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风险整治 重典治乱
2017-02-15王新华
王新华
2015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某些业态偏离了正确的创新方向,部分机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有些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因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2016年以来相继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相关文件。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工作目标和原则;提出了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制定了综合运用各类整治措施,提高整治效果的工作思路。《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和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保障,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按照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的思路,抓紧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始终。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也对各自监管领域分别提出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以“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为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切实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跨领域、跨地域经营等特点,专项整治强调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和沟通,按照“部门统筹、属地组织、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精神,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各有侧重,初步形成了全国联动、稳妥有序、方法创新、兼顾长效的工作格局。
《专项整治方案》还专门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作用,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在专项整治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认真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同时推进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研究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息披露、反对不正当竞争等工作,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供支持;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完善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测机制;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教育和信用信息共享,引导从业机构提高风险意识和风控水平,及时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消除行业乱象,整顿行业秩序,建立“良币驱逐劣币”的行业生态,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二是有利于甄别互联网金融的优质企业和平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真正实现国家普惠金融目标;三是有利于摸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底数,为今后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和有效实施金融监管提供依据。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相互融合形成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专项整治不但不会扼杀互联网金融创新,反而会给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最终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