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策略研究述评
2017-02-28陈捷谢松林
陈捷+谢松林
摘 要:为促进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合理保护,对近年来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策略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出若干普遍认可的保护方法与策略:区别保护民族传统体育、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创新、加强保护的机制建设、加快学科建设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在中小学校体育课程中的推广和普及、加大在全民健身中推广的力度、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大国际推广力度等。研究进一步指出现有成果中存在的问题,对后续研究给出了建议。
关 键 词:体育文化;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策略;中国;述评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7)01-0042-05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rational protec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 culture, the authors carried out a statistical analysis on achievements of researches on Chinese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 culture protection strategies in recent years, and summed up several types of commonly accepted protection methods and strategies as follows: differentially protect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 innovate on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 strengthen protec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speed up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nd strengthen professional cultivation; strengthen promotion and popularization in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s;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promotion in national fitness; boost industrialized development; increase the intensity of international promotion, etc. The authors further pointed ou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xisting achievements, and offered suggestions for follow-up researches.
Key words: sports culture;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protection strategy;China;review
自“西学东渐”,西方体操被引进国内学堂至今,西方现代体育在我国遍地开花,而民族传统体育却日渐萎缩。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我国综合实力的快速发展,国内掀起一波“传统文化热”浪潮,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传统文化的一员逐渐得到重视。近年来,保护传统文化被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连续把文化建设摆到空前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发扬优良传统文化。在此政策背景下,研究民族传统体育的学者越来越多,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概而言之,当前学术界一致认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体现了我国各民族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思想,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必须加以保护,并提出诸多具体的保护策略。但现实中我国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效果不尽如人意,这首先应该归因于理论的薄弱。理论指导实践,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该如何保护,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进行保护才合理有效,都仍是开放的课题,同时也是极其重要和紧迫的课题。文章对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搜集、研读,将学者们普遍认同的一些观点进行了归纳整理,期望能对该课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1 保护策略研究现状
通过中国期刊网数据库进行高级检索,键入 “民族体育”,或含“传统体育”,或含“民间体育”,或含“民俗体育”,进行篇名精确检索,得到11 437条结果;然后键入“保护”,或含“发展”,或含“传承”,或含“继承”,或含“现代化”,在结果中精确搜索,得到3 531条结果;再键入“对策”,或含“策略”,或含“方法”,或含“方式”,或含“途径”,在结果中精确搜索,得到467条结果(检索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从数据统计来看,自2004年以来每年发表论文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达62篇,近两年有回落趋势。通过研读和拓展阅读发现,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策略的研究,不同作者在某些問题和领域的观点相对集中和统一,现将这些意见归纳和整理。
1)区别保护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它的保护可分为保存和传承。保存是指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保存又称“静态保护”;传承是指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传承又称“活态保护”[1]。
由于我国民族众多、历史悠久,传承下来的民族体育项目很多。据《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的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有676项,汉族传统体育有301项,共计977项[2]。民族传统体育要保护和传承,但没必要也不可能全部传承下来,而是只有那些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项目才适合传承和推广,不适合传承的将进行文物性的保存,这一点在体育界是一项基本共识。
熊晓正[3]回顾总结20世纪初提倡民族传统体育的历史,提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封建文化和农业文明的产物,不能从狭隘的民族主义出发不经评判和筛选地提倡传统体育,而是要批判地继承。邱丕相[4]也认为“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但已没有生命力和存在价值的传统,我们没有惋惜的必要。只有在现实中依然存活、流传至今,并起着积极作用的传统,才是富有生命力的传统。我们的责任不仅是传承它,更要创造它、发展它。”因此他建议武术的保护应该“以积极推广为主,以消极保护为辅。”
2)民族传统体育现代化。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不仅要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齐头并进、相辅相成。对于活态保护的内容,还必须根据时代的要求进行创新。
任何民族文化都离不开对文化传统的继承,但是同样也离不开创新,创新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动力,更是民族文化保持先进性和实践性的根本所在[5]。白晋湘[6-7]认为现代化和国际化是当代世界文化发展的基本逻辑和基本趋势,应该促使民族传统体育向着汲取自身精华和借鉴现代体育优秀成果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特别提到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需要做适应性的调整。胡小明[8]也认为,“对古代传统体育的简单回归”和“对世界体育的单纯皈依”都是不可取的,民族传统体育应该“在螺旋上升中创新,成为现代体育发展的有机部分,为繁荣世界体育文化做贡献”。邱丕相[4]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应该加快对大众武术的创新研究,只有把传统武术融入广大民众之中,才能保持旺盛和长久的生命力。”另外,郑国华[9]164-178也系统阐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新的思路,认为“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要在意义和目标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始终要与时代和社会有契合点,通过服务于社会来寻求自身发展的现实道路。”他认为“在动机上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应该注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动态平衡。”
3)加强保护的机制建设。
屈植斌[10]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只有在有规划、有组织、有保障的运行机制下才能可持续发展。”而要做到有规划、有组织和有保障,离不开政府主导。有的学者还认为,政府支持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不仅必须,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9]133。在现实背景下,单靠市场的作用是做不到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这一可持续发展之保证的。为此,必须重申政府在私营部门和社会民间的合作下推行有关政策所具有的首要作用[11]。甚至还有学者[9]133,[11]溯本追源,认为我国政府以往不重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是导致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被动的主要原因之一。
学者们认为当前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尚未形成有机的运行机制,如白晋湘[12]认为,要加强体育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共享,建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公共服务协作机制。而屈植斌[10]认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运行机制应主要由规划系统、组织系统、保障系统、评估系统4大子系统组成。
(1)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的载体是组织,因此组织建设的意义重大。屈植斌[10]提出,民族传统体育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张基振[11]则认为要推进民间组织的发展。肖建忠[13]建议要建立华人华侨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与研究组织。持类似观点的还有郑国华[9]166,他建议发展壮大民间体育组织的力量,加强政府对民间体育组织的扶持;同时健全我国民间体育组织的管理体制,避免民族传统体育的无序和混乱;并主张政府应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当中,实现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角色转换。
(2)制度建设。制度是机制运行的保障。白晋湘[12]认为,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目前“尽管在《体育法》等法规中有所涉及,但缺乏合理的专项制度体系设计与具体制度安排。”郑国华[9]164认为,制度建设要将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为扶持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政策、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刘凤虎[2]建议制定鼓励开展区域性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的政策。为了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的发展,他提出要加强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的制度建设,包括表演和竞赛制度,以及各种管理制度。
(3)保障系统建设。提供保障是政府组织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组织和管理效率的基本条件。张基振[11]认为,与目前政府对竞技体育发展的经济支持力度相比,民间体育可以说是严重“缺血”,建议要加强对民间体育发展的经济扶持。屈植斌[10]提出应采取相应的政府投资、产业开发、社会捐助等手段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
4)加快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民族传统体育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的培养是其活态传承的必要前提,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重要手段。
(1)加快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建设。
“民族传统体育学”于1997年被认定为体育的4个二级学科之一。然而有的学者指出民族传统体育学至今在体育科学学会和教育部中的大学生体联都只有武术分会作为代表,这体现了“民族传统体育学的理论构建相当薄弱,它的课程设置也不甚明确”[4]。尹国昌等[14]则直接指出,科学而完善的理论是正确地继承和发展中华民俗体育文化的保证。中华民俗体育文化研究要在开展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发展和深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
就如何促进学科的建设,倪依克[15]提出,从单纯的体育科學视角或仅兼顾其民族性进行研究是不全面的,难以深刻分析、推论、演绎出各民族传统体育的本质特征。应以多学科角度透视为基础,多方位、多层面对民族传统体育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科学的理性探索。他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学借助体育人类学,可以极大促进学科的建设。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要依赖专业人才的数量增加和素质提升,是众多研究的共识。邱丕相[4]系统阐述了民族传统体育,尤其是武术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和经验,建议体育高等学府应该对传统武术传承的优秀年轻人敞开大门或者网开一面,打破唯竞技武术标准进行择生的考试办法。张基振[11]则认为要从高校教育改革入手,加快建立民间体育人才培养机制或渠道。白晋湘[16]对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的理解不止于专业人才,还包括普通的中小学生,认为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有多种方法:如拓宽高校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教育专业的口径,增设民族传统体育课程;在大中小学的体育课中增加民族传统体育的内容,特别是民族高等院校和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更应如此;通过举办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研讨班等形式提高现有体育教师、体育工作者的技术和理论水平等。
5)加强在中小学校体育课程中的推广和普及。
普通中小学生的民族传统体育教育是众多研究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学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之所以逐渐衰落,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民族传统体育在学校遇冷,就连民族传统体育的“带头大哥”——武术也概莫能外[4]。因此,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必须抓住学校体育这块重要的根据地。
(1)民族传统体育进课堂的意义。
邱丕相[17]指出,中国有3亿多青少年,学校是最重要、最广泛的传承武术的阵地,也只有将武术置于学校,通过青少年进行传承,才能更好地履行武术弘扬民族精神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刘凤虎[2]从史学的角度得出结论:任何一种运动项目从产生到流行,从普及到提高,无不是以学校体育作为中介完成的。他认为学校是体育的摇篮,是传承和发展传统体育的重要阵地。王岗[18]认为学校体育作为传播文化知识的主阵地,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研究还认为,在中小学体育尤其是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推广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因为这些地区在体育经费、场地、器材、师资等办学条件上存在着种种困难,使得这些农村学校难以执行体育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现代西方体育课程内容[19]。朱应明[20]还对南通市几所中学的学生做过教学实验,得出的结论是:从事民间体育项目的教学和按《大纲》教学对促进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发展,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有着相同的作用,而且个别指标效果更好。
(2)民族传统体育进课堂的条件。
罗玲[19]认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教材化要满足一些基本要求,包括健康性、优先性、主体性、经济性、民族性、趣味性、安全性等。夏琼华[21]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还就如何选择课程内容提出了一些原则,包括:筛选原则、因地制宜原则、考虑项目自身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原则。孟峰年[22]则认为,不仅要对项目进行筛选,还要对项目进行改造。
6)在全民健身中大力推广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最终是希望能落实为传承,即能够尽量保持本真的活态发扬。白晋湘[6]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在农村中有经济实效、易普及、群众基础广泛、健身功效好等优势。因此应该大力推进民族传统体育进入全民健身,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阿不利米提·阿不都热合曼[23]也持相同的观点,认为因人、因地、因时而异地借助少数民族体育的推广,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具有经济实用的价值和天然的优势。胡小明[24]则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在休闲时代大有用武之地,因此他倡导要充分发挥民族传统体育的休闲价值。
7)推进民族传统体育的产业化。
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无法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但能够走市场化的项目应该努力争取市场化。张基振[11]认为,资源开发是市场经济下实现民间体育保护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他认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产业化是一个双赢,不仅可以彰显民间体育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其本身就是一个保护、继承与发展的过程。不过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谨慎的意见,提醒国人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经济开发不能过分,要尽量保全它们的文化内涵,否则可能导致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遭受严重损失,甚至是消亡[14]。
(1)民俗旅游带动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产业化被论及最多的是旅游。比如白晋湘[6]提倡适度开发民族传统体育产业,促进民俗节日旅游经济繁荣。他还举出了一些例证,如国际风筝节、龙舟节和少林武术节等等。
民族传统体育历来是依存于民俗和节庆的,后者是前者的载体。而民俗和节庆则又是民俗旅游的核心内容。因此有些研究提倡要多还原民俗节庆,为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2]。另外郑国华[9]175建议政府应该给我国民俗节庆日以法定假日,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
(2)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有待竞技产业化的推动。
赛事是体育产业化的重要内容,有的研究提出,应通过竞赛带动各地群众性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全面振兴[16]。并建议在国家和省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中增设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破武术一项身单影孤的局面;允许汉族传统体育和汉族运动员进入民运会,增加竞赛的内容和激烈程度;成立更多的单项协会,组织更多的单项竞赛”[25]。
8)加大民族传统体育的国际推广力度。
当今是全球化方兴未艾的时代,文化全球化的最终结果是民族与世界的融合,民族传统体育的开放是大势所趋[26]。优秀的民族文化必然成为世界的文化,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需要进行合理的推广。
张基振[11]认为我国新闻媒体对民间体育的宜传还相当不够。他建议新闻媒体应当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从民族文化传播和知识普及的角度出发,对民间体育的保护、继承与发展发挥应有的舆论导向作用。刘凤虎[2]也持有类似的观点。另外龙国强[27]指出,中国武术对外宣传主动性不足。他在对法国、荷兰、意大利、德国等多个城市专业书店的调查中发现,外文版的武术教材、光碟、报刊稀缺。
在如何向国际推广我国优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方面,白晋湘[28]认为可以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并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路径选择。李颖[29]建议,民族传统體育可以借助孔子学院的文化载体,利用全球“汉语热”的契机开展对外交流。
2 存在问题与建议
得益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快速增强,以及国家文化战略的推波助澜,近年来体育学术界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研究的热情高涨,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提出很多有价值的保护策略,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总体来看,大家习惯性地陷入了宏观叙述,很多研究都是以民族传统体育整体的保护为研究对象,均认为只要是传统的都应该传承,而很少考虑什么样的传统体育文化才是应该传承的。如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但“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现有研究成果中严重缺乏如何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辩证取舍”和“推陈出新”的成果。相应的,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的现实效果也是令人担忧的。从程序上来看,没有辩证取舍的评判标准,保护就无从下手。所以,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取舍标准是亟待攻克的课题。
另外从性质上来看,每一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都不是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往往都是与封建时代的经济、政治、宗法等文化杂糅,因而在鉴别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时要深入的分析,力争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进行文化反思,谋求发展。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进行文化研究和田野调查的很少,大多停留于文献和思辨研究。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而言,田野调查所收集的原始素材是全部工作的基础,没有田野调查,不可能掌握实际情况,也就无法得出科学可行的意见。
总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必须要从实际出发。这个“实际”不只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现实,还包括它们的发生发展过程、本质属性和功能,以及在现代和未来社会的适应能力等。这也是今后研究应把握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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