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血糖监测在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中的应用价值观察
2017-02-27顾光桂
顾光桂
(云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云南 昭通 657000)
糖尿病是我国老年人常见疾病,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和其他年龄段患者不同,其对低血糖反应性差,因此在制定治疗方案时需更注重安全性。传统指尖血糖和静脉血糖仅可反映当时监测血糖值,无法提供连续血糖信息和血糖动态变化情况[1]。本研究探讨动态血糖监测在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中的应用价值,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1月~2016年12月收治的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68例根据随机数字表方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动态监测组,各34例。对照组男18例,女16例,年龄61~78岁,平均年龄(67.61±2.13)岁;动态监测组男20例,女14例,年龄61~77岁,平均年龄(67.55±2.45)岁。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指尖血糖监测,在三餐前、餐后2小时、睡前、清晨空腹对血糖进行检测,连续监测3天,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动态监测组则实施动态血糖监测。连续3天用动态血糖监测系统监测,将动态血糖监测系统感应头置于上臂肱二头肌下端外侧皮下,连接安装好的动态血糖仪,自动开始记录,每11分钟采集传感器电流信号一次,每3分钟存储一个平均值(每24小时480个血糖值),并每天输入至少4次指尖血糖值进行矫正。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2-3]。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干预前后高血糖(≥10 mmol/L)、低血糖(≤3.9 mmol/L)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和1周内血糖达标率、低血糖发生率。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比较
两组干预前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无显著差异(P>0.05);动态监测组干预后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均短于对照组,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比较(±s)
表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比较(±s)
注:干预前后比较,#P<0.05;组间比较,*P<0.05
血糖最大波动幅度(mmol/L)动态监测组 49 干预前 149.38±20.25 43.54±6.56 11.73±2.65 6.05±0.65干预后 91.71±10.32#* 16.21±0.51#* 6.25±0.61#* 3.21±0.63#*对照组 49 干预前 148.25±20.21 43.49±6.71 11.02±2.66 6.07±0.62干预后 122.29±14.69# 30.92±2.25# 10.14±0.62# 5.12±0.61#组别 n 时间 高血糖持续时间(min)低血糖持续时间(min)血糖最大波动幅度(mmol/L)
2.2 两组患者1周内血糖达标率比较
动态监测组1周内血糖达标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1周内血糖达标率比较[n(%)]
2.3 两组患者低血糖发生率比较
动态监测组低血糖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低血糖发生率比较[n(%)]
3 讨 论
本研究中,对照组采用常规指尖血糖监测,动态监测组则实施动态血糖监测。结果显示,动态监测组1周内血糖达标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动态监测组低血糖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两组干预前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无显著差异(P>0.05);动态监测组干预后高血糖、低血糖分别持续的时间均短于对照组,血糖平均波动幅度、血糖最大波动幅度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
综上所述,动态血糖监测在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中的应用价值较高,可有效控制血糖波动,加速血糖达标,减少低血糖的发生,值得临床推广。
[1] 李晓蕾,齐晓玲,徐礼五,等.动态血糖监测系统联合胰岛素泵治疗新诊断2型糖尿病患者的疗效观察[J].中国糖尿病杂志,2016,24(3):219-222.
[2] 史春虹,季阳阳,白 然,等.实时动态胰岛素泵与“双C”方案对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疗效对比[J].中华医学杂志,2015,95(24):1930-1933.
[3] 翟迎九,方铭喜,张 菁,等.实时动态血糖监测联合胰岛素泵治疗老年糖尿病的临床研究[J].临床内科杂志,2016,33(4):27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