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今年7月起预装APP必须可卸载
2017-02-17晓燕
通信产业报 2017年1期
晓燕
通信产业网讯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可卸载,并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信息。该《规定》将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规定》还明确指出,在维护网络安全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方面,生產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其中,“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用户基本资料、身份证明、生理标识、联系人信息、位置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