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共存之可行性
2017-01-30杨蕊
杨 蕊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试论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共存之可行性
杨 蕊
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近年来,随着教师教育理论的更新以及师资培养改革的推进,师资培养的专业性、开放性、终身性愈发受到重视,是在坚持传统的师范教育概念之中加入教师教育的理念还是积极推动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直接转变,更有利于我国教师培养以及推进教师培养改革进程,这一讨论不绝于耳。本文就这一问题,探讨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二者共存互补,在改革创新中促进我国的师范教育改革及师资培养的可行性。
师范教育;教师教育;共存
一、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源起
《法言.学行》中曾说“学者,所以求为君子也”,后世也把“学高”与“身正”作为教师的必备素养。《文心雕龙.才略》中也有“相如好书,师范屈、宋”之语。但师范教育作为近代的产物,近代以来,受西学东渐思想影响,学习国外教育思想及制度,开办师范学堂、兴办师范教育。传统的师范教育强调教书育人,把“教书”与“育人”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之上,注重学高身正的统一,为人师表的榜样作用,要求教师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但与此同时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师范教育被认为具有封闭性、理论性、终结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理论自身的更新,20世纪末,“教师教育”一词出现在我国教育学界,2001年,“教师教育”这一概论首次进入人们视野是在《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之中,2011年颁布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推动教师教育理论、课程、模式的变革发展,认为“教师教育是以开放的高等教育体制进行的包括教师职前培养、在职训练的系统工程,是一种与其他专业教育并列的专业化教育”[1],赋予其更为开放、专业、可持续、一体化的特点。
二、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之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教育理论的更新、师资培养改革的推进,师资培养的专业性、开放性、终身性愈发受到重视,是在承袭传统的师范教育之上加入教师教育的内容还是积极推动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的转变,更有利于我国教师培养以及推进教师培养改革进程,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诗无达诂。一部分学者认为从师范教育走向教师教育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师范教育已经不能反映教师培养训练的实际情况,已经不能反映现代教师教育的机构特征,更不能反映教师教育的发展需要和未来特征[2]。”另外一派学者则坚持师范教育更有利于我国的教师培养改革,认为教师教育不能取代师范教育。首先,这一派学者认为传统的职前三级师范培养模式,即中等师范教育培养小学教师,师范专科培养初中教师,师范大学培养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太过封闭,主张以更开放的方式培养师资,拓宽教师培养的渠道,使师资来源更为多元化,提出“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其他高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3]。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考核培养标准,不仅有益于促进教育公平且有助于教师资格在全国范围的流通、师资交换交流的区域障碍减少;有益于师资培养机构,无论是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还是社会师资培养,鼓励师资培养机构间竞争,增加危机意识,提高师资培养水平。[4]主张传统师范教育的学者则认为“综合性大学在缺乏教师培养的基本条件与经验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师范教育,而师范教育却舍弃自身优势,盲目地去向综合性大学靠拢,这就丧失了其基本独立性。”[5]并且忽视了师范院校相对综合性院校特有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范熏陶及气氛。第二,主张从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的学者提出
师范教育只注重职前教育,而教师教育联结职前培养、初任考核、在职培训各个阶段,具有可持续性的、终身性特点的教育。主张坚持传统师范教育的学者反驳认为这一观点狭隘偏颇,这是为区别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突出教师教育优势而强加的属性。[6]传统师范教育原本包括职前、在职教育,顾明远在《教育大辞典》中就把“师范教育”定义为培养师资的专门教育,包括职前教育、初任考核试用和在职培训。本可立足于传统师范教育进行的教育改革,为迎合所谓的“对现实变化的客观反映和对教师教育未来发展趋势的把握。”[7],便以新概念“教师教育”来代替“师范教育”,与其进行简单概念更替不如致力于在原有较为完善的师范教育体系建构之上拓展内涵、发展进步。第三,主张坚持师范教育学者认为“师范教育是对培养教师教育的规范表述,师范的核心含义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论是从事师范教育还是从事其他教育的教师都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8]强调师范教育的伦理性,这与中国古代私塾教育强调教师德行、尊师重教的传统一脉相承。而主张由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变的学者则认为教师教育应当更注重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认为教师作为一门专门职业,在师资培养过程中应专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情意,成为提供专业服务的专门职业,从而使教师教育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和学术领域,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3]认为在教师教育培养中,提高教师学历水平,实现教育师资高学历化,“在保证数量前提下提高质量,现行的‘混编模式’转变到‘大学+师范’的国际通行轨道上,实行‘3+1’(初任教师)、‘4+1’(专任教师)、‘4+2’(教育硕士)、‘4+3’(专业硕士)、‘4+5’(专业博士)等多层培养方案。”[9]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劳动,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这一复杂劳动本身具有创造性、灵活性、示范性、长效性的特点。这一特性使教师培养过程需要专门培训而形成教师专业素养,而这与其他职业的教育培养模式、理念截然不同。
三、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共存
对于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之争,是坚持传统师范教育还是顺应世界潮流趋势从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型;由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名称上转换,对于教师师资培养模式的革新、教师教育制度的发展是促进还是削弱,引发了教育学界的热议与关注。我们应当认识到,我国正在推行的教师培养改革,在承袭师范教育下与教师教育的并存是可能的。首先,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教师教育本身的发展,培养教师的改革是必需且必要的。毋庸置疑的是,教师教育这一概论自提出以来已经引发诸多关注探讨研究,既成事实并且有利于现行的师范教育体制改革。而教师作为一个对象为培养生命个体的专业,而不仅仅局限为一种职业,不应过分强调教师专业化。若仅把师资培养看作是教师专业化的过程,仅量化师资培育的知识性与技能性,忽视作为教师所应必备的师德师行等师范教育的内涵是不智的。其次,承袭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师范教育已建构起较为完善的师资培养体系,无论是在职前教育、入职选拔、在职教师进修方面,还是从学前教师培养到高校教师培养各阶段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是培养师资的重要渠道。师范教育也是可以开放的,可以面对各级各类师资培训,也可以是职前、入职、职后的一体化教育。再次,相比于进行简单的“教师教育”、“师范教育”的概念更替来加大教育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师范教育体系、提高教师培养的质量和层次,在现有师范教育体系下兼容教师教育的内容和特点,也不失为一个很好选择。包含了教师教育的师范教育不仅承袭传统文化中师德师行熏陶,又能汲取教师教育的开放性、专业化,教师高学历化等特点,成为包含教师职前培养、初任入职考核、在职进修为一体的教师职业终身教育,更有益于我国现行的师范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综上所述,在当今中国师资培养教育改革进程下,师范教育与教师教育是具有共存的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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