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网约车细则:坚持“京车京人”“沪人沪牌”
2017-03-01
星岛环球网消息:继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和制定,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正式对外发布。
央视新闻报道,在国家规定和授权的基础上,北京网约车细则细化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相关许可和要求,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
车辆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8L,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驾驶员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也就是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
新政发布后,网约车将与传统出租车在价格、营运车辆规格、营运规范等方面进行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经营。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副局长 马瑞表示:主要是推动巡游车(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促进巡游车(出租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安全的、便捷的出行服务。
征求意见 新政做出多处调整
2016年10月8日,北京市公开发布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那么,大众都反映了哪些意见,管理实施细则前后都做出了哪些修改呢?据了解,在征求意见阶段,北京市政府共收集社会公众有效反馈意见和建议9246条。其中,“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受关注度最高,占总条数的36%。对网约车营运车辆必须为北京牌照的意见,超过90%的人表示赞同;对车辆排量条件要求的意见,表示质疑和提出修改意见的占到54%。
之后,经过多番讨论研判,在新版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旧有条目进行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由“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为“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并去掉了原条目中“7座乘用车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等,共计39处修改。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副局长马瑞说:这回调整完了以后,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车辆的轴距和排量上有所降低,跟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接近,但是又高于传统的巡游车(出租车),这样会为两个行业融合发展打下基础。
同时,与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一同发布的《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同样有政策规定上的新增或修改共83条。另外,在此次征求意见阶段、关注度同样较高的,“网约车司机必须为北京户籍”的意见,表示质疑的只占25%,因此在最终正式发布的文件中没有进行调整。
沪版网约车细则正式落地 仍坚持“沪人沪牌”
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的酝酿,备受瞩目的上海版网约车细则在2016年12月21日下午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跟10月8日公布的草案相比,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并未改变,上海市仍坚持网约车需“沪人沪牌”。
1. 仍坚持“上海人”“ 上海车”。明确“网约车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且“驾驶员应为本市户籍”。
2. 网约车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
3. 不再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4. 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不能“扫马路”和站点候客——“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网约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
5. 针对合乘车,对“人车绑定”的要求调整为以家庭为單位。
6. 为解决“打车难”问题,将综合考虑人口数量、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的投放规模。
7. 新政不设缓冲期,即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