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加强城市地质工作指导意见
2017-02-28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补齐城市绿色发展的地质工作短板,到2020年完成城市地质调查示范,到2025年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地质工作全覆盖,以地质工作推动城镇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明确要求“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
针对城市发展当前面临的资源环境、城市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统筹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加强城市地质基础工作。创新城市地质工作理念技术方法,对城市地质资源、环境、空间、权属等进行全面调查;分类推进城市地质调查,综合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开发适宜性,支撑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建设城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二是主动服务城市开发建设。以城市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地质调查为基础,科学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激励政策,促进地下空间依法有序开发利用。
三是积极推动地质资源绿色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地热和浅层地温能的规模化开发利用,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促进地下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海绵城市和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建设;树立工程渣土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加强工程渣土综合、循环利用和统一平衡消纳;合理开发特色优质土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扩大城市绿色食品供给;积极开发地质文化资源,建设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增强城市自然文化魅力。
四是健全完善城市地质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城市地质灾害监测与共防共治,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健全地下水污染和土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地和地下水的质量调查和监测,强化对工业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管控。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规划,探索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地质资源环境统一规划与用途管制制度,坚持以城市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统一规划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二是完善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城市地质工作要求,推进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三是依托地下空间资源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规划执行、合同履行和空间资源环境监测监管制度。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加强城市地质示范引领,强化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地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城市地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