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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减负”验收后照旧?

2017-02-28顾伟清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考试分数升学率教育部门

顾伟清

鉴于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体质不断下滑的状况,某教育行政部门下达了下午第四节课改为文体活动的“减负令”,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虎头蛇尾的怪象。

一、案例:文体活动昙花一现

某初中学校接到上级“减负令”后,决定每天下午第四节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顿时,操场上人头攒动,龙腾虎跃,绽放出一派青春的活力。有的奔跑着打篮球,有的挥动着网拍打羽毛球,有的单脚一高一低地踢毽子……尽管学生参与的项目不尽相同,但似乎都忘却了一天的紧张学习。

有些教师忧心忡忡:“如此下去,会不会影响教育质量?”校长私底下说:“‘减负驗收后照旧。”果然,好景不长,操场上的热闹场面戛然而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原来,“减负”验收合格后,该校就下令全部学生进教室“自主学习”。

学生被圈在教室里后,曾有学生咨询过,校长解释道:“现在升学竞争激烈,为了你们考上名牌学校,再也不能浪费时间了,故暂且取消文体活动。”也有教师担心:“假如上级来复查怎么办?”校长笑道:“根据以往惯例,不会来复查,即使来也会事先通知。”从此,“减负令”失效,文体活动昙花一现,再也没有光临过学生。

一场自上而下的“减负”运动,为何如此快地“夭折”呢?

二、透视:监督机制漏洞百出

不言而喻,该校这种虎头蛇尾的做法,既有悖于国家倡导的素质教育,又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从学校管理的角度审视,主要跌入以下误区。

1.理念上的错位。

有些学校认为,考试分数最能直接反映教育质量,因而视分数为学校的命根子。在分数至上的理念下,学校千方百计延长学习时间,成为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实施者。殊不知,教育的内涵是丰富的,包括德智体等方面。即使就智育而言,也包括学习兴趣、创造能力等方面。片面追求考试分数,显然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为社会发展潮流所唾弃。另外,有些学校看不到文体活动对智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利于思维的活跃,能够提高学习效率。如果挤掉必要的文体活动,不但身心容易疲劳,而且还会出现厌学情绪,反而欲速则不能达。案例中,校长的理念发生错位,错以为只有考上名牌学校,才是教育的成功。另外,还未能看清文体活动的价值,误以为开展文体活动是浪费时间。

2.监督上的薄弱。

有些地方教育部门纵容学校搞应试教育,没有尽心尽力地落实“减负”工作。 “减负”检查,犹如走马观花,形式大于内容,助长了一些学校钻空子的行为。尽管“应试教育人人喊打”,但地方教育部门害怕株连本区域的升学率,所以,检查出现“光打雷不下雨”的现象。学生虽苦不堪言,但处于弱势地位,即使向上级投诉举报,有些地方教育部门也是敷衍了事。即使到学校来督查,也是事先通知,做到心知肚明,和气一团。待到风吹过后,学校风景依旧。至于普通教师,更是敢怒不敢言,“吃学校的饭嘴巴软”;有些“先进教师”因为应试得益,更是“乐在其中”。案例中,校长笑道:“根据以往惯例,不会来复查,即使来也会事先通知。”这就是监督上薄弱的写照。

3.制度上的弊端。

“减负”运动,尽管声势浩大,但往往是虚张声势,落实到学校大打折扣。为何?升学竞争是排斥性相对竞争,既表现为学校与学校的竞争,又表现为区域与区域的竞争。这就是说,一个学校升学率的升高,就意味着其他竞争学校升学率的下降;一个区域的升学率上升,就意味着其他竞争区域的升学率的下降。现在的“减负”执法部门主要是地方教育部门,而他们又与下属各学校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链”。举起刀砍自己的腿,总是用不出力。同理,落实学校“减负”,总是手下留情。由于存在制度上的漏洞,各学校都琢磨上级的“心思”,临时装饰门面应付检查。案例中,校长说:“不会复查,即使来也会事先通知”。这句话道出了监督制度软弱的弊端。

三、对策:制度创新刻不容缓

当下,学生学习时间过长,而文体活动时间短缺,这已成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绊脚石。为此,切实做好对学业的“减负”工作,已成为燃眉之急。那么,该如何应对呢?

1.更新理念。

学校不能仅仅为了考试分数,而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应试教育,最多能提高升学率,但决不可能培养出杰出人才。应试教育,获得的是眼前蝇头小利,扼杀的是学生潜能。升学率高,充其量是外表光鲜亮丽的“应试名校”;为国家培育各种人才,尤其是杰出人才,才是名副其实的“王牌名校”。 因此,学校要更新理念,顶住应试压力,肩负起责任,决不推诿,哪怕责难丢官,也要走素质教育之路。同时,地方教育部门也要更新理念,摒弃统考排名的做法,力争为学校提供宽松的“减负”环境。

2.强化监督。

地方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减负”监督工作,决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出台“减负”条例,其初衷就是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除了做好验收工作外,还要做好复查、抽查等后续管理工作,防止“反弹”。尤其需要设立并张榜“减负”投诉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于违规的学校,要做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减负”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进行宣传表彰。如果地方教育部门,敢于动“真格”,那么“减负”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3.创新制度。

当今,中考命题权大都在地级市,势必造成下辖区县之间的恶性竞争。众所周知,中考招生主要面向本区或本县,这就为中考命题权下放到区县创造了条件。如果中考命题权下放到区县,那么,就消解了区县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考试制度上解除了区县教育部门的包袱,他们就能真心实意地做好“减负”工作。同时,区县招生制度也要进行配套改革,把重点高中的升学名额全部分配到各校。这样,从招生制度上解除各学校的应试负担,学校就会心甘情愿地配合做好“减负”工作。因此,各级教育部门都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制度。只有铲除制度上的弊端,才能最终破解“减负”工作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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