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7-02-07
黑龙江最低收购价收购稻谷达1160万吨
黑龙江省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于11月10日正式启动,截至12月21日,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启动收购库点370个,累计收购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1046万吨。同时,收购中央储备稻谷轮入粮源114万吨,新粮稻谷收购总量达到1160万吨。
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全力防控质量把关不严、变相抬级抬价、陈粮混掺入库等政策执行风险,统筹谋划、多措并举,保障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与黑龙江省粮食局、农发行明确职责,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和规定的收储条件,分4批共确定收储库点531个,仓容2084万吨。其中,委托收储库点470个、仓容1804万吨;租仓收储库点61个、仓容280万吨,可以满足收购需要;继续实行收购资金“统贷统管”,由中储粮直属库通过农发行银企直联、工商银行收购辅助账户支付系统,直接对售粮人结付。现已通过银企直联结算资金192亿元,未出现资金风险;严格落实空库验收制度,杜绝先收后转行为。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标准,既不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专门组建收购巡查组,综合采取人防、技防、法防等多种监管手段,确保政策规范执行到位;充分发挥收购“一站式”服务功能,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出台农业三项政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近日《哈尔滨市农业三项政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根据《方案》,各区、县(市)将建立农业三项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公示等制度,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各区、县(市)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分类处理,凡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
(来源:新浪网)
全国秋粮收购超1亿吨
国家粮食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秋粮收购量已经过半。截至2017年12月15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已超过1亿吨,达10093万吨。同比增加586万吨,已经超过预计收购量的一半。总体看,当前全国秋粮收购市场平稳、秩序良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秋粮市场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市场化购销非常活跃,多元化主体入市收购积极,特别是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实施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后。一方面,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另一方面,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稻谷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目前安徽、湖北、四川、河南、江苏、黑龙江、江西、湖南、吉林等9省已先后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监测显示。目前市场化收购量同比上升了11个百分点,转化用粮企业开工率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