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瘦肉精”监管的对策
2017-02-01邵维川德宏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 邵维川 德宏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德宏州“瘦肉精”监管的对策
□ 邵维川 德宏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社会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筛查,及时筛查“瘦肉精”动物,对有效稳定肉类消费市场和保障畜产品安全有重要的作用。
“瘦肉精”概述
“瘦肉精”简介
“瘦肉精”指盐酸克伦特罗,其他类似物质如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等,也具有“瘦肉”作用,这类药物常被统称为“瘦肉精”,属于β-兴奋剂(β受体激动剂)。有数种药物也被称为“瘦肉精”,如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等。
“瘦肉精”的危害
人食用残留瘦肉精的猪肉、猪肝、猪肺,会出现头晕、心悸、呕吐、肌肉颤抖和心律失常等症状,甚至会危及生命,尤其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其危害性更为严重。长期食用,有可能会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
德宏州“瘦肉精”监管情况
“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相应的比例,确定养殖场、屠宰场的抽样数量。在屠宰场中开展检测,一种是在动物屠宰前,通过抽取活体尿样冷却至室温后检测;另一种是直接从动物膀胱中抽取尿样样品冷却至室温后检测。通过近年来的检测,没有检测出“瘦肉精”成分。
“瘦肉精”实验室检测情况
2011年至2015年期间,农业部及省农业厅多次到德宏开展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共抽检畜产品643批次,抽样覆盖到养殖场(户)、屠宰场、农贸市场及超市,通过检测,全部合格。特别是2014年农业部到德宏州开展畜产品采样中,对猪肉、猪肝、牛羊肉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检测,检测内容有9种之多,检测结果都为阴性,为“瘦肉精”抽检合格的畜产品。
“瘦肉精”监管存在的问题
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的生猪来源广泛,来自于不同的乡镇、不同的县市,有的还是由外省进到屠宰场进行屠宰,难以做到每个来源不同的生猪都采样抽检。技术人员要根据动物不同的来源,根据动物进场的批次等情况进行分类抽检,使抽检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养殖场(户)分散
养殖场(户)数量庞大,饲养分散,有的分散在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如果短期饲喂“瘦肉精”,很难被监管到,存在安全隐患。
动物产地难以追溯
有的动物从卖出到屠宰,经过了很多动物商贩的转售,很难追溯到源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很难追溯到养殖环节。
德宏州“瘦肉精”监管的对策
提高认识,增加投入
畜产品安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特别是瘦肉精中毒事件,给消费者的心理造成严重的影响,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多,其质量安全与动物的生产管理、投入品安全、饲养环节以及加工等环节有密切的关系。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设置专项经费,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把“瘦肉精”
检测工作开展得更好。
建立和完善州、县、乡三级“瘦肉精”抽样检测体系
德宏州成立了州、县、市“瘦肉精”监管体系,各级各部门做好职责分工,根据辖区监管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对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和交易市场开展“瘦肉精”检测。
开展采样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采样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德宏州“瘦肉精”检测人员的业务技能,保障现场取样及快速检测技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做好畜产品安全的分析
结合农业部及省农业厅到德宏开展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工作,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覆盖养殖场(户)、屠宰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等多个环节和领域。通过开展检测,及时做好检测结果分析,为今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三下乡”“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通过不断宣传,增强了广大养殖者、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了一种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
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同时将“瘦肉精”监管工作同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保障“瘦肉精”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
紧抓主要环节,监管与检测相结合
在检测中,紧抓屠宰、养殖、交易等主要环节,对德宏州定点屠宰场,猪、牛羊规模养殖场和交易市场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使筛查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不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