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马瑞强水果玉米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瑞强代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
2017-02-07刘华彬
■ 文 / 本刊记者 刘华彬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马瑞强水果玉米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瑞强代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
■ 文 / 本刊记者 刘华彬
今年“两会”期间,出现了一个热词叫“城归”,描述的是当下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科技人员下乡创业这种新的社会现象。“80”后全国人大代表马瑞强,是中国农业大学微生物专业博士,2011年回乡创业,创办水果玉米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农户”模式,订单面积1.2万多亩,带动1000多户农户年增收1000多万元,是典型的“城归”代表。
谈及下乡创业,马瑞强说,农业农村是“双创”新天地,国务院、各部委、各地也出台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意见,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返乡下乡的人中,有的是因为有自己的理想,有的是因为在大城市待着比较迷茫。但在农村创业并不容易,很多大学生多年来在城里待着,对农村的情况不太了解。在农村干事,必须接地气,和农民打交道,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比较窄,相比城市,很多方面都比较滞后。因此,返乡下乡创业,一定要注意适应性问题,需要长时间在农村摸爬滚打。对于创业领域,马瑞强建议可以选择农村电商,一来投资门槛低,配备电脑等硬件设施,线下从农民手里收购产品,线上将产品卖出去,商业模式比较简单;二来上手快,大学生经过城市的历练,对电商的认识比较深,技术层面也具备基础。如果做传统农业,就需要长久摸索和坚持,相对较困难。“对一个创业者来讲,最重要的是要有学习能力,刚开始时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不能阻挡一个有梦想的人的脚步。”马瑞强说。
谈及合作社,马瑞强说,由于农产品结构性过剩、价格下行压力大、土地成本居高不下等,合作社的效益普遍不理想,这是当前的现实。在发展方面,合作社也面临一些制约。一是合作社内部体制机制问题。比如合作社的法人定位问题,新修订的民法总则里,并没有明确合作社的法人类型,导致社会对合作社的认识不清;合作社的运行机制问题,一人一票机制脱离现实,导致决策难;还有产权不清问题,导致了融资难,给征地、承接项目等带来很多操作阻碍。如果这些体制机制问题得不到根本完善,合作社何去何从都是一个问题。目前,国家正准备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希望法律的修订,能理顺相关体制机制,让合作社成为正常的法人主体。二是外部发展环境问题。在合作社发展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包括产业的问题、技术的问题、销售的问题、管理的问题、财务的问题,基本都属于市场问题,需要合作社自己去解决,政府帮不了。但在融资方面,担保是普遍性的问题,政府应该切实发挥作用。目前,合作社的土地、圈舍、基础设施都抵押不了,导致没法融资,需要政府成立农业担保基金,解决合作社现实的融资难题。目前中央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的地方经营权可以办理经营权证,用于抵押担保。但目前的现状是土地交易的各个环节不健全,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一旦发生了坏账,银行很难处置抵押的土地。因此,需要政府尽快完善土地市场。
最后,马瑞强说,中央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非常正确的决策。当前,玉米一粮独大的格局非常严重,农产品的附加值比较低,也不好卖。解决供给侧问题,就要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同时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供给侧的问题,靠单个农户是没法解决的,所以他的观点是“让龙头企业顶天立地,让小企业铺天盖地”,其中龙头企业和小企业就包括合作社。
(马瑞强系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马瑞强水果玉米专业合作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