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作社大事记
2017-02-07
2016年合作社大事记
NO.1
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对“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规划》指出,要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NO.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意见》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NO.3
在当前的扶贫攻坚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将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抓手。一年来,在组织和带动贫困人口、强化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资产收益扶贫、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等方面,各地合作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NO.4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积极作为,在调整种植结构、提升产品品质、一二三产业融合、互联网+、开拓农业多功能新业态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NO.5
农业部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在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经审核与公示,确定北京兴农天力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203个合作社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NO.6
黑龙江省出台《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有70%以上的市级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省级农民合作社规范社数量以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增长,现代农机合作社基本实现规范化。
NO.7
农业部等9部门公布2016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根据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部署,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北京益农缘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914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农民用水协会等80家用水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