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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上任四把火

2017-02-23江兴旺

读书文摘·经典 2017年2期
关键词:司法部长鲁国孔子

江兴旺

孔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家,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思想家和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虽满腹经纶,但一生运乖时蹇,直到五十一岁(鲁定公九年)才初入仕途。尽管为官甚晚,但他官運亨通,青云直上,五年内完成了从中都宰到司空和大司寇的三级跳,并连续烧了四把火。

第一把火烧于鲁定公九年。那年,孔子初仕,任中都宰。尽管中都只是个小小县城,中都宰也不过是个七品芝麻官,但县长也是官,而且是主官,况且孔子已年过半百,满腹抱负待以实现,满脑蓝图急于勾画,于是,上任伊始,孔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制养生送死之节,忧贫民百姓之苦,结果民风淳朴,法无动用;德化大行,夜不闭户;路无拾遗,道无饿殍。不到一年,四方诸侯纷纷效仿。初为仕,孔子这把火烧得及时,烧得得体,初步展示了孔子的治国理念,进一步提升了他的声望,也为他的未来升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考虑到孔子治理有方,政绩突出,一年后,鲁定公将孔子提升为建设部长。从县处级连升四级到正部级,从小小县城一跃进入京都,主管土木工程,此时,孔子有点飘飘然了,开始酝酿第二把火。

第二把火是针对当时的名门望族。他选中了季桓子。季桓子当时任鲁国卿大夫,先父季平子是鲁国权臣,曾摄行君位近十年。鲁昭公去世时,季平子将其葬在了鲁国王陵墓道的南面,孔子以悖礼为由(古人以北为尊)派人在中间挖了条沟,将昭王的墓和先王的墓连在了一起,并当面训斥季桓子说“你的父亲以此来贬损君王,却也因此彰显了自己的罪行,这是不符合礼的。现在我将他们连在一起,是为了掩盖令尊不守人君之道的罪名”。身为建设部长,本无需管葬礼之事,但孔子却偏要多管闲事,而且当面训斥身为卿大夫的季桓子,并指责其先父。可想而知,尽管季桓子当时俯首听训,但私下一定恨得咬牙切齿。无需多言,孔子在根基尚未十分牢固的情况下烧起这把火显然不合时宜,不利于自己为政主张的实现,也为后来的“隳三都”的有始无终和失败埋下了伏笔。

第三把火是孔子在任司法部长时所烧,即杀害少正卯。少正卯当时是鲁国大夫,被称为鲁国“闻人”,与孔子同时办私学,既是孔子的“教敌”,又是他的“政敌”。在教学水平上,少正卯明显高于孔子,曾使得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在政治思想上,少正卯属于改革派,理论水平不亚于保守派的孔子,并且能言善辩。孔子对他十分嫉妒,在任司法部长的第七日,以五条罪名,即“心逆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将少正卯杀害,并暴尸三日。不可否认,少正卯有自己的缺点,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使有过,也不至于把他列为类似于尹谐、潘正和管蔡之类的“奸雄”,不杀不快吧?孔子的这种发泄私愤的行为遭到了时人的鄙视,其中就包括他的得意弟子子贡(曾被孔子称为“瑚琏之器”)。杀害少正卯一方面暴露了孔子不容异端的狭隘心理,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孔子政治上的不成熟。

54岁那年,孔子烧了最后一把火。当时他是司法部长,并代理总理。周制规定贵族诸侯的城墙高不得超过18尺,但是,鲁国三位国相“三桓”(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掌控着国家大势,不理这条规定。孔子对此看不顺眼,于是说服鲁定公轰轰烈烈地开始了“隳三都”行动,但由于三桓的极力反对以及齐国在境外的虎视眈眈,行动半途而废。考虑到当时鲁三桓势力坚如磐石,孔子上任司法部长不久,就想削弱他们的势力,这无疑是“蚂蚁撼大树”,考虑欠周,不自量力。“隳三都”使孔子与三桓成为了敌人,也把鲁定公逼到了死胡同,暴露了孔子缺乏政治头脑,也使孔子的短暂仕途戛然而止,从此孔子与弟子们踏上了周游列国的道路,永远丧失了亲自实施自己政治主张的机会。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孙膑也说:“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这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孔子初为中都宰,小心谨慎,勤勤恳恳,从小事做起,从低处着手,得天时地利人和之便,将中都县治理得有声有色,受到了上至国君下至庶民的爱戴。但在被授司空、司寇之后,不能审时度势,结果将国君逼到窘境,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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