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新“利器”
2017-02-13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7年1期
【开篇的话】
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有效的党内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这不仅彰显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气魄,对强化党内监督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6年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之前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行了修订。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普遍认为这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作出的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结合我省管党治党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如:发挥“利剑”作用,巡视工作越加规范;创新组织制度,推进纪检机构全面派驻;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紧盯“关键少数”,用制度约束权力;专项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党内监督重拳频出,形成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频频释放出监督的制度优势,激发出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