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10周年之际看合作社的现状和趋势
2017-02-08徐旭初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徐旭初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立法10周年之际看合作社的现状和趋势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徐旭初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转眼之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已有10年。值此立法10周年之际,对于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我们尤应识主流、明问题、察形势、晓趋势。
主流是什么?主流就是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社取得了蓬勃发展和显著成效,在推进农业发展(尤其是促进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成为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桥梁和抓手。
问题在哪里?也要看到,农民合作社发展不仅处于近30多年来我国势不可挡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复合性现代化进程中,而且更深深地嵌入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多重现实约束中,因而依然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存在着一系列现实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和规制力度。总体而言,当前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问题集中体现在:合作社的单体规模仍然偏小,市场竞争力仍然缺乏,规范化程度仍然不如人意,各级政府目前或多或少表现出行政介入不当与制度供给不足并存的不协调状况。
形势为如何?当前,我国正迎来一场极其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农业大转型:农业从业人口数量日趋减少,农村劳动力结构日益老龄化;农业规模化程度迅速提升,农地集中速度迅猛;工商资本蜂拥进入农业;消费者需求越来越差异化和复杂多变,对农产品质量日益关注,由此对农业生产经营产生了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的倒逼效应;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中迅速得以应用和扩展等。
趋势有哪些?(1)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完善和调整中,合作社将日益显现出核心作用,将应用到农业生产各环节和农村生活各方面中。(2)合作社将呈现单体规模逐渐扩大、数量增加势头持续减缓的态势。(3)部分合作社将在继续以农产品营销、农资供应为主体业务的同时,越来越多地由专业性经营向综合性经营发展;将大量涌现诸如农机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旅游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物业合作社等服务型合作社;合作创业将成为广大农民创业的有效组织形式。(4)合作社将越来越重视纵向一体化,特别是农业生产合作与农产品营销、深加工合作的一体化。合作社将会从“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逐步发展到“合作社+公司+农户”的模式。(5)合作社的组织旨趣将日益由成员需求导向向市场需求导向转变,组织结构日益趋于精英专业管理与成员民主控制并重,企业化经营色彩将日益浓厚。相当部分合作社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框架下,越来越倾向于股份化持股、差别化投票以及按股分配,在传统合作基础上引入灵活的资本联合形式。(6)合作社将进一步呈现合作社联合和联盟的普遍趋势,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将得到积极兴办。(7)合作社将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8)合作社将积极与其他农村组织制度创新对接,特别是将广泛地应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9)合作社将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农业产业开发、现代商业业态创新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0)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工作将成为合作社一大工作重心。(11)合作社将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12)合作社将在扶贫攻坚和产业扶贫中扮演越来越关键的角色。
总之,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已经进入一个优化转型的新阶段。在此新阶段中,各类合作社将在农业转型的新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功能、优化制度、优化运营,进一步规模经营,产业融合,转型升级,进一步获得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3063)与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