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在行动
2017-03-01
南宁市兴宁区(通讯员 黄世媚)自2016年10月17日起,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劳动用工情况日常监控管理工作。此次检查是根据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名单组织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员、协查员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监控,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退场等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监控。及时建立与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共检查56个工地,涉及劳动者8006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用工单位涉嫌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立案查处。
桂林市兴安县(通讯员 陈端正)2016年12月15日至31日,桂林市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3个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49户涉及农民工6200人,责令4户建筑企业补发农民工工资189万元涉及农民工135人。
据悉,2016年来,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投诉案件35起,依法结案33起,对10个用工单位做出行政处理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个行政处理决定,涉及农民工211人,涉及农民工工资225.9749万元,社会保险费68.47万元;行政处罚3个用工单位,罚款0.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处理群体性投诉案件2起,涉及农民工56人 34.47万元;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00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18个,涉及职工人数9150人,针对22个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桂林市全州县(通讯员 王滋创)1月10日,在桂林市全州县务工的吉林籍农民工史某代表73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兄弟,给全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来了两面锦旗,感谢该大队在春节到来之前,帮他们追回被拖欠一年多总额97.8万元的工资。
截至2016年12月底,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劳动保障案件49件,不属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范围不予立案的5件,立案44件,结案43件,结案率达97.7%;已为36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539余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缴交社保费58.4万元;检查用人单位573家,涉及人数3.95万人,书面材料审查389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67份,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梧州市藤县(通讯员 覃海玲)2016年梧州市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下工地、察实情、巧化解、快办结的工作方法,解决了多起重点难点欠薪案件。2016年1—12月共检查用人单位467家,受理各类劳动监察案件48件,为149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759.24万元。
主要做法: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在受理劳动者咨询、投诉举报,进行案件查处、一线调解、开展联合执法、日常巡察时,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用人单位守法和劳动者维权意识。
二是注重業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积极组织全县7名专(兼)职监察员参加区、市统一组织的劳动保障监察证换证培训,并在日常劳动监察中注重专职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配合执法,形成了以干促训、学用结合的良性循环。
三是强化巡查检查,严打恶意欠薪行为。全面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季节,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通讯员 罗荣华)1月18日,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某煤矿农民工一行10多人,拿着写有“依法保障劳动者,贴心为民暖人心”的锦旗,赠送给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对他们节前成功讨薪表示衷心感谢。
春节前夕,该县劳动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全县易发生拖欠工资的煤炭、建筑、餐饮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实现春节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为42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