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思考
2017-02-01蔡云彩陈春玲姚琳琳吕心悦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1799
蔡云彩 陈春玲 姚琳琳 吕心悦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1799)
关于加强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思考
蔡云彩 陈春玲 姚琳琳 吕心悦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1799)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目标是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创新培育机制,提高培育效果,现对青浦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针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主要问题;对策与建议;青浦区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等问题的战略决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目标是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升其经营能力、市场意识、农业综合竟争力,从而实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上海市青浦区自2014年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以来,探索了建立培育、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创新培育机制,提高培育效果,现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针对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1 青浦区从业农民基本情况
2016年笔者对青浦区家庭农场、合作社、种养大户、蔬菜与农机操作人员等进行了农业从业人员调查摸底,全区农业从业人员合计约13 800人,主要从事粮食、蔬菜、草莓、茭白、水产、林果等生产,人数总体呈减少趋势。从产业结构来看,粮食经营呈增加态势,蔬菜、草莓、水产等有减少趋势。从从业人员年龄、文化、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来看,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文化程度以初中学历为主,经营规模一般,经营管理能力(社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农产品附加值、商标影响力、商品市场占有率、土地产出水平等)亟待提高,环境意识、财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 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工作
2.1 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为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协调、制定扶持政策、批准实施方案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各街道(镇)农业中心与区农委有关站办落实具体负责人,协同区农委培训中心负责本区域内或专业内职业农民的推荐核定、人员组织、指导服务和日常对接工作。
2.2 制定培育意见
根据市农委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利用既有的农民培训管理网络(区农委分管领导负责、区农委职能部门牵头、街道(镇)农业部门参与),增加了职业农民培育的职能。在2014年4月发布了《关于本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2015年区农委颁布了《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青农委〔2015〕3号),具体指导本区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近3年来,青浦区组织了粮食、水产、蔬菜、林果、农机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合计培训学员达800人次。
2.3 因地制宜安排职业农民培训课程
根据农业部、市农委规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需达120学时,而专业技能型与专业服务型各需56学时。
培训方法: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内容,采取集中面授、参观考察、操作实习与田间实习等形式,另外还有考试考核、跟踪指导、继续教育等。集中面授内容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讲座等,主要围绕学员急需提高的各方面专业技术和认识能力开展;参观考察是对农业优秀企业的现场观摩、听取介绍,达到启发学员的目的;操作实习是依农事开展的各类生产实践活动;考试考核主要是通过复习考试,给学员施加一定的学习压力,从而提高培训效果,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跟踪指导就是在培训课外,组织有关专家对学员开展上门走访,了解学员实际情况,搜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员释疑解惑;继续教育是以学员从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职业实践能力为目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对获证学员开展后续的培训。
3 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根据农业部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培育规范、市农委市农广校的工作步骤以及区农委对发展本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安排,按照“生产经营型按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要求,结合前期调查与培育实践,对本区的培育工作进行计划与布置,同时明确培育对象、时间、专业与考核办法等。
未来5年青浦区计划的年培训人数为250~350人,通过理论学习、基地实践操作和参观学习,努力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未来的培育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型为重点,通过专业技能的培训来提升农民的田间生产水平。围绕本区产业发展规划,在培育实践中加强体系建设、教学过程管理、考核评价、政策保障、认定管理等,强化培育管理队伍,通过创新来完善本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4 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社会知晓度不高
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农业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必然产物,为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应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只有社会知晓度高,大部分土地由职业农民经营,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环境才会更有保障。
4.2 农业经营主体重视不够
职业农民培育不仅是要提高其经营能力、技术水平,还要增加他们的收入,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稳定有序的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构建国家农业安全体系,为实现中国梦打好基础。部分农业经营主沉浸在小富则安的自我满足之中,满足于低水平的规模效益,对于将来缺乏思考,继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
4.3 培训条件具备不够
要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水平和效果,除了定好标准选好学员外,还要在培训条件上下功夫,主要是培训师资、实习场地、考试考核等方面。而通过配套实习基地、田间学校等,可减少这方面的短板。
4.4 学员出勤率无法保证
影响学员出勤率的原因较多,有培训时间长短、培训课程设置、教师讲课的精彩程度、农忙时节、学员个人重视程度等,除了要加强课程设置、教师聘请、现场实习外,还要重视如何加强学员对参加培育的认识和重视。
5 推进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与思考
5.1 开展对职业农民的社会宣传
通过各类途径,让社会各界了解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特别是职业农民制度对社会、对市民、对环境有何好处,同时也要让职业农民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职业农民的社会责任感。让职业农民认识到从事农业是一项不错的职业选择,无论在个人发展还是承担社会责任方面,都能实现自身价值,成为对社会更有用的人。
5.2 确定培育对象
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经营管理者、农业生产者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者。要做好学员遴选工作,培育对象的条件要符合《青浦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3 在学员管理上建立通用性制度
对农民学员的培训管理一直是培育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可根据《上海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沪农播〔2016〕第6号,由各区具体实施职业农民的培训管理,市农广校负责督导,并及时提出督导意见。
5.4 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设置一定要符合农民意愿,紧紧围绕本区的农业特色优势,以产业为依托,以农民致富、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农民的需求,从单纯农业技术培训拓展到涵盖农业政策信息、种植(养殖)和加工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拓展培训内容,注重实际效果。培训形式应采用互动交流、实用技术视频、现场示范操作、实地参观指导等。同时,要尽量错开农忙时期,选择农闲时期,做到学农两不误,提高学员参与的积极性。
5.5 立足于理论学习
培育对象一般为从事农业生产时间较长的、种植经验丰富的农民,但他们缺乏对市场经济和宏观政策的敏锐判断。为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要注重立足于本地农业环境等的农业理论学习,当新型职业农民一旦掌握了理论,和他们丰富的农业实践相结合,就能对实践进行创新和改造,产生巨大的价值。
5.6 创新授课方式
由于常规的种植技术大部分农户都已掌握,因此在培训课程度置上要避免泛泛的种植技术,而应设置教学互动环节,通过老师提问、学生解答、分组合作等形式,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拓宽思路,从自身出发想问题、提问题。通过课堂作业、小结,统一认识,激发培育对象的创业创新意识。除做好课程面授外,还要增加实习环节,延伸教学至田间,在实践中解决生产问题。
5.7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
建立师资质量评定标准,不唯职称,根据其讲课实际效果进行评定,同时要鼓励每一位讲课的教师,自己对照、自己评价、自我提高。教材建设也必须跟上时代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教材,并借鉴外地教材,综合推荐使用,编写教材可作为适当补充。
5.8 根据区认定管理办法,严格认定程序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前中后期均要全程严格把关,前期申报由街道(镇)初审把关,培育中心再审把关;中期创新培养、考核管理;后期集中进行资格认定,完善本区职业农民的培育与认定。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