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 渔业生产用药安全
2017-02-02赵荣伟武嘉文
赵荣伟 武嘉文 王 枫 陈 栋
浅谈 渔业生产用药安全
赵荣伟 武嘉文 王 枫 陈 栋
随着经济发展,水产品在居民食物结构中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质量安全问题,现已有大部分水产从业者认识到这个问题。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还很薄弱,水产品质量、食用安全和卫生检疫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这些问题均和渔业用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现从渔业用药的角度剖析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更好地保护好养殖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渔业生产禁用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规定,共有30种渔业生产禁用药品。
禁用药品不乏抗生素、类激素、高毒物质,常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难降解、易富集的特质。以下列举部分禁用药物的危害:
1.氯霉素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
2.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疾病。
3.孔雀石绿可致癌、致畸、致突变,且能溶解足够的锌,易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4.锥虫胂胺,属杀虫剂,含砷具有较强的毒性,易富集,还能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5.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
6.林丹、毒杀芬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
7.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水产动物代谢慢,易富集,可致胎儿畸形。
这些药物虽然被列为禁用药品,但少数水产养殖从业者不甚了解,违规使用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还需要在知识普及和执法监督上不断加强。
二、渔业生产中存在的药物使用问题
在生产实践中,由于部分渔业养殖从业者缺乏用药常识,导致不能合理使用药物,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造成了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诊断不准确,用药武断,针对性差。
在渔业生产过程中,每当出现病鱼或死鱼情况时,一些养殖经营者惯性思维的使用漂白粉等药物进行消毒杀菌,缺少对病体的确诊。这样往往会产生两种情况,一是病害情况较严重的,没有得到正确的治疗,造成更大规模的死亡;二是病害情况轻微的,可能因为药物的刺激导致体质下降,为保持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埋下隐患。
2.药物使用考虑不全面,药量控制不当。
很多养殖户因从业时间的增长,对经验有着较大的依赖性,水产病害发生时,根据以往经验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养殖经验固然重要,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控制药物使用的剂量,其中养殖对象的种类、大小、生长阶段都是应进行考量的条件,然后根据发病的状态和规模进行药物的调整和搭配,投药时要考虑养殖对象当时的免疫能力,避免剂量过大引发致死的情况,避免药物残留对水产品品质造成影响。
3.施用药物时,对养殖环境考虑不充分,致使“药到病不除”。
在进行科技下乡,推广水产养殖技术时,一些养殖户反映,在已确诊的情况下,根据鱼体情况和药物使用方法进行投药治疗,然而,就是没治好!我们根据这种情况对养殖水体进行了采样,结果发现养殖水体偏酸性,这样的水质会降低某些药物疗效。有时养殖对象出现病害情况,可能不是由真菌、细菌等引起的,当水质条件不适合养殖对象生存时,也会引发不良症状。水质条件中,温度、溶氧、pH值、硬度等,不仅对养殖对象的生存有影响,对其疾病预防治疗的效果也同样有影响。
4.用药知识缺乏,药性掌握不充分。
“无病先防,有病早治”这是渔业病害防治的基本原则,部分养殖户对药物的性质、用途了解不充分,常出现以下情况:不宜搭配使用的药物同时使用;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不调配、不更新;使用过期药、违禁药。带来了药物混合致毒,病原体抗药性提高,水产品品质降低,环境污染加剧等危害。
三、渔业用药安全措施
渔业用药安全是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是养殖户生产“放心鱼”的首要前提。要做好这项工作,要从渔药生产经营者、养殖生产者、监督管理者三个角度出发。
1.渔药生产经营者
普及渔业用药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使用规范,对渔药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学习违禁药品名录及危害,了解用药常识,使其认识到渔药安全的重要性。统一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规范渔药使用的标签和说明书,在生产初期就肃清市场,从源头控制。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推荐低毒、低成本、低污染的新型替代药物,将新的科研成果带入到生产中,为企业提高效益,为行业提高用药安全。
2.养殖生产者
水产行业的养殖生产者往往会因眼前的使用效果和较低的经济投入,选择了禁用药品。或因为药物使用知识的缺乏,即便是在国家允许的渔药中,还会出现过量使用、搭配错误等情况。因此,要对广大的水产养殖户进行技术知识培训,推广、宣传用药技术、违禁药品法规、伪劣假冒渔药识别等知识,提高渔业养殖户的用药知识,不仅可以切断违禁药品的销售渠道,还能提高准字药品的使用,以杜绝使用违禁渔药、滥用渔药的现象。
3.监督管理者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为走基层打好基础,组织专务人员下到渔药生产经营者和养殖生产者身边进行相关知识的推广;加大巡查力度,针对药物成分、违禁渔药、使用期限、渔药经营者从业资格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巡检;加强与科研院所、生产经营者的联系,及时将最新的药用信息推广到生产中;加强与渔户的联系,了解其生产状况,为其合理规划养殖方式,选择优质鱼苗,推荐低成本、低毒、低污染的渔药。
四、结语
目前,我国渔药生产企业素质良莠不齐、管理水平各异,产品质量有高有低,同时渔业养殖户技术水平差别较大,渔业生产用药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为提高渔业用药安全,提高水产品质量,叫百姓吃上“放心鱼”,监督管理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的责任重大,要两方面协作,一边加强执法,一边增进宣传指导,双管齐下,通过整顿渔药市场风气,提高渔户安全用药意识,以维护渔业用药安全,提升水产品质量,为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通联:150076,哈尔滨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哈尔滨市道里区大民兴街62-9号 电话:1830462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