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理论与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017-02-26张扬
张 扬
(长沙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00)
产业集群理论与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张 扬
(长沙师范学院,湖南 长沙 410100)
新形势下,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规模化、集团化、集群化的发展态势愈加明显,但在产业结构、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布局、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产学研合作步伐等举措,大力推动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向着集群化方向发展。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产业布局;产业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的战略任务之一,推进产业集群是解决区域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经济优势的依托和载体,它的发展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而集群化已成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区位特征。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各地区竞相建设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各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一背景下,湖南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在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缓和就业压力、降低资源耗费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地区加快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业支撑、发展动力和实现途径。
一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现状和问题
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十二五”期间,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占GDP比重逐年提高。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128.82亿元,比上年增长17.8%,是2010年的3.1倍,年均增长25.7%。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的新引擎。二是长株潭地区优势明显,重点领域集群发展。“十二五”期间,作为全省区域经济核心增长极的长株潭三市聚集了全省六成以上省级认定的高新企业,聚集效应日益明显。围绕高新技术产业优势领域、优势区域和龙头企业,积极整合资源,逐步实现了比较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三是高新园区量质齐升,产业化基地稳步发展。截止2015年末,湖南共有国家级高新园区6家,居中部地区第一位,省级高新园区9家。在高新园区数量增加的同时,其平台作用不断强化。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先后迈入千亿园区行列,其中长沙高新区产值突破2 000亿元,创新能力名列全国89个国家高新区第6位。
但是,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也存在突出的问题。首先是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规模比较小,企业总体层次不高。2015年,新能源及节能技术和资源与环境技术两大高新领域分别实现增加值257.65亿元和1141.18亿元,同比增长33.8%和24.1%。虽然增长较快,但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中占比仅为4.2%和2.3%。从产业结构来看,第二产业占据绝对地位。具有人才密集、知识密集、附加值高、低能耗等特点的高技术服务业总体规模不大,第三产业实现高新技术增加值584.16亿元,仅占高新技术产业的9.5%。这说明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信息化和生态化水平依然不高,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任务依然艰巨。另外,产学研结合有待进一步深化。虽然湖南每年都有一大批科技成果诞生,但应用成果少、发明专利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产学研机制仍不够健全。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发的10万元以上的R&D项目中,与机构、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的894项,仅占全部科技项目的17.1%,说明企业与科研机构、大学之间缺乏有效的产学研联合机制,难以形成科技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的整体效应。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不快,质量水平不高,科技成果转化不足。2015年,全省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8家,在中部地区低于河南(79家)、安徽(64家)和湖北(45家)。湖南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食品工业占有较大比重,亟需解决装备更新、材料替换、新产品开发等问题,但现有科技成果难以派上用场。科技优势领域与支柱产业发展错位,对接不上,能支撑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科研机构游离于企业之外现象严重。[1]
二 产业集群理论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990年迈克·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首先提出用产业集群(IndustrialCluster)一词对集群现象的分析。产业集群是指集中于一定区域内特定产业的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的企业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行为主体,通过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积聚体,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2]
国际上常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概念一般指用当代尖端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群。它指在某个区域内,一些具有相关或互补联系的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在一起,在政府、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相关支持机构的协同作用下,集结成合作网络,通过不断创新形成高新科技领域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集群经济现象。[3]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一旦形成,便会给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产生如下的效应和功能:一是规模聚集效应与中心功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区内围绕专门的技术及产品组织生产,使区内的供应商、制造商和客商日益频繁地相互作用,减少交易费用,降低重复投资费用,聚集了较多的技术、人才、资金、商品、信息,成为某一专门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中心;二是互联扩散效应与协作功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区内以某一专门领域的高新技术为主导,通过社会分工,促进区内外各种企业之间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使企业之间、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区内外地区之间产业结构和布局协调演进;三是区位示范效应与辐射功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区的崛起,不但使集群内的企业获得规模的经济性和范围的经济性,从而提升区域的竞争优势和战略地位,而且率先成为实现生产方式变革和制度创新的示范区,并有力地辐射到传统产业的改造上。[4]
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是由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城市、城镇腹地等要素构成的一个系统。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集了一定产业领域和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人才、成果、资金等,是提高集群的经济质量和总量的辐射源,是集群内各种相互交织的产业所形成的网络枢纽。中心城市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性质、规模和未来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心城市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它能根据自身特色保证使某一领域内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扩大,实力增强;另一方面它又与周围地区发生频繁的技术、经济联系,通过技术协作、联合生产等方式带动了周围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可能。城镇腹地则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心城市进行技术转移、技术扩散、生产协作、资金流通等的主要地域范围,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空间辐射半径。
当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不仅仅是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城市、城镇腹地的简单组合,而是高新区经济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自我组织的演化过程,具有自身的形成机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区域专业化生产原则。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实质上是所有参与主体为谋取生存与发展机遇的自主自发行为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由参与竞争的各种力量所决定的,而各种力量在专业技术上总有着水平或垂直的关联,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主要表现为企业之间的专业技术关联关系,故集群必定要服务和促进区域专业化生产。二是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则。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明显表征是数量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空间上聚集,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其优质服务、区位优势、政策支持等条件,犹如一个巨大的磁场,为产业集群的形成及其协同创新整体效应优势发挥提供了依托。三是突出特色、发展优势、综合协调原则。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应科学确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引进强势企业,推动区域内产业价值链的形成和集聚效应的强化,统筹城镇腹地的技术、经济协作网络,形成集群的特色和行业发展优势,提高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三 对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集群发展的建议
根据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结合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有关理论,我们认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集群的发展应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遴选和规划湖南具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合理布局。要按照“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引领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有序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使之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重点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7大产业。要按照“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稳步推进、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和专业园区建设,集聚和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核心,省级基地和专业园区为依托,发挥区位、资源和产业等优势,围绕电子信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使之成为高新技术创新活动密集区、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辐射区。[5]
二是,要制定引导和鼓励湖南省高新技水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政策。产业集群不可能自动地或者完全靠市场机制作用自发地实现结构优化、比例协调、布局合理、组织完善、发展健康,政府必须进行适当的管理和调控。大多数制度具有很强的地区特征,特别是那些软制度。 同样的产业,在同样国家制度框架内,由于地区性制度体系不同,可能在地区层面会表现出很大差异。[6]制定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政策正是政府为了实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而对产业活动进行干预所制定的基本行动准则,它体现了政府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态度,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了保证。我们认为,制定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政策主要是政府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过程中,应将优惠政策由原来向区域倾斜转向技术倾斜和产业倾斜,特别是向重点产业倾斜。一方面在新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要按照重点产业布局的要求,坚持以分工协作、本地结网形成产业集群来安排项目,有目的地吸引主导产业和有产业关联效应或配套协作功能的项目进入我省,尽量减少产业集群形成过程中因低层次企业盲目进入所导致的和在位厂商过度竞争所造成的拥挤效应,真正为我省产业集群的形成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对我省已有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针对产业配套较弱的现状,坚持以富有特色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产业环节的分解或鼓励其母体公司内的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分离出来自办公司,从而衍生出一批具有紧密分工与协作关系的关联企业,通过新公司衍生促进产业内部分工和建立相互依存的产业联系。
三是,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步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能否形成颇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一个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有特色产业,而这种特色产业的形成则依赖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或技术秘密以及将这些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能力。高校正借助自身的科研成果逐步协助企业趋近本行业技术的制高点,行业的技术临界点一旦被突破,企业就会拥有技术优势,这将使企业由先前的产业转向科技服务业,从而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7]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湖南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数目众多、实力较强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步伐,通过技术成果拥有者采取自行开发、技术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真正使高新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跃上一个新台阶。这里的关键是我们要集中力量搞好从技术样品到生产产品这一“中试”环节的工作。我省可参照全国高技术产业化中试配套协作组织的运作模式,成立类似的协作组织,以便协调各企事业成员单位在自愿和互利基础上的动态业务协作,搞好项目推出后的双向选择与组合,并通过创建高素质专业化的“中试”基地,集中解决单靠一个企业无法解决的技术、设备、资金、厂房、人员一应俱全的“中试”难点问题。
四是,要进一步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中心城市及城镇腹地的传统产业,并使其与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相匹配、相协调。因此,选择什么样的传统产业项目进行改造?改造后要求达到一个什么目标?这都要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联系起来考虑。既要充分利用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已有优势,同时又要与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生产条件相联系,力求做到改造一个成功一个。当然,在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中心城市及城镇腹地的传统产业过程中,还是要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结合、相对独立、共同发展的原则,让他们之间自由选择技术经济协作的途径。如既可以选择城镇腹地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以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为主导、传统产品为辅助的松散型协作关系,又可以选择城镇腹地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发与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并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紧密型协作关系,而政府在这里只能起到一种牵线搭桥的作用。
五是,要多渠道、多形式建立融资渠道和融资体系,并加强对资金的科学管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很高的投入,这可以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政府拨款等多种方式进行。国内外的经验表明,风险投资机制是促进高新技术以及产业集群发展的催化剂,它能起到集合资金、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作用。此外,我们在建立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体系的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科学管理,特别要强化对政府引导资金的科学管理。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应是对提高产业能力影响很大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是已经鉴定了的成熟的技术成果和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只待扩大规模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某些“照顾关系”“感情立项”的现象必须纠正。必须建立重大项目中申报引导资金的专家评审制度和首席专家负责制,并成立高新技术引导资金资助项目责任督查机构,不断提高资金的科学管理水平。
六是,进一步深化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为使高新技术产业向纵深发展,在对国有、集体、私营等高新技术企业股份制改造时,既要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又要从实际出发,兼顾创业人员在资产积累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历史地、客观地界定企业的产权,可以考虑用股份的形式奖励对公司创建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同时,我们应该抓住新一轮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机遇,全面推行长沙、株洲、湘潭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紧密结合各高新区所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将政府部门中的一部分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能改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高新区管委会集中精力抓宏观指导和调控,办事尽力做到公开、公正、简化程序、量化责任、优化服务,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综合发展环境。
[1] 湖南省统计局.湖南“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分析[EB/OL].[2016-09-12].http://www.hunan.gov.cn.
[2] 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李明轩,邱如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5-25.
[3] 刘本玲,马有才.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与创新型城市协同发展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5):71.
[4] 常立农,刘均匀.“官产研高”联合推动我国传统产业改造[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0(10):17.
[5]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EB/OL].[2013-03-31].http://www.hnjxw.gov.cn.
[6] 苏 楠,宋来胜.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换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9):43.
[7] 何小锋,王 鲁,陈 敏.基于产业转型升级视角的区域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研究:以湖南为例[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5(6):61.
责任编辑:李珂
Industry Cluster Theory and High-Tech Industries Development in Hunan Province
ZHANG Yang
(Changsha Norm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00 China)
Although the developing trends on the scale, grouping and clustering of High-tech industries in Hunan province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apparen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industrial structures and the model of enterprise-university-institute cooperation, etc. We should optimize the layout of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s, introduce industrial policies to guide and encourag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tech industrial clusters, accelerate the pace of cooperation initiatives, promote the high-tech industries in Hunan province toward cluster development vigorously.
Hunan Province; Hi-Tech industries; industry clusters; industrial layout; industrial policy
10.3969/j.issn.1674-117X.2017.01.016
2016-11-08
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5ZK3078)
张 扬(1978-),女,湖南长沙人,长沙师范学院高级政工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技术哲学与技术社会学。
F204
A
1674-117X(2017)01-007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