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视角下公共权力的目的分析
2017-02-04朱丽霖
朱丽霖
摘 要:政治学对于权力目的的思考在当下的生产力水平与意识形态的能力范围内仍然是未能解决的。从共同利益、政府责任、政治思想等视角解读了政治文明对于权力的不断求索与设计,围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契合问题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与探讨。
关键词:权力的目的;共同利益;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9.081
在今天,权力或者权力所有者对我们而言都有着一种神秘的面孔,让我们感到极深的困惑,我们看到的只能是权力与政治的结果,而非其本质与深层次的内涵。但若我们在权力的目的方面的态度是怀疑和冷漠,那我们的权力将会被交到麻木与不负责任的人的手中。因而,思考权力的目的是对我们人生目的的一种责任。
1 “共同利益”视角下的暴政
马克思坚信:“任何社会中决定性的权力都是掌握在那些拥有生产资料的人的手中”。如此说来,政府在没有消除阶级性的前提之下,就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经济集团的代言人,那么为“共同利益”而服务的政府也就纯属无稽之谈,除非权力真正的为工人阶级自身所掌握,进行共产主义革命,国家才会真正消亡,强者的利益才会趋同于共同利益。当然,政府若成为为少数人服务的工具只会成为赤裸裸的暴政政权。许多政治家试图寻求权力与共同利益完美契合,柏拉图用《理想国》的篇幅来诠释共同利益的理想。
这就出现了一对辩证看待的关系——“人的隔阂”与“共同利益”。政府看似为统治阶级来执行“强者的利益”,但在潜在的统治秩序之下,对统治阶级无察觉的满足,方才是对共同利益的维护,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纵使人们没能在其意欲的利益得到统一。这是一种道德的绝对主义,道德天然的存在于实然的状态之中,正义既是一种善。文明是在道德的巨大阴影下延续的——这是由政治秩序投下的阴影,则这种道德与政治的阴影就是在相对的视角下对“强者的利益”赞同,对“共同利益”的暴政。
2 “共同利益”的唯一至善
道德是多样的,就连哲学家本身对于至善这个问题都有着多种见解。假若让个人为自身的人生的目的而做出决定——这样的自由也是最为合理的,那么所有人眼中的至善或者说共同利益就是自由了。但至善完全是一种个人的偏好,所以这种自我的至善在权力上便会衍生为自我关注的政治。因而,我们的共同利益在制度的设计下被纳入法律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中,个人追求自己的欲望,实现自我人生的目的。
回归到人类的本质问题——人类的隔阂或一致。隔阂否定共同的利益;一致分享绝对的善。平等与自由往往牵扯到权力的强制,政府究竟该追随怎样的目标呢?涉及到自杀、堕胎、和色情产品这一类个人自由选择与政府作为模棱两可的问题时,权力的目的就显得遇到了困境。以自杀为例,有学者认为自杀是自我的谋杀,政府当然有权利去制止这种谋杀行为,因为这样一种“谋杀”侵犯了生命这样一种伟大的绝对的善。但从笔者的观点来看,自杀解释为“自我谋杀”略微牵强,自杀应该是一定意义上的自我选择死亡,是不带有邪念的死亡,是人们自身选择的生活,而非所谓意义上的谋杀。当然,自杀毕竟是一种极为消极的自由选择,但政府本身该关注的是自杀的归因,而非对自杀行为的强制。去归因解决自杀背后的根源性问题,过多权力的强制是苍白而单薄的,强权在遇到失去信念的生命个体时也无能为力。所以权力应该能够去努力的是尽量不使生命本身的目的消逝,并非在人们已经做出选择后对个人自由的干涉,因为自杀此时的个体,必定对生命已经产生决绝与失望。
3 政府的精神责任
在现今道德多元化的时代,固有的道德理论非常值得怀疑。个人不能基于个人的观点来评判共同的善,但政府强制下的道德也并非是合理的。政治权力应该服务于道德意识,不是创造事物,政府的道德责任应通过榜样教育与责任来实现。
政府是否对受到它管理的人的信仰和道德品质负有责任,是存在自由主义的缺陷的,即使政府在精神方面的作用远比今天大多数人所想象的要更有力,建立在政治和精神领导权的本质与区别基础之上,认为政府是社会中的主要精神力量仍是过于鲁莽的。政治领导权包括权力的运用,体现出权力关系与生俱来的不道德,政治是我们集体生活以及历史性生存的最黑暗区域。而精神的领导权紧紧的与缺乏权力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例如在西方的宗教世界中,耶稣与保罗是灵性的精神领袖,却不得不遭受其他人权力所带来的痛苦,使灵性与无权力产生了某种神秘的结合。
4 政府的正当目标
自然主义认为,罪行往往被看成是病态而不是罪孽。罪孽是道德的绝对,归因来看,一种罪行呈现出的是社会的病态,而不是罪犯本身的罪孽。从罪行的本质来思考对罪行实施的报仇行为是否是政府的正当目标。所以,罪行最终会被追溯到社会环境,罪犯就成为了病态社会的受害者。自然主义把人类完全看作是属于自然秩序的物体,罪行即是疾病,病态不是出自于自由的选择,不是罪孽,惩罚没有任何意义。至于罪行引出的两个问题:对罪犯的改造关系到罪犯的个人福祉;对未来罪行的防范与社会的福祉有关。罪犯必须得到改造,从而不再是罪犯,社会必须重新进行组织,从而不再是繁殖罪行的场所。
这种观点令共同利益产生了一个困境:对罪行的防范十分必要,但并不一定用惩罚的手段来进行。报仇于罪行便不能作为政府的正当目标,政府所能做的就是公正的对待罪行,实施报仇行为。我个人并非赞同实施报仇行为是政府的正当目标,政府对于罪行的教育与改造应当是主旋律的行为,否则暴力的角色将会把政府装扮的无比冷酷。但出于公正的原则,政府确实应该实施适度的报仇行为。惩罚的最高境界即是宽恕,宽恕代表着人类道德意识的高峰。现今在政府报仇行为上关于惩罚与宽恕争议最大的课题莫过于死刑了。
虽然,死刑在自由与道德的层面上是残酷的,但我个人认为死刑确实是一种正当的报仇行为。出于权力的差别,法律与处罚和理解与仁慈往往就在一线之差,我们确实应该有足够的仁慈让人继续活下去,但我们也应该有足够的魄力让那些偏执的生命消亡。仁慈与报仇,我们要把握好一个度。
5 “救赎”还是“便利”
关于权力目的的探讨,西方政治思想中“救赎政治”与“便利政治”存在着重大的分歧。
救赎政治认为,政治和政治思想的目标是尘世中的美好生活,在人的本性之中或是在尘世生活的本质结构之中,没有巨大的、无法征服的邪恶。这一观点的倡导者并非盲目乐观,他们往往对他们周围的社会和政治世界感到深深的厌恶。他们由于发现自己处在地狱,进而号召创建天堂。共产主义是救赎政治的典范,它那充满活力、对世界大同的想象,就来源于对所有贫困、不公正现象以及敌意的征服。救赎的思想中存在着道德的至善,专注于人类的灵魂状态——人类道德的完善性,正是这样的至善促使着他们构建天堂的蓝图。救赎政治的注意着重在公共领域,认为只要私人生活与目标完全从属于公共生活与目标,政治救赎就得以实现。
分歧的另一边就是便利政治,这一政治建立在对人类的能力和尘世生活的可能性的怀疑的基础之上,或是建立在满足现状的基础之上。便利政治的倡导者主张,政府不需要拯救人们的生活而只需要提高生活的便利。一个政府可以替公民做事,为他们节省时间、减轻烦恼,但仅此而已,它不可能将地狱变成天堂。这样的政府追求的道德上的善是相对的,关注于外界事务的安排和对其有效的、有秩序的控制,权力的目的趋近于功利。政治便利首先考虑私人领域,最好的生活是私人的。在私人的自由中享受兴趣与快乐,拯救的观点便显得微不足道。甚至连公共的领域都成为了狭隘功利保护私人生活的条件。政治便利者就更是私有财产的坚决维护者。他们在政治上的观念是分割权力并用宪法来限制的,他们认为这样的秩序才能保证生活和财产的安全。
这样的对比让我看到了救赎政治道德至善的绝对,而这样的绝对不仅会带来绝对的专制,同样它也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拯救社会永久的邪恶。便利政治的景象是动人的,但也不是没有弱点。它只是为少数的一些人而服务。专注于便利的人在政治的道德上缺乏着对于善的想象力;况且,如此功利性的便利又怎能长久。如果说政治的救赎是个白日梦,那么政治的便利何尝又不是一种片刻的满足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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