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兴:“讲服从”没有任何例外——牢记共产党员这个第一身份
2017-02-05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作为中共党员,相信每个人对党章中的这段话都耳熟能详。1938年4月17日,张国焘发表书面声明脱离共产党。时年10月,毛泽东在向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作报告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这是我们党从血与火的考验中总结出的信条,是这个组织中任何人都不能成为例外的铁律。党员有其特殊的政治使命,入党意味着在政治上讲忠诚、行动上讲纪律、组织上讲服从。“讲服从”是党员的基本素养,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坚定的重要标志。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党员把“服从”扭曲了:有的视之为一团和气、蝇营狗苟,沦为无党性、无原则、无底线的服从;有的视之为“不定项”,对己有利者从之、对己不利者弃之;有的视之为好听的口号,口口声声讲原则、顾大局,背地里却搞团团伙伙、圈里圈外;还有的甚至视之为待价而沽的筹码,谁给甜头、给位置,就听命于谁、服帖于谁。用这样的态度对待组织、对待服从,迟早会出问题。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讲不讲服从,是党性问题,更是方向问题。这里的“方向”,意味着道路如何走、旗帜怎么扛。归根结底,服从谁、围绕谁、拥护谁,检验着一名党员干部的“核心意识”。党员干部如果不能弄清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一级党组织如果不能摆正与上级党组织、党中央的关系,服从就失去了正确的方向。今天我们讲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要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就是要强调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做到全党队列整齐、步调一致。
(来源:《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