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内涵探析
2017-02-16盛康丽
盛康丽
[摘要]文章梳理了国内外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对“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概念予以简单区分,试图从理论角度厘清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
[关键词]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135
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渊源可追溯到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阿多诺与霍克海默在《启蒙的辩证法》中首次提出“文化工业”(culture industry)的概念,用来描述大众文化及其产品过程[1]。目前由于各国国情不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程度各异,学者对文化创意产业还没有统一标准的定义。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DCMS(1998)首次提出“创意产业”概念,是指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和才华,可以产生知识产权并加以利用,从而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潜力的活动[2]。
Caves从文化经济学的角度,认为创意产业是提供宽泛的与文化的、艺术的或仅仅是娱乐的价值相联系的产品和服务[3]。Hesmondhalgh 认为文化产业是基于交流、复制、感受、探索社会秩序的象征性体系,主要生产具有社会意义的文本和象征物,包含影视广播、出版、音乐、广告和行为艺术[4]。Hartley从技术与新媒体角度,认为创意产业是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媒体、新技术结合后的新表现形式[5]。Howkins认为,创意产业是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和设计四个部门。Howkins扩展了创意产业的内涵,把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的、不同行业中的技术研发活动,甚至只要是以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为特点的科技园区都纳入创意产业范畴[6]。Hesmondhalgh(2002)认为文化产业是文本的生产,包括形象文本和语言文本。而法兰克福学派所处年代文化产品的手工生产正被大众生产替代,因此有必要区分核心文化产业(大众文本生产)和边缘文化产业(艺术文本生产)[7]。Boggs(2009)在分析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四个维度即产出结果是否是文本、产出过程是否是大众生产、产品是否必须在特定地点消费、产品是否包含创新,总结出关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四种类型(Typology)。提出了第四种“文化内容—创新”模式,以是否包含创新和是否是文化产品两个维度来衡量,区分了创意文化产业、非创意的文化产业、非文化的创意产业以及非创意非文化产业,即创意并非文化产业独有[8]。Su-Hyun Berg 和 Robert Hassink(2014)指出欧洲与东亚对创意产业的定义有所不同,欧洲分为核心新创意产业和边缘创意产业,亚洲的定义内涵更广泛[9]。Reese(2010)等借助产业和职业分类法,认为创意产业不仅包括艺术、音乐和写作,还应纳入教育和高科技产业[10]。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定义的争议性、分类的模糊性使得难以搜集到精确、权威、及时的数据,因此研究分析和发展导向也比较分散(Cunningham,2009)[11]。
国内学者对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也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大致可分为三种态度。
一是认为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有区别、有交叉,各有侧重。这种观点有助于区分二者内涵与本质,但不同场合诸多概念的不同使用又容易引发混淆。如单世联(2009)认为“创意产业”包括了研发、设计、数字软件等更为技术性的产业,更多地内在于工业生产、产业部门之中,是在当代社会、科技条件下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必然结果。“文化产业”更多是指文化艺术的生产、服务、传播、消费与经济系统的融合。“创意”更多与个体的自由想象相联系,“文化”更多与民族传统、国家体制、政治价值观相联系[12]。胡惠林(2009)认为“文化产业”是一个同时包括“创意”和“复制”两个最主要的文化產品生产阶段的系统整体概念。大规模机械复制是界定文化产业最主要的尺度之一,“创意产业”虽然揭示了文化产业的某些本质方面,但是却不能包括构成文化产业最主要的生产方式和产业制度[13]。
二是认为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产物,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而出现,其内涵比后者更广。这种观点突出个性、自由与创造力,弱化意识形态色彩,更强调新技术与经济属性,迎合了当代社会对推动经济发展与结构优化转型的需求,因而传播与使用范围日渐扩大。如金元浦(2006)认为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14]。
三是认为并不需要对二者予以区分,可以通用,进而促使了“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的流行。这种做法诚然覆盖的范围更全面,但由于产业内涵太广泛也容易模糊重点。如罗建幸(2012)对文化创意产业予以分类,包括第一,指艺术创作、传统的和现代的艺术作品、艺术展览和文化传播活动;第二,指与商业运作、听众和观众规模以及艺术作品的传播扩大能力有关的商务活动;第三,指源于文化元素的创意和创新,经过高科技和智力的加工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形成的具有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潜力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范围的界定是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交集[15]。蒋绚(2013)认为创意产业具有极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能够与不同产业、产业内不同环节融合,任何产业,一旦有创意元素渗入,该产业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就会发生变化,从而被视为创意产业,因此对创意产业的界定不应标准化,而是广泛的界定[16]。
基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内涵随着不同的具体情形而具备不同的内涵,是应用性很强的产业,因而在学术角度之外增加市场因素可能有助于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解。英国政府经济转型的考虑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可见创意产业从诞生之初就颇具有政府色彩,而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则更为浓烈,“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都是政策性概念,文化不再是精英的,不在等同于高雅艺术,其欣赏也不必大费周章,而是融入于日常消费中。而文化产业从提出之初,就强调文化的经济属性,文化的市场化,随后创意经济又突出技术与新经济的重要性,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文化消费者却未受到足够重视。市场化条件下,任何产业的良好发展必须以市场和市场主体为中心,在全球消费社会背景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应该充分重视文化消费者。
参考文献:
[1] Horkheimer,Max and Adorno,Theodor WThe Culture Industry: Enlightenment as Mass Deception[M].from 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 Philosophical Fragments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94-136
[2] Department of Culture,Media and Sport(1998)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 1998Retrieved August 20,2008,from http://wwwculturegovuk/reference_library/publications/463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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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Hesmondhalgh,David & Pratt,Andy C(2005)Cultural Industries and Cultural Polic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Policy,2005,11(1):1-14
[5] John HartleyFrom the Consciousness Industry to Creative Industries: Consumer-created Content,Social Network Markets and the Growth of Knowledge [M].In Jennifer Holt and Alisa Perren(eds)Media Industries: History,Theory and MethodsOxford: Blackwellhttp://cultural-scienceorg/FeastPapers2008/JohnHartleyBp1pdf
[6] John HowkinsThe Creative Economy: How People Make Money from Ideas[M].Penguin Global,2002
[7] Hesmondhalgh,DThe Cultural Industries [M].Thousand Oaks,CA: SAGE,2002,144-171
[8] Jeff BoggsCultural Industries and the Creative Economy-vague but Useful Concepts[J].Geography Compass,2009(3/4):1483-1498
[9] Su-Hyun Berg,Robert HassinkCreative Industries From an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 A critical Literature Review [J].Geography Compass,2014(8/9):653-664
[10] Reese,LA,Faist,JM,& Sands,GMeasuring the Creative Class: Do We Know it When We See it [J].Journal of Urban Affairs,2010,32(3):345-366
[11] Stuart CunninghamCreative Industries as a Globally Contestable Policy filed[J].Chinese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2009(2):13-24
[12]單世联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关于“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一点思考[J].学术探索,2009(5)
[13]胡惠林对“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作为政策性概念的一些思考[J].学术探索,2009(5)
[14]金元浦当代世界创意产业的概念及其特征[J].电影艺术,2006(3)
[15]罗建幸刍议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与分类[J].科学经济社会,2012(1)
[16]蒋绚创意产业的全球知识共建:基于创意产业界定问题的十年之辩[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