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型合作社看现状、思发展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
2017-02-07■文/冯慧
■ 文 / 冯 慧
从典型合作社看现状、思发展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
■ 文 / 冯 慧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位于鲁中南地区、沂蒙山腹地,辖18个乡镇、街道,共有人口115万、耕地113万亩,是山区农业大县。目前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8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24个、市级示范社161个;入社成员24.74万户,农户参加合作社的比例达到83%。为深入了解沂水县合作社的具体情况,笔者对五个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典型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典型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佳汇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佳汇),位于沂城街道城北工业园,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2008年成立,成立时成员15户,现有成员176户,是沂水第一家、也是山东最大的肉鸡养殖合作社。成员以个人养殖场加入合作社,合作社提供从资金到鸡苗、防疫、用药、饲料、销售的一站式服务。2015年合作社出栏肉鸡1920万只,销售收入3.07亿元,盈利65万元;2016年截至12月出栏1780万只,销售收入2.8亿元,盈利57万元。
新时代果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新时代),位于杨庄镇高家楼子村,省级示范社。2011年成立,成立时成员218户,现有成员320户、果园1600亩。成员主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个人建园、土地流转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统一提供树苗、肥料及相关技术,统一联系销售。2011至2015年属于建园、果树培育时期,没有收入,2016年利润近20万。
高山茶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高山),位于院东头镇,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2008年成立,成立时成员5户,现有包括企业和团体在内的301个成员。成员以个人承包茶园或租种茶园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统一选种、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区域规划,然后集中收购、集中加工、集中销售。合作社目前注册资本600万,年利润约60万。
锦程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锦程),位于龙家圈镇港埠口村。2011年成立,成立时成员27户,饲养600头母猪;现有成员96户,饲养2700头存栏母猪,1500头育肥猪,年出栏量达到5万头。成员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现金入股、自建养殖场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向成员提供猪种、饲料,并组织屠宰和销售。合作社目前,资产达到1.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额6000万,利润1100万。
红嫂故里旅游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红嫂故里),位于院东头镇桃棵子村。2013年成立,全村200多户村民大多数都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整合了村内的旅游资源,联系旅游公司投资进行基础建设,同时对村民进行相关培训;村民通过出资、开办农家乐、提供服务参与合作社的经营。2016年合作社开始盈利,实现利润15万。根据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的定义,旅游合作社是否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一直存在争议,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从事“农业休闲观光和乡村民俗旅游”可以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明确了当地旅游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二、典型合作社的共性及特点
调研的5家合作社从事的具体业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但存在以下共性及特点。
一是理事长个人都是极具能力、魄力以及财力的经营人才,是他们决定了合作社的存续及发展。佳汇理事长苗德山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在一家饲料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开办养殖场,后在镇政府的支持下成立合作社,成立初始时他个人出资即超过100万。他注重学习,经常参加各类MBA、总裁班及相关管理培训,每年在个人学习方面花费近20万;精通业务,对于合作社的发展有明晰的规划。新时代理事长孙焕国自1999年起担任村书记,在开办合作社以前主要承包铁矿开矿洞,生意好时“一天一辆奥迪”,目前在合作社投入已超过500万。高山理事长谭洪昌是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儿子,而蒙山龙雾茶叶有限公司是合作社最重要的企业成员,也是最主要的出资方。锦程理事长程法夏“开始就是个卖馍馍的”,后来做过针织、木材、化肥,是合作社的主要出资人,现在除合作社业务外还做房地产等其他产业。虽然受教育程度不高,但熟悉农业种植养殖的各个环节,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谈起国外的先进环保养殖技术如数家珍。红嫂故里理事长张在召也是村书记,曾在广东、江西经商,是把沂水生姜卖到内地去的第一人。他争取政府支持,联系内地的老兵集资打出“红嫂故里”品牌,联系中国联通做了覆盖全村的无线网络,帮助村民脱贫。
二是都有一个“伴生”的企业,在合作社业务中起联结、主导作用,合作社则处于从属、被支配地位。佳汇理事长同时也是绿洲农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而绿洲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鸡和兽药的销售,合作社贡献了超过1/3的销售额。此外,绿洲公司还帮助解决合作社的管理、技术以及销售问题。蒙山龙雾茶叶有限公司整合并重新规划了高山的茶园,负责茶农的培训以及茶叶的品质管理、加工以及销售。锦程理事长注册成立了锦程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负责购买饲料原料,加工后卖给合作社成员,同时也负责合作社的销售。红嫂故里的理事长也注册了一家旅游公司,对合作社的注资、对成员的培训、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通过这家公司进行。
三是合作社的农民成员具有短视、趋利的共同特点,难以接受和理解契约精神。佳汇理事长明确表示,同时作为公司和合作社领导,对待公司员工时可以采用科学管理以及奖惩制度,但对合作社成员只能进行利益引导。新时代理事长举例说,合作社成立之初有30%的成员通过土地入股参与,但果树培育前三年没有收益,年终分红时每亩只有300-500元;通过土地流转入社的则约定了固定收益,每亩每年1000元。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成员不顾入社时的约定,要求将土地入股转为土地流转。而这一部分成员在果树开始收益后,预计还会要求从土地流转变更为土地入股。高山理事长指出,成员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意愿不高,签每批次根本实现不了,只能签年度合同。当市场价比合作社收购价高时,很多成员会弃合同,擅自卖给其他买家,而合作社也没什么办法。
四是合作社的发展都紧紧抓住了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的主题。佳汇与成员签订了无药残合同,建立了严格的质量追溯体系,养殖场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此外,还采取微生物制剂稻壳垫料养殖,肉鸡出栏后,垫料发酵生成有机肥用于农作物种植,实现了养殖过程无污染零排放。新时代考虑到国内的苹果市场低端产品销售困难,计划打出自己的品牌进行自销或直销,目前已注册“金秋岭”商标,并申报了绿色食品标识。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多年前已取得有机产品认证,高山成员种植的茶叶均应符合公司关于有机产品的种植要求。2016年,锦程通过流转取得了200亩土地的经营权,建设了60个大棚作为樱桃采摘园,施用养殖产生的粪肥,实现了养殖过程零排放,下一步还计划投资进行立体养殖。
五是合作社都很重视技术培训,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佳汇成立了技术指导队伍,并与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农科院、青岛动检所建立技术协作关系,每年聘请专家举办技术培训会。新时代、高山、锦程也都建立了自己的技术服务队伍,并在每年召开成员大会时向成员介绍市场动向、进行技术培训。红嫂故里结合自己的旅游合作社特色开展了一些规范服务的培训。
六是设立发展过程中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各个合作社均表示在用地、技术培训、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得到了政府支持。也有合作社表示,有些政府项目钱不多,但为了实施项目,合作社在建设配套设施、应付检查等方面反而增加了成本。新时代认为,政府的资金和项目补贴只能满足短时期的需要,更希望政府在宣传推介地方品牌、培育市场方面有更多作为。此外,合作社在政府帮助解决贷款申请、基础设施(如冷库)建设方面的需求较为迫切。
七是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了解不多。五个合作社均张贴了合作社章程,并且表示每年召开成员大会,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财务会计报告、成员账户齐全,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协助审计。在分配环节,利润的60%用于成员分红,除红嫂故里分配时倾斜困难家庭外,其他合作社均根据入社资金和交易量分配。但提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有合作社负责人均表示不了解,也不清楚法律正在修订过程中,对法律没有具体的修改建议。
八是信用合作开展得较为谨慎。五个合作社中仅有佳汇开展了成员互助性质的信用合作:有闲余资金的成员把钱交给合作社安排给需要资金的成员使用,提供资金的成员在购买鸡苗、饲料时享受优惠,优惠幅度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高;合作社通过提供投入品、技术服务保证使用资金农户的产量,从而控制资金使用风险。虽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也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成员生产经营需求,可以在本社内部依法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但不得对外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但有合作社负责人仍以为不能开展相关业务,其他合作社负责人则认为虽部分成员有需求,但开展信用合作太麻烦、有风险,不愿开展。
九是均没有成立或加入合作社联社。据了解,沂水县基本没有成立合作社联社。
三、对于合作社发展的思考及建议
一是全面考量“一股独大”的合作社结构利弊,继续发挥农村能人作用,同时完善社内民主控制机制。虽然少数农村精英控制、普通农民成员依附的合作社结构使合作社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主要掌握在大户手中,成员“被代表”,但其优势在于有效解决了农产品的出路问题,使农户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这类合作社是实际在运转、有顽强生命力的合作社,这类合作社的负责人则是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农业先进生产力代表。此次调研就有合作社负责人建议规定理事长个人出资比例应当超过1/3,因为每户成员出资差不多的合作社很快就会散伙。现阶段应当继续鼓励农村能人领头创办合作社,并在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水用电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社内民主控制机制解决成员间不平等的互利关系,形成大户与普通成员相对协调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企业与合作社“伴生”关系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及必然性,应尊重农民的选择,逐步增强合作社独立性。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的财力和组织程度尚难以支撑合作社的持续发展,而很多企业则需要一个既能帮助开拓农村市场、又能提供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的合作对象。因此,与企业“伴生”的合作社大量存在。当前,应当尊重市场主体的自愿选择,允许这种形式的企业与农民间利益联结机制,不过多干预,但要规范其内部财务纪律、民主议事要求等,重点是合作社的成员账户建立、“三会”会议记录以及年终财务报表。此外,还应培育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的功能性,增强其独立性,使农户成员逐渐成为合作社资产的主要所有者、合作社事务的控制者和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受益者。
三是培育新型农民不应局限于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民主法治意识、契约精神的培养同等重要。农民作为消费者时,因其辨别能力不强、维权途径不畅,一般被认为是弱势群体。作为生产者时则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因为不懂得用契约保护自己,不了解合法的救济手段,依然是弱势群体;但另一方面农民遵守契约、法律的意识也不强,当其违约甚至违法时,不管是合同另一方还是执法部门,都难以要求、处罚农民,此时他们又因弱势而取得了“特权”。这种特点同样也体现在合作社中:不了解合作社这种形式对凝聚农民力量的助益,对合作社的经营方式漠不关心,主观上抛弃治理权;生产经营过程不理解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不能主动签订、遵守与合作社的协议。要增强合作社发展的内生动力,就需要提高农民成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这也是新型农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四是总结合作社需求,探索真正助力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及手段,推动合作社“提质”。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财政扶持、建设项目支持等手段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大幅增长,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在“增数”的同时“提质”,需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对于那些潜心发展、运转良好、有明确规划的合作社,最需要的不是政府的技术培训、资金及项目支持,而是金融服务以及市场环节的扶助和引导。金融服务方面,由于银行、信用社等信贷机构还不太认可合作社这类市场主体,需要切实落实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综合授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等政策规定。市场环节方面,合作社迫切希望地方政府协助树立、推介“五常大米”“洛川苹果”之类的地方品牌;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益于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五是实现立法目的、提高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普及。目前,政府在农村开展的培训主要有两类:农业技术类的培训可以部分交给市场,由农民以及各类经营主体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法律方面的培训则基本只能由政府开展,宣传和普及法律政府责无旁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已逾十年,修订工作亦已开展,而法律的直接调整对象却基本不了解这部法律,可谓是“立法的不用法,用法的不懂法”。在农业技术都通过手机APP在线视频传授的今天,宣传和普及法律首先要创新形式、开拓多种渠道;其次应当将法律与个人权益紧密结合,回答人民群众“有什么用”和“跟我有什么关系”的问题;此外还应区分不同层次,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例,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普通成员时,培训内容都应有所区分。从普法和立法之间的关系看,只有普法到位,农民了解法、使用法,才能真实反馈法律的执行情况,从而为修法提供依据和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