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2017-02-16
中办国办发文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
国办出台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
到2017年年底,基本理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体制。明确警辅人员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招聘警辅人员。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现有警辅人员。对警辅人员,合理确定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特别优秀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给予适当照顾。警辅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职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强化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中组部人社部就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发出通知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县乡事业单位招聘政策中“三放宽、一允许”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是放宽年龄。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放宽。二是放宽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要求。三是放宽专业。管理人员可不作专业限制,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四是允许明确户籍要求。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其他周边县市户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