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试水部分农民“退还”承包地
2017-02-10
编者按: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意见》要求,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意见》还要求,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具体包括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措施。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重庆市梁平县正在小范围地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在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的村组,该举措受到那些有非农职业、非农收入的农户的欢迎,这为放活土地经营权,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近年来,在重庆市梁平县的少量乡村,部分农民尝试向村社集体退还自己的承包地,获得补偿后,正式“洗脚离田”。“退地”意味着,当事农民不再把土地看成生计和保障的“命根子”,而是与土地进行切割,迈向全新的生活;退给集体的土地,则使得农业有了长期集约化经营的基础。
习近平曾强调:“中国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问题。”梁平县部分农民的“退地”实践,为处理这一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选择。据记者在梁平县的观察,至少在当下及可预见的短时期内,“退地”将受到一些农户的欢迎,其效应是积极的。在这一问题上,基层群众展现了惊人的创造力,不同村组基于各自的情况,摸索出不同的路径和模式。
花园村1社:整社退出,统一用地
合兴镇护城村1组,是梁平县尝试退地的先行者。该组由原来的花园村1、2、3社合并而成。原花园村1社尽管紧邻县城,但耕作的自然条件并不优越。这里地势起伏,很难使用农耕机械,只能靠人工耕种。仅靠从土地里“刨食”,很难“挖出金娃娃”,社里现在还有40多岁的单身汉。
近二三十年,打工浪潮席卷西部山乡,1社的年轻人几乎全部远赴他乡。同时,很多农民外出做生意,好几户人家举家搬到县城,卖建材、灯饰或副食。此外,社里还有一批木匠靠手艺为生,已经与种植业脱离关系。
和多数西部农村一样,这片土地上只剩下“386199(妇女、儿童和老人)部队”留守。留守者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承包给村民的120多亩田地中,只种了大约二三十亩,其他的近百亩田地都不同程度地荒芜了。撂荒最严重的地方,疯长的杂草遮蔽了柚子树,人都钻不进去。
“梁平柚”是中国三大名柚之一。2010年,梁平县提出在合兴镇打造1万亩的“中国名柚园”,其核心示范区有3500亩、12万株柚子树。同时,在园内建设“两纵两横一环”观光道路,开建柚子专业市场、大型停车场、名柚广场和星级农家乐,试图把“中国名柚园”建成该县特色的旅游观光和农户增收的亮点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产优质柚果两万吨,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预计年总收入可达1~2亿元。
这项政府主推的“中国名柚园”工程,改变了花园村1社的颓势。1社有23亩田地被征用修建通往“中国名柚园”的道路,这导致三四户人家失去土地,组里需要重新调配土地。要调配,就得丈量。可是,杂草比人都高,无法进入田里丈量。而且,曾经的地界已被掩没,很难区分某片田地究竟是谁家的。
怎么办?“干脆集体收回”成了几乎唯一可行的路子,经过五六次会议的商讨,村民基本就此达成一致。现年70岁的组长王中杰在群众中很有威信。他已经做了48年的组长,在他的协调下,收回土地所面临的问题逐一找到解决方案。
老百姓之所以都赞同“退地”,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几家农业公司相中了这片被大量撂荒的土地,他们出的价能让村民获得更高的收益。
社里的36户人家中,其中两户种了梨树,经营得非常好,而且梨树正处于丰产期,前景可期,这两户人家的土地也位于一个角落、不影响其他土地的整体使用。于是,这两户在认真考量后决定不参加。其余34户都自愿“退地”。这34户人家的土地进行了“打包”丈量,堡坎、坡地等全被圈入,最后量出179亩土地。社里将土地分别租给3家公司,其中“田”和“地”的租金略有区别,田为600斤黄谷/年、地为400斤黄谷/年,一直出租到2027年。
去年,当地的黄谷价格为1.3元/斤,折算下来,社里去年的租地收入超过10万元。扣除基本开支后,这些收入由1社的110名农民平均分配,人均约990元,无论此前承包地的远近、好坏,都“一视同仁”。
这笔收入比辛苦种地还高。“以前土地荒着,基本没有收入,现在一个人一年差不多有1000元,肯定划得来。”60岁的王中凡告诉记者,“以前种地,也就糊个口;而今,1000元能买多少米?”
“退地”会不会成为让老百姓失去“命根子”的“致命赌博”?护城村1组的农户认为自己有“定心丸”:从眼前看,租金收入比种田高;从长远看,只要承租的公司经营得好,就会一直有收益,如果经营得不好,农户重新接手,经几家承租公司整治后的耕种条件,也比当初好多了。
对于接手这片土地的3家承租公司而言,直接与集体而不是每家每户签合同,权属问题比过去的“土地流转”更加明确,不再担心“万一有一户反悔就很难办”,也更敢于长期投入。另外,规模化种植也让他们得到了政府补助。
规模经营、大笔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提高了这片土地的产出率,村庄的面貌也改变了。以前,沿着土路挑粪去浇树,一个来回要一个多小时;现在,铺设了管道,两三分钟就能搞定。换言之,同样的土地,务农的人少了,收成却更多了。人们种地需要路过一个名叫“狮子河沟”的河谷,过去,杂草丛生的河谷沟被传“闹鬼”,晚上没人敢走;而今,经过整治后,“大半夜都敢走了”。
这种“先定下家、整社‘退地、统一转租”的“退地”模式,得到了异口同声的称赞,让相关各方都从中受益。
义和村1组:整片退出,定制用地
在海拔较高的蟠龙镇义和村1组,农户们也已自发“退地”。
义和村1组有一眼出水量较大的山泉,适合发展冷水鱼养殖。过去,土地被切割成小块分户承包,没法大规模养鱼,因此这眼山泉一直未能充分利用。2014年,在云南经商多年的金带镇仁和村农民首小江看上了这眼山泉,计划投资1000余万元在此建设冷水鱼养殖基地。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开发计划,项目总占地40亩,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5亩。然而,土地问题成为项目落地的最大瓶颈。
一方面,对首小江来说,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多,如果以“一年一付”的方式租用土地,一旦农民中途毁约、要求收回土地,或在某个节点“坐地起价”,就可能让自己的巨额投入“打水漂”,影响持续稳定经营。另一方面,农民虽然希望流转土地,但也担心大户因经营不善拖欠租金、甚至“跑路”,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难以复耕,会留下“后遗症”,影响自己的利益。换言之,业主和农民双方都倾向于选择“买”,而不是“租”。能“买”的前提,是农户退出承包地。这片15亩基础设施用地包括耕地11亩、宅基地3亩、林地1亩,共涉及21户承包农户,而他们几乎全都搬到了镇上或县城,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已经多年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有彻底“退地”的意愿。彼此都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谈判就有了基础。经过多次公开协商,首小江与农户顺利地达成了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向。
因为牵涉众多法律规定,此次“退地”分成“六步走”:
第一步,2014年12月,义和村1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明确了“退地”的方式,达成“不分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统算3.45万元/亩”的补偿标准,为“退地”奠定基础。
第二步,21户农民向村社集体提出申请,自愿永久放弃1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并获得同意。
第三步,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首小江以“农迁农”的方式,交纳3000元“入户费”,将户口从梁平县金带镇仁和村迁到义和村——成为该村的村民,才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优先取得土地其他方式承包权。
第四步,获得土地承包权资格的首小江,将补偿价款交付给村社集体,村社集体再交给“退地”农民。农民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获得3万元/亩的一次性补偿。
第五步,村社集体将15亩土地采用“其他方式”承包给经营大户首小江,用于冷水鱼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每亩溢价0.45万元,归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第六步,双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这意味着,农户的“退地”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确认,经营大户获得了相关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退地”的结果,让当事各方皆大欢喜。对于21户农民来说,他们的土地如果自己种,一年纯收入很难超过3000元,而“退地”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是种地收入的好几倍。况且,他们中大多数人并未务农,这笔上万元的补偿堪称“天上掉馅饼”。而且,这21户农民并不认为吃“馅饼”会透支未来:他们都在城镇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根本就没想再从这片土地中找饭吃”,“退地”不会影响他们的生存。
村民游世玲一家3口人,共有0.8亩承包地,这次退出了0.45亩。游世玲全家都住在蟠龙镇上,做灯具生意,他们也不愿意务农了,家里的土地已经撂荒近10年。游世玲说:“与其让土地荒芜,还不如退出来,能有一笔补偿收入。”村民蓝家梅退出0.53亩土地,得到1.8万元补偿。“家里土地地块偏远,还是河滩地,庄稼都长不出来,政府也不可能征用。现在退出来了,补偿还算不错。”蓝家梅说。
转包这些土地的农业大户首小江认为,这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他说:“渔业投资规模大,还要配套仓储和管理用房,一期投资就要300多万元。以前我也打算租地,但担心农民中途变卦,现在农民完全退出土地,由我承接过来,就可以放心投入,不用担心这些问题了。”
由此,“退地”摆脱了此前“流转”时“农民怕老板‘跑路,老板怕农民反悔”的困境。而义和村1组因为拥有山泉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其补偿标准远高于同期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梁平县义和村1组“整片退出”的“退地”模式,被各方认为有利于有效利用退出地,并能促进产业发展,因而被梁平县确定的两个试点地区之一的屏锦镇万年村作为借鉴。
川西村9组:整户退出,集中用地
礼让镇川西村,是梁平县另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村。
在川西村9组,部分农民的“退地”需求显得较为强烈。近年来,川西村9组村民的收入来源已经非常多元:外出打工者有务工收入;当地的豆筋(一种用黄豆制成的形如竹棒的食品)产业发达,留守者为豆筋工厂打工,每天能挣100多元;如果选择自己做豆筋,收入还能更高一些。也就是说,当地农户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自己创业经营,收入都比种地高得多,“退地”风险预计相对较小。
目前,川西村9组土地暂未确定“下家”,当地镇政府垫资,替将来的“下家”向村民支付了“补偿金”。这也是它与前两个案例的最大区别。
政府垫资退出的土地,并非“烫手山芋”。因为当地的田地非常平整,找到优质“接盘者”的概率很大。目前,已经有多家公司和务农大户表达了意向。
川西村9组“退地”时非常慎重,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很多希望“退地”的农户都暂不具备条件。自认为能跨过“门槛”的21户农民报名申请“退地”,仍有6户被“筛”掉。
2016年5月初,7户农民获得了“退地”的资格,总面积超过28亩,“退地”农民每亩地将获得1.4万元补偿,他们已经办完了相关手续。9月初,记者来到这个村子时,第二批8户农民也已经通过“审核”、签订了协议。
川西村9组选择了整户退出全部承包地的方式,退出的82.12亩地用“小并大、零拼整”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集中于一处,今后就能集中利用。
纵观梁平县试点探索的“退地”工作,坚持了“农民自愿、民主决策,退用结合、市场运作,守住底线、严控风险”3条原则,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让老百姓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他们探索出的整户退出、整片退出和整社退出这3种方式各具特色,可以满足不同地方及农户的差异化“退地”需求。
整户退出模式,以农户“退地”需求为导向,有利于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的进程,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其推广价值或许更大,但“退地”补偿金筹集的压力相对较大。
整片退出模式,以业主用地需求为导向,最大好处是土地“退出”即可利用。可解决部分甚至全部“退地”补偿金,有利于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但由于不是整户退出,促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力度相对较弱。
整社退出模式,以现实问题和产业发展为导向,有利于解决土地撂荒地界不清、征占地后土地调整困难等问题,还有利于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但农户意见难统一,需有德高望重的干部或“乡贤”来组织。
追踪:部分农民为何愿意有偿“退地”
1978年冬,安徽省小岗村18位农民“贴上身家性命”,在“大包干”的契约上摁下鲜红的指印,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38年过去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民及其子女外出打工。以家庭为单位而分割出的一片片农村土地,有的被精心耕种,有的被撂荒,有的被“流转”。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部分农民愿意有偿“退地”,主要是因为在小片的土地上务农,获得的效益无法令他们满意。
梁平县礼让镇川西村9组现年61岁的村民蒲昌友,是该组第二批“退地”的8户人家之一。蒲家共有8.1亩田地,“辛辛苦苦种一年,赚不到5000元,却累得要死”。
尽管蒲昌友曾是当地的农业技术员,精于农耕,但他却坚持认为,用传统农业的方式种地“实在太划不来,没有意思”。以耕种1亩田水稻为例,他详细算了以下一笔账。种1亩田的开支如下:1.犁田,年纪大了不可能自己去犁田,除餐饮、香烟外,人工费得100多元;2.插秧,人工费得100多元,如果稻田满足机插条件,约60元;3.肥料,100多元;4.种子,70元~80元;5.农药,根据当年的雨水、病虫害的严重程度而有所浮动。为了控制稻瘟病,至少打药3次。自己打药大约30元~40元,雇人打药得花60元~70元;6.收割,以2015年的行情计算,大田、整田每亩大约60元,小田、异形田得70元~80元。
种1亩田的收入又如何呢?水稻每亩产量也就1000斤左右,这两年稻谷售价都没超过1.3元/斤。“折算下来,扣除成本,即使不扣除自己的人工费用,每亩田的实际收益也只有600元左右。”蒲昌友说。
除了种植业,是否可以开展养殖?川西村农民曾有养猪的传统,但如今,整个川西村9组,只有贫困户郑因菊一户在养猪,其他农户都是买肉吃。
“养猪专业户养得多才能赚钱,一般家庭养三五头猪,能不亏本就谢天谢地了。”蒲昌友说,“总之,按照传统的方式,小规模的种植、养殖不赚钱,只能保证自己有饭吃,解决温饱。”
蒲昌友家的情况,是让他决意退出承包地的另一个因素。“如今,我年纪大了,身体差了,做不了繁重的农活了。”他有一儿一女,儿子在重庆主城开车,女儿在梁平县城开婚庆公司,两人从来不曾务农,“不愿种地,也不会种地,将来也不可能回来种地”。
蒲昌友并不担心退出承包土地之后的风险。首先,他自己当过兵,政府有补助;加之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老伴儿也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些补助加上‘退出承包地的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老两口的生活保障基本就够了”。他说:“‘退地之后,我就离开这片田地了,去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
同组60岁的冯辉禄,比蒲昌友更加迫切地希望能尽早“退地”,“辛辛苦苦种一年的田,不如出去打一个月的工”。“我已经20年没有种田了。”冯辉禄曾经在湖北从事酿酒业约20年,因为年龄大了,患上了腰疼病,没法继续酿酒,转而去深圳做保安,每月能有两三千元收入。“打工比种田轻松,收入还高。”他的妻子也在工厂里打工,每月2500元,“晚上在家加班,每月还能有1500元的收入”。
在冯辉禄看来,自家的承包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的价值。“我出门去打工,如果请人在老家替我种田,不仅没多大的收益,打工回来后,还得请他吃饭道谢。算经济账,并不划算。”冯辉禄告诉记者,“以前需要交农业税的年代,我宁愿用打工的收入来交农业税,也不愿意种田。现在不缴农业税,更不愿种了。”
“早些年我就在想,如果有人来买这些田地的经营权就好了。”冯辉禄同样表示“退地”后自己并没有太多后顾之忧。他的大儿子在厦门,最初为别人打工,后来自己开公司,经营办公用具;小儿子在广东中山打工,进修大学文凭后,目前在做别墅装修设计。“他们已经不可能回来种地了。”冯辉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