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长城保护有法可依
2017-02-27
河北画报 2017年2期
跨界长城保护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长城旅游开发日益成为地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保存完好的长城段落在边界管理、开发利用方面的争议时有发生。与此相对的是,尚不具备开发利用价值的长城段落无人问津,缺乏管理。《办法》对处于行政区域边界的长城段落的保护、利用有了明确规定要求,毗邻各方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商开展长城段落的保护、利用等工作,推动长城沿线各地方政府在长城保护工作中形成合力,为各方更好地开展长城保护和利用提供了保障。
“这一规定为今后长城沿线相邻各地联合保护、开发利用,解决长城修缮的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畅通长城保护管理区域沟通机制,加强与北京、天津及山西、内蒙古、辽宁的协作配合,尤其要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张立方说,《办法》对于跨行政区属地的长城保护、管理有了明确规定,由政府牵头进行沟通协商,协调矛盾和争议,对更好地进行长城保护有实际指导意义。
“管理权摩擦反映了以前对长城的整体管理和具体保护方面存在问题。此次《办法》对处于行政区域边界的长城段落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李家文说,以前围绕长城跨界段落保护、管理有不少纠纷和争议,毗邻两地在产生经济利益的长城段落发生争端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未开发的荒山野岭会出现互相推卸管理责任的现象。
“毗邻各方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对于长城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解决跨界长城保护问题,河北省文物部门一直在努力。”刘智敏说,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与唐山市迁西县曾就喜峰口长城的管理权产生矛盾,由于缺乏沟通协商机制,两地在长城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很难顺利解决。此次《办法》要求毗邻各方建立沟通机制,各方联合保护、解决长城修缮等难题,这将激发各方共同保护长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