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抽样监测的组织管理及作用
2017-02-27司慧民吴志明
司慧民,吴志明
(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郑州450008)
跨省抽样监测的组织管理及作用
司慧民,吴志明
(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郑州450008)
近几年,在严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下,各级政府对畜产品及其投入品兽药、饲料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抽检的品种、范围不断扩大,批次不断增加,跨省抽检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支撑手段。笔者结合海南、广东、广西抽样经历,对跨省抽样监测的组织管理及作用进行分析总结。
1 组织管理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措施,跨省抽检监测任务是该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监测地区的检测结果上报也最客观公正。
1.1 任务承担单位和被抽检地区相关单位均要高度重视
任务承担单位在收到相关文件后就应尽快明确抽检计划和抽样要求从而制定跨省抽检监测方案,包括抽样监测时间、抽样范围、抽样环节、监测项目等,并将该方案发送给被监测地区相关部门。在预定监测时间前两周进行抽样人员培训。抽样人员应熟悉国家抽样及监测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所抽检样品相关知识、抽样方法及抽样量,明确被抽检样品的检测项目、抽样及封样时的注意事项、抽样单的填写、样品贮存及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等。监督室将最终抽检人员名单及联络人联系方式发送给被监测地区相关单位。
1.2 被抽检地区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做好配合
在接到监测方案后主动跟抽检单位做好沟通,按照监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初步选定监测区域,并将初步选定区域提供给抽检单位以备选择,在抽样过程中要配备车辆和相关业务熟练负责人进行配合抽检工作,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
1.3 互相加强监督
抽样人员必须到抽样现场严格按抽样程序取样,不得由受检单位或他人代抽,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留样和送样,为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在抽样过程中要体现两个“随机性”:一是体现抽样场所的随机性;二是体现抽样样品的随机性。为确保样品的随机性,事先不得通知受检单位,应从正常的生产、销售中随机抽取样品。同时,还要保证抽样过程的规范性。用“随机”和“规范”来保障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从而客观体现被监测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真实情况。被监测地区相关单位也应加强对抽检单位在抽样过程中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后期行政处罚的样品,抽样程序一定要严谨,抽样单的填写一定要规范,封样时样品、抽样单、封条一定要一致。双方互相监督才能确保监测工作质量。
2 跨省监测作用
跨省监测作用主要有两方面。首先从畜产品安全监管层面来看,跨省监测能更客观反映被监测地区的真实情况,避免自己监管自己合格率总为100%,监管部门害怕后续问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依法监管和行政决策缺乏客观实际为根据。
其次,跨省监测能促进各地区质检机构的交流沟通,取长补短,促进全国质检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管理人员可以相互交流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交流具体试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如在某次跨省抽样监测中,广东所在信息化建设上使其明确了今后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广西所在新旧实验室改造和仪器布局上科学合理,使其发现自身的不足。
承担跨省监测的各单位应具备“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危机意识”,把握好每次跨省监测的机会,不管是从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还是自身管理及建设方面,既要能为农业部交上一份“公正科学”的监测答卷,同时也看清自己在全国质检体系中的位置,找出自身的不足,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
S851.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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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7)08-0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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