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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现状与对策分析

2017-02-05杨柳

科技经济市场 2016年5期
关键词:网络借贷

杨柳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异常迅速,给众多中小企业和普通民众带来融资方便和投资利益,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的同时,也滋生了如行业坏账、欺诈、携款跑路和非法集资等诸多问题。对此本文从平台运营、监管方武等角度分析了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所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找出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资金杠杆率

P2P(Peer to peer lending)网络借贷平台是将P2P小额借贷民间借贷与网络科技相结合的一种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平台主要起着信息中介和服务中介的功能,通过网络平台将小额资金集中起来,借贷给资金需求者的一种信贷方式。这种贷款模式一般分为按月或季返等额本息返款或半年到两年到期还款,金额通常不超过30万,利率为7%到20%,同时具有低门槛、对投资者专业知识要求低、流动性高等特点,这种借贷模式可以在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的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需求。

1我国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1.1现状分析

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公司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3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及其在各个领域的渗透,我国的网贷平台数量规模也迅速扩张,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目前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5年11月月报》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769家,其中正常运营平台为2612家,问题平台为1157家。而截至本年4月8日,出现跑路、停业、提现困难等问题的平台已增长为1533家,问题率高达40.67%。此外,这些平台从成立到出现问题的是时间最长的仅为二年的时间,而超过80%的问题平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最短的仅为不足一个月,如运兴嘉筑、乾恒来投资等,时间之短更暴露了该行业目前所存在的风险与隐患。

1.2存在问题分析

(一)高资金杠杆率导致过高的流动性风险

资本杠杆率反映了平台对逾期坏账的风险的能控程度,即平台有多少自有现金用来对冲待收金额,因此资金杠杆率过高主要会造成网贷平台的流动性风险,即提现困难。根据中国银监会结合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即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与资本总额相比需低于12.5倍。

(二)第三方存管或托管机构缺失导致信用风险较高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P2P平台没有进行资金的存管或托管,P2P由于平台和投资者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的资金汇入与实际借款业务发生的时间存在差异,在无资金存管或托管情况下,随着投资人资金的投入就会在平台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由于平台中间账户监管的缺位,会滋生资金挪用、借新还旧、非法集资等风险,如钰诚集团e租宝、大大集团线上大大宝。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资金实现银行存管只有人众金服等40余家网贷平台,数量不足2%,而且存在部分平台只是将风险准备金进行存管的现象,故网贷平台存在较高的信用风险。

(三)征信体系不完善导致高的道德风险

我国的征信体系按照机构类型划分可以分为三大体系:金融征信体系、社会征信体系、商业征信体系。金融征信体系,是以金融业主管部门为主导进行建设,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数据核心。社会征信体系是行政管理征信体系,以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管理部门为主导进行建设,收集的信息一般为工商、税务、海关等各职能部门日常运行积累的数据。商业征信体系,是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营机构构成并按市场方式运作,如银企通征信系统。一方面三大体系各自独立,对民间信用数据涵盖不完全,另一方面根据由银监会等部门共同起草于2015年12月28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因此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为信息中介机构而非小额借贷金融服务机构,而央行的征信数据仅对金融机构开放,P2P网贷平台无法获取相关征信信息,这会在平台资金来源和去向两方面造成问题,首先在资金来源方面平台难以真实地获知投资人资金来源,存在洗钱的风险,其次,在资金去向方面,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程度也无法全面真实的考察,只能通过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等级划分,加大了逾期还款的风险,以及借款方违约使用资金的道德风险。

(四)监管机制缺失导致网贷业务的混乱

因为缺乏有效监管,进入门槛较低,缺乏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近年来我国P2P网贷平台行业规模扩张异常迅速,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坏账、资金挪用和跑路等问题频发。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平台纷纷开出较高收益率来吸收更多的投资资金,导致严重的行业挤兑甚至停业。

2对策建议

2.1从资金存管到资金托管,建立完善的第三方托管机制

目前虽有少数平台实现了资金存管,实现了资金流和平台的分离,在一定程度避免了资金自融和庞氏骗局等欺诈问题,但资金存管与托管不同,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只负责资金的保管,虽然并不监督资金的流向和来源,仍会存在提现困难和洗钱等风险,因此建立完善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更符合P2P网贷的行业本质。

2.2完善征信体系

完善的征信体系一方面可以降低P2P网贷平台搜集用户信息的运营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平台在对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查评级时可能存在的不真实和不公正,另一方面完善的征信体系可以使平台获取完整真实的客户信用信息,可以保证资金来源和使用的透明性,因此加快完善的征信体系并实现平台对征信信息的可获得性是P2P网贷平台行业健康运营和发展的保障。

2.3建立严格监管的体系,提高进入门槛

在美国,P2P网贷平台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严厉监管,P2P网贷平台每天需向SEC提交报告,并对P2P网贷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其注册登记成本为几百万到几千万美元不等。此外,美国关于P2P监管涵盖了美国的几十项法律和法规。这种监管方式可以控制行业的异常扩张,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2.4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平台信息和财务披露制度

完善相关法规是在法律层面上对P2P平台的运营进行控制,利用法律的强制力使其坚守自己的经营底线。目前,我国P2P行业仍处于较混乱的状态,建立信息和财务披露制度,提高平台运行的透明度,是使其健康发展的基础,避免因投资者和网贷平台之间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可以通过要求平台向监管部门登记有关其平台运营基础信息,包括股东信息、主要负责人信息、平台用户数、代收金额标的和服务器供应商等信息。

3结语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和科技迅速发展的产物,顺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存在,解决了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问题,弥补了我国现有银行体系的不足,对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P2P网络借贷平台面临资金杠杆率过高、第三方存托管机构缺失、征信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缺失等四方面困境,需要从建立第三方托管、完善征信体系、提高准入门槛以及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行业规范,为落实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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