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7-02-05
方圆 2016年23期
求职遇挫另寻“出路” 贩卖信息被抓获
在网上多次求职未果,竟打起了贩卖此前在银行保险中心工作时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的主意,从中获利19万余元。10月17日,经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公诉,龙凯锋、陈友帅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9万元,并依法没收各自非法所得10万元、20万元上缴国库。
自2012年1月1日起,龙凯锋由上海某劳务公司派遣至该市交通银行保险中心工作,2013年12月25日离职。在工作中,龙凯锋负责向客户外呼推荐销售保险产品,能获知客户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保存在自己U盘中。离职时,龙凯锋未按规定处理上述信息而是将存放信息的U盘带走。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龙凯锋在网上寻找工作时,发现有人在网上收购公民个人信息,便利用QQ与家住海南的被告人陈友帅联系,后以每条2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将所获知的公民个人信息交由陈友帅转卖,从中非法获利195199元。2016年10月30日,龙某、陈某分别通过家属向醴陵公安局退缴部分违法所得10万元、20万元。2015年9月17日,醴陵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了龙凯锋的犯罪事实,遂将其抓获,并顺藤摸瓜于同年10月19日在海南将陈友帅抓获。(文/郭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