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店都要工商登记吗
2017-02-23阿拉木斯
阿拉木斯
既然线下都不要求所有的经营行为进行工商登记,那为何要求所有的线上个人网店强制工商登记呢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草案)》。
消息发布后,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消息和文章就在微信朋友圈“刷屏”了,这充分表明了普通民众对电子商务法制化的关注。
这不难理解。中国的电子商务虽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其发展速度却如每年“双11”快速翻倍的数字一样,屡屡超出我们的预期,更让全世界叹为观止。
这种新技术带来了新商业、新经济和新的社会关系,这必然需要新的治理方式,而立法无疑是最关键的一环。从这个角度看,《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出现恰如其时,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
在电商法修订的过程中,个人网店的工商登记问题是外界最为关注的问题。而个人网店究竟应否强制进行工商登记,又是争议的焦点。
争议已久的老问题
其实,这在中国是个由来已久的话题。
该话题从2008年开始就被媒体和专家所关注,直到2010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才有了结论。
《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一法规的出台在当时创造性地解决了争议已久的个人网店工商登记难题,可以说是中国互联网立法近二十年历史上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之一。
难以想象,如果当时政府部门强制要求所有个人网店都要登记注册,我们恐怕无法看到过去五年里,面向个人的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和“双11”交易额连年翻番的世界级奇迹。
如今,随着《电子商务法(草案)》进入审议程序,这一问题再次被提起。
该草案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互联网+”、分享经济、O2O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外界对这一条款的解读更增加了追求线上线下监管公平一致的含义。有人认为,该条款的出现是为保持线上线下的公平一致而设立的,有人则认为这恰恰造成了不公。
个人网店并非法外之地
在弄清所有的个人网店是否都应该工商登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知道的是,线下也不是所有的个人经营行为都被强制要求工商登记的。
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2月颁布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予工商登记、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
既然线下都不要求所有的经营行为进行工商登记,那为何要求所有的线上个人网店强制工商登记呢?
当然,围绕这一问题还存在一个误解,就是认为因为没有政府部门的直接登记注册,所以个人网店是“法外之地”,不被监管。
事实上,管理部門并未放松对个人网店的监管。
在全国工商系统的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共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91.1万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134个次,查办违法案件6737件,其中有78件移送公安机关。
另一方面,在政府加强监管的同时,国内的各个电商平台也没有放松对各自平台上网店的监督,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治理,个人网店无论是售假、欺诈还是刷信用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仅淘宝平台约束个人网店的规则就有71部,相关解释说明219部,规则动态573个,相关协议5个,形成了一整套配合法律法规实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的最大亮点。
所以,这可能和一些人认为个人网店是监管薄弱环节的论断恰恰相反,由于个人网店经营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反而会面临更严厉的监管和更大的风险。
电子商务不等同于虚拟经济
正是本着线上、线下公平一致的原则,我们才需要把线下不需要登记的情形“对应”为线上的相应情形,并且充分考虑网络经济和平台模式的特殊性,予以豁免。
这也是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规定几种情形除外的考量。但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对应”。
比如,线下的“流动”在线上如何理解,有了网店以后是否还算“流动”、淘宝集市是不是可以算作线下的“集贸市场”、小商贩如何界定、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形,等等。
我认为,“对应”的原则有四个,且可以同时使用。
一是个人和家庭,既然只是个人或家庭,就不存在雇佣关系,经营模式也是最简单的;二是农副产品,对中国最广大的农村地区,如果都强制要求去县城以上的城市办理登记,难度是很大的;三是经常性,即构成经营行为,暂时性的不算;四是规模上的“小”,就像中国台湾地区对于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于登记的规定,而这个标准是最容易操作和认定的,并且符合中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政策方向。
围绕电商法的一些误解的根源在于,将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对立,并将目前中国实体经济中的一些问题归咎于网络经济。
网络经济并不全是虚拟经济,尤其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不是虚拟经济,网络交易的绝大部分商品都是线下实体经济生产出来的。
电子商务加实体经济会生成新的实体经济,这一新的实体经济,不仅可以使中国实现向信息社会、网络强国的过渡,更可以有效地帮助中国的农业和工业转型升级。
(作者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