵族;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只有“英国宪政”(British Constitution),美国制定了一部宪法,最高法院行使宪法解释权。美国与英国最大的不同是,美国让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彼此对立、互相制衡,这叫“三权分立”;英国的三权是不分立的,它们融合在同一个议会之内。
作为一个新的国家,创造了一种新的制度,它必须有合法性。就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而言,它们都不存在合法性问题,这些国家的合法性是由历史赋予的。美国人认定:是人民给了这个权力,人民把权力交给人民代表,人民代表既然得到人民的授权,就可以行使这个权力,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决定这个国家今后的命运,同时也决定国家范围内人民的命运。古典民主由公民直接行使权力,代议制却是由人民的代表代表人民管理人民!这种合法性理论是由美国人发明的,这个发明就奠定了西方现代民主的基础——所谓“代议制”民主。 从这时起,民主的内涵(“多数人的统治”)和民主的实践(“代议”)就分手“拜拜”了。
西方代议制的最大悖论:理念与现实背离, 原则与事实脱节
记 者:现在有一些人把西方民主体制推崇为世界典范。您怎么看?
钱乘旦:看西方的选举制度,如果说代议制的合法性依据是“人民授权”,那么运作原理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仍然以英美为例,看看“人民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简单地说,英国议会选举采用“领先者获胜”的原则。英国现在有600多个选区,每一个选区选出一名下议院议员。假设某个选区有5名候选人、100个选民,每个选民都投了票,经过激烈的选战后,候选人A得20张票,候选人B得20张票,候选人C同样得20张票,候选人D只得到19票,候选人F得到21张票,那么,得21票的候选人F就胜出了,他成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下议院议员。这就是“领先者获胜”。但问题来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怎么体现呢?我们知道他只得到21票,是个明显的少数,不投他票的有 79人,他们才是多数;可是另一方面,他得到的票比其他候选人都多,所以也是个多数,叫“相对多数”,而不是“绝对多数”。讲到这里,大家发现西方人很会制造概念,相对多数明顯违背多数原则,然而只要“相对”一下,就变成多数了。假如,在整个英国600多个选区中只有这个选区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其实不大;但如果在几十甚至一两百个选区中都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就大了。换句话说,选出来的这一届议会,不是由多数选民选出来的,而是由少数选民选出来的。少数选民选出了一个多数的议会,这个议会组建一个多数的政府,这届政府以多数人的名义进行统治。
美国的总统选举采用选举人制。一个选区选出的选举人,哪一个党占了多数,这个党就“通吃”,把所有选举人都归到自己名下;当一个州各选区结果都出来后,哪一个党得到了更多的选举人,这个州的全部选民就都归这个党了;然后,再用同样的办法到全国去计票。这种“通吃”的办法有可能使少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变成由“多数”当选的候选人,再用多数的名义进行统治。
在西方国家中,德国、意大利这些地方采用比例代表制,就是根据大选中每一个政党的得票率按比例分配议会席位。然而现实却是:参加竞争的党派会很多,选票会很分散,没有哪个党可以获得多数选票,于是只好组建联合政府,让参加政府的各党选票相加总和可以超过50%,以保证“多数”原则得以实行。但这样的政府是很不稳定的,党派联盟很容易破裂,政府更迭非常频繁。
“相对多数”能确保在选举中产生一个“多数”,尽管这个多数有可能不是真正的多数!“相对多数”把选票集中在两个党手中——所谓的“两大党”,其他党派、其他政见、其他选民早就被排除了,尽管这些“其他”加在一起,可能是真正的多数。所以,理念与现实背离、原则与事实脱节,是代议制民主的最大悖论,这个悖论永远不可解决。
民主不是万能药,民主又是个好东西
记 者:您认为民主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哪里?
钱乘旦:要知道民主能做什么,首先要知道民主不能做什么。
第一,有人说,有了民主就可以解决腐败问题。其实,民主制度不能解决腐败问题,相反可能是腐败的温床。雅典的政治其实是很腐败的,尤其在伯里克利时期,当时有公民大会,也有500人大会,并且都发挥实质性作用。但一些精明的人拿钱去收买大会的成员,让他们按自己的旨意行事。通过收买,精明的人就能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比如制定某项政策,或者罢免某个官员。与此相似,英国的“旧制度”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买选票,贵族们花钱,让选民按他们的意图投票,选出他们指定的人。在韩国,不少总统上台时都以反腐败开始,然后又因腐败被赶下台,等等。无数事实说明,民主不解决腐败问题。解决腐败问题的是法治,是严格的法的约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有人说,西方发生工业革命,尤其是英、法最早发生工业革命,原因是有民主制度。这是不对的,完全说反了。前面说过:由于工业革命的爆发,社会结构被改变了,这样才产生了民主的要求。因此,民主是工业革命的结果,而不是工业革命的原因。没有工业革命,是没有现代民主化进程的。看一看世界各国的历史,工业革命几乎都发生在既非一个人统治又非多数人统治的时期。这是历史事实,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是这样。
第三,有人说,民主是和平的保障,民主国家不发动战争。这是西方人为自己辩白。伊拉克战争是谁发动的?利比亚战争是谁发动的?越南战争是谁发动的?相关的例子多得很。
第四,还有人说,有了民主就有法治,首先要民主,才能有法治。但历史的事实恰恰相反。还以英国为例。英国大宪章的实质不是民主,而是法治,是依法办事,国王也要遵守法律,所谓“王在法下”。大宪章签署于1215年,到英国革命推翻专制王权是430年,到“光荣革命”建立君主立宪制是470年,到第一次议会改革开始走向民主化是600多年。在这么长时间里,法治始终被看作是英国最宝贵的传统。任何游戏都要有规矩。民主也要有规矩。只要有一人不守规矩,民主制度就无法运作。这样,我们就知道什么是好民主、什么是坏民主。“好民主”的前提是高度的法治,“坏民主”发生在没有法治、或法治不健全的地方。香港的 “占中”行为就非常危险,因为它企图超越法治;台湾的所谓“太阳花学生运动”已经破坏了法治的根基,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是难以估量的。
但如此一来,民主还有什么用呢?第一,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要解决的是与政治权力相关的问题,即用非暴力手段解决权力的分配与更替。按照民主的制度安排,人们只要按规矩出牌,就不必用暴力手段解决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以及政权更替。
第二,民主提供了一个出气口,让民众泄愤。民主的出气口就是每个人手上的一张票。不满意就不投他的票,气就算出过了,情绪也发泄了,尽管这张票事实上没有用,不满意的那个人还是当选了。不过那也没办法,民主的程序就是这样。西方社会在民主制度确立以后就趨于稳定了,在此之前常常是动荡不定的,甚至有溃乱的风险。
第三,在理论的层面上解决了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即“权力是谁给的”这个问题。人类历史上也有其他合法性来源,比如武力打天下,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种权力更替的方式是非常暴烈的,总是对社会造成破坏。世袭制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然而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得不到人们的认可了。相比之下,民主的合法性更契合于现代的理念,所以它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价值。
尽管说民主解决不了很多问题,但有这三个用途,就已经很好。所以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我们需要建设民主。
民主的形式可以很多,西方代议制应该不是标准的版本,也不是唯一的版本
记 者:借鉴历史,应如何建立适应我们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
钱乘旦:西方的模式建立在西方的土壤上,搬到其他地方就水土不服。21世纪,西方用武力推行它的“民主”,结果是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都陷入动荡,“阿拉伯之春”已经变成“阿拉伯之冬”了,惨痛的教训已经警示了世人。非洲很多国家生搬硬套西方的民主模式,结果造成部族混战、国家动乱、生灵涂炭。历史告诉我们,民主是建设出来的,不是拿过来的;民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足够的耐心。
亚里士多德在讨论民主的时候,脑子里只有希腊城邦的公民民主。尽管如此,他已经指出了古典民主的重大弊病,就是混乱。现代西方的代议制度克服了混乱,却背弃了古典民主的基本原则,即“多数人的统治”。我们这样来考虑问题:君主制是一种权力向上的政治结构,权力一层一层向上负责,最终集中到一个人手里;贵族制(寡头制)也是一种权力向上的政治结构,权力一层一层向上负责,最终集中到一批人手里。民主却是权力向下的,国家的每一个层级都对人民负责,人民则监督国家机关。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构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主,可以创造出很多具体形式。
代议制民主并非一无是处,它的作用仍然显著,但是,可否设想一种更高层次、更贴切的民主,让人民由被动选举变成主动检查?我们可设想一种 “考核的民主”。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干部考核是由组织部门进行的,基本上是领导检查下级的情况。可以设想把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结合起来,让群众参与干部考核;每一个人都可以对政府的工作作出评价,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官员,应该离开领导岗位。官员向群众负责,而不仅仅向上级负责,这就把权力的指向扭转过来了,官员们应该意识到,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
民主的形式可以很多,西方代议制应该不是标准的版本,也不是唯一的版本。在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需要发挥群众的创造力,让人民参与制度设计。民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它需要积累、需要经过长时期的完善。如果说西方社会从英国的工业革命开始酝酿民主化,那么经过150年,到20世纪上半叶,才初步完成这个过程。美国到1970年,民权运动告一段落,才走完民主化进程。历史的经验值得我们高度注意,民主建设需要有法治的保障,在法治保障下,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社会主义民主一定能在中国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