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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乡的关系影响了《以父之名》

2017-03-01林培源

博览群书 2017年1期
关键词:短篇小说小说

算起来,《以父之名》是我个人第五部长篇小说了。小说的篇幅和之前的四部长篇(《薄暮》《锦葵》《欢喜城》《南方旅店》)差不多,完稿时将近14万字。我第一部长篇《薄暮》是我19岁那年写的,从高三的暑假到大一的军训结束,成稿时全书有18万字,当时我还在深圳大学读书,记得写完那晚是平安夜,外面热闹得很,而我却窝在宿舍,沉浸在完稿的兴奋中激动不已。那段时间没日没夜,下了课就闷着头写,不懂章法,也不知天高地厚,就这么凭着一股年少的傲气和冲动写下去。如今想来,那种不顾一切地和小说与文字耳鬓厮磨的感觉,竟然美好得叫人心醉。

2008年我参加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拿了大学组一等奖,加上2007年高三时拿的第九届一等奖,我算是不折不扣的“蝉联冠军”了。然而,这个头衔并没有为我第一部小说的出版铺平道路。小说写完后,我一股脑儿地把小说书稿寄送给很多家文学刊物,却没有得到半点回应。2009年《薄暮》出版时我大篇幅增删,最后只剩下13万字。我没有想到,这样一部作品会把我推向后来的写作道路。时至今日,我再没有勇气去重读当年的文字。毕竟那时年轻,文字还是稚嫩了些。可是如果没有踏出这第一步,也就没有后来其他的长篇和中短篇小说了。

到了写《南方旅店》,我给自己设了一个机关,用了嵌套结构。那时距离我写《薄暮》,又过去了四年。我喜欢自己和自己较劲,所以写得挺艰难。记得当时编辑还问我,你把小说结构弄得这么复杂,有必要吗?那是2011年还是2012年,我还在广州,在暨大读研。想起来,因为这件事,我差点儿和编辑吵起来。最终编辑被我说服了,这部小说最后也顺利出版了。回头去检视这部小说,“双重嵌套”“书中书”这样的技巧虽然带些实验性,但毕竟不是我原创,这点叙事的伎俩,我做得比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等前辈大师们差远了。

《南方旅店》出版之后,我就知道,我必须做出一些改变,因为我深刻地意识到,我遇到了创作的一个坎儿,遇到了所谓的“瓶颈期”。要如何解决自身写作的问题?我反问自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应该老老实实地回归基本的小说训练,踏踏实实训练自己在小说叙事、描写、结构、语言和人物刻画等方面的基本功。没有这些,再写下去,只会将才华盲目耗尽。我不谙诸如青春、校园、爱情这样的题材,不想重复他人,也不想踩着自己的脚印孑然前行,所以,只能改变行走的路径,也许过程很艰难,但唯其如此,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路径。挤过一扇窄门,才能豁然开朗。

大概是在2012年年底,我中断了长篇的写作,重新投身到短篇小说的创作上来:从最开始的《小镇生活指南》(刊《文艺风赏》2013/07)、《他杀死了鲤鱼》(刊《文艺风赏》2013/09)、《躺下去就好》(刊《西湖》2013/11),到《一个青年小说家的肖像》、《邮差》(刊《花城》2015/09),再到《青梅》(刊《青年作家》2014/03)、《奥黛》(刊《山花》2014/04)。这四年间,我断断续续写了二十多部短篇小说。这些作品的水准参差不齐,但我心里清楚得很,我在进步,我做了很多不一样的尝试:实验性的、先锋的、传统的、现实主义的。每一则短篇都是一种可能性,我喜欢挑战自己,绞尽脑汁去写,慢慢的,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调子,像一样乐器,吹奏出独属于你的曲子。

这四年是我短篇小说的集中创作期,也是一个自我规训的过程。其中《躺下去就好》《邮差》和《他杀死了鲤鱼》都译成英文了,而我最喜欢的《白鸦》也会译成英文。因了这批短篇,才有2013年和2014年的小说集《第三条河岸》及《钻石与灰烬》。《第三条河岸》收录的作品可以算作“系列”小说,它们大部分被我归入一个叫“清平镇”的虚构的地方,故事的背景,当然还是我熟悉的潮汕老家。到了《钻石与灰烬》,各个篇目又有了拓展,不再局限于“清平镇”,它们生长开来,有了彼此异样的舒展的眉目。我敝帚自珍地爱着这些短篇小说,不管是叙述技巧,还是对故事结构的掌控,抑或是对小说这门艺术的理解,我在创作它们的过程中,渐渐有了更深刻的体悟。接下来,我的野心又勃发了,我谋划着,我应该重新进军长篇小说的疆域了。

2014年6月底,我硕士毕业,7月伊始,从台湾旅行回来之后,我投身到考博的“二战”,到2015年4月,这中间我只写了一则短篇《濒死之夜》(刊《文艺风赏》2015/11)。我没想到的是,它会被深圳的“山顶剧团”改编成一部实验性的舞台剧。2015年4月,《濒死之夜》(更名《水猴》)还没发表出来,就在深圳的蛇口影剧院做了首场试演。首演那晚,蛇口影剧院坐满了人,我在深圳的一些朋友和同学,也都赶来捧场了,我和导演还有制作团队坐在观众席前排,看着精心制作的舞美、灯光,三位演员惟妙惟肖的表演,一种激动的心情充盈了我的身体。我仿佛又回到了写《濒死之夜》的状态。我没想到,“山顶剧团”能将这篇晦涩的小说改编得如此到位。导演兼编剧写了好几稿剧本,反复修改,最后给我的定稿,我是在飞北京的航班上一口气读完的。读完的那一瞬间,我心中的大石头落地了,因为我知道,导演理解了这个故事,他抓住了我写这篇小说的初衷。

2015年4月,考博告一段落,我重新拾笔,花了三个月,完成新长篇《以父之名》的第一部《阴翳年纪事》,题目套用了笛福的《瘟疫年纪事》(但是善良的读者,请相信我,我至今都没有读过笛福这部小说)。接下来的七八月份,我忙其他事,其间给广州图书馆做了两场读书活动,第二部《宋河》,直到我入学清华后才动笔写,从9月写到11月。那是我课业最忙也最身心俱疲的时候,11月,有一次我扁桃體发炎了,痛苦不堪,到医院看医生,打点滴,苦苦熬了几天,才缓了过来。所幸这部分最后顺利完成了。第三部《边境行走》,是今年1月我到广西防城港“采风”后才写的。寒假我在家时间充裕,《边境行走》的三万字,花了一个多月就写完了。过完寒假,我收拾行装返回北京,开学不久后,接着写最后也最重要的部分《伤逝》。我个人非常喜欢《伤逝》,它是整部长篇不可或缺的章节,同时也可当作独立的中篇来读。在《伤逝》中,我用了全知叙事(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将《以父之名》主人公阿喜的“逃亡”经历和家族背景重述一遍。所以,《伤逝》是“重讲一遍的故事”。

说到写小说的过程,我想了一下,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些年我喜欢喝咖啡(当然,作为一个潮汕人,茶是何时何地都不会放下的),有时我干脆就带着笔记本电脑到咖啡馆去写。喝咖啡让人精神亢奋,写的时候我听后摇,没有唱词的那种;现在除非必要,否则我不会熬夜写小说。我现在已经训练到白天也能写小说了。

我记得有一年作家余华到暨大讲座,他说,作为一个成熟的作家,他有召唤自己情感的能力。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的理解是,写小说的人没必要熬夜,只要精神充沛,环境适宜,就能安静下来进入“写”的状态。写作者应该反复训练自己进入文本的能力,也就是调整自己,像潜水员那样潜进文本的深海。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一个人不可能长时间不间断地写。我写《以父之名》,有时枯坐两到三个小时,只能写六七百字,有时多一点,一千多字,写到这个字数,一天的量就够了,不能再多,再多,状态就不对了,写下的文字,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以父之名》完稿那天,是4月18日。敲定《伤逝》最后一个句子,我还是控制不住失眠了。身体疲惫,精神却无比亢奋。接下来的十天,我几乎昼夜不停地对它做修改。我有文字洁癖,改动最大的部分是《阴翳年纪事》和《宋河》。这两章写得早,尤其前者,句子和修辞有些冗赘,都被我做了修饰,尽量让前后章节的文体风格相一致和协调。

《边境行走》基本没有大的改动,然后就是最后一部分《伤逝》了,为了让它更有“结尾”的感觉,这部分既不能太流畅,又不能进行得太迟滞,它需要一个渐渐收束的感觉,所以叙事的节奏感很重要。整部长篇,我都保持着相对克制舒缓的叙述节奏,倘若你读完《以父之名》,应该能体会到字里行间那种水一样流动的感觉。我要追求的,就是这种叙事的流动性。

《以父之名》原本想叫《到异乡去》,因为小说写的是“异乡人”的群像,但是请注意,我无意致敬加缪的《局外人》(英文Outsider,大陆有译本作《异乡人》)。后来我和朋友还有编辑商量了,觉得“到异乡去”这个动宾结构的名字不太恰当,遂作罢;又有朋友建议,干脆就叫《异乡》,但是总觉得不好,究竟哪里不好,又说不出来。

后来有天夜里,我和一帮朋友喝酒,隔天醒来时,有个名字从我脑海里蹦了出来,“以父之名”,四个字,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之所以取这个名字,一来是因为它契合我小说人物的身世(如果你仔细读完小说,会发现小说里的人物都是“缺席”了父亲的人),二来是因为“以父之名”有着较强的隐喻和象征的意味,这里的“父”,是地理上或者精神上的故乡。

我在《以父之名》里着重处理的便是一个人和他的故乡的关系。小说中的“异乡人”不仅包括主人公阿喜、秋蓝和阿霞,也包括阿喜那个从越南远嫁到潮汕的母亲。同时,阿喜那个不是亲生父亲的父亲,也是他生活的潮汕小镇里格格不入的“异乡人”。他们漂泊,无根,找不到身份的归属和认同感,他们既孤独,又痛苦。但我想表达的,又不仅仅是这样一种感情倾向和思考,内在的,《以父之名》和我自身的生活与精神状态休戚相关。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我要处理的一个相对隐藏的主题:个体与“父辈”/“父权”的关系。我写过的不少中短篇小说,如上述的《躺下去就好》《一个青年小说家的肖像》其实也涉及了“父”与“子”的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我甚至写过一则短篇小说,名字就叫《消失的父亲》(刊《青年文学》2014/01)。

《以父之名》的阿喜,想追寻他那个逃离了家庭的母亲的足迹,但是他永远也追寻不到;而留在身后的那个家,像一个巨大的黑洞,他不可能回去,也永远回不去。那个巨大的黑洞吞噬了阿喜的青春、存在和归属感,吞没了他生下来便断了的“根”,而《伤逝》中留在故乡的凄苦的父亲信德,就在这个黑洞中活着,既承受失去的痛,也试图去反抗命运的啃噬,并弥补因失去而落下的空白。这就是小说的主线,具体的情节走向或者人物的命运,或许当你读完了你有自己独到的体会。

我一直处在和“故乡”的紧张关系中,特别是每次返乡,这种“格格不入”的感觉更加强烈。有时我觉得自己和我那熟悉又陌生的小镇如此“不融洽”。毕竟写作的人敏感些,因此也就容易掉入自我圈设的精神陷阱中,但写小说的时候,我尽量保持抽离和超脱,警惕过度将自身沉浸在这样一种预设的价值泥淖里。所以写《以父之名》,我努力将自己的生活经历过滤掉,换了别人的视角,藏匿起情感来,就像福楼拜说的,作者应该像上帝一样,隐藏在作品背后。一个写作者,寫完小说就应该退出文本了,不该再喋喋不休讲述创作的初衷。我想,在这点上我犯了大忌,就像一个不称职的魔术师揭了魔术的秘密。

(林培源,1987年生,青年作家,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清华大学中文系在读博士生。已出版短篇小说集《钻石与灰烬》(2014)、《第三条河岸》(2013)等六部作品,短篇小说《濒死之夜》获得第四届“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佳作奖。长篇小说《以父之名》于2016年12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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