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创造更充分了望条件
2017-01-28叶建军
叶建军
(南通海事局,江苏 南通 226000)
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创造更充分了望条件
叶建军
(南通海事局,江苏 南通 226000)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及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航运市场日益繁荣,航行安全对船舶了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随着船舶逐渐向大型化、多样化、特种化发展,由于船舶结构、通航环境日益复杂等造成了了望的更加不足,同时由于人性化管理对船员在了望过程中的工作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前提下,设置船舶第二驾驶室,在特定水域辅助驾驶室值班了望的理念应势而生。本文就设置船舶第二驾驶室做出探索,对其设置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引出船舶第二驾驶室模型、设置位置、设施配备等要求,进而就设置可行性展开论述,得出增设第二驾驶室将为保障船舶安全航行和人命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的结论。
第二驾驶室;充分了望;船员保护;航行安全
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海上运输船舶越来越大型化、超大型化,1万多TEU集装箱船、20多万立方米的LNG船、30万吨级VLCC、40万吨级VLOC已逐渐成为常规运输船、主力运输船。这些船舶的总长达到300米以上,有的快接近400米。总长200米至300米的船舶变成了“小船”,并有被淘汰的危机。船舶大型化,在航运市场竞争中优势明显,但在船舶航行安全中劣势也明显——在各种情况下保持充分正规了望、快速有效避碰难度加大。在大型船舶等了望受限船舶船艏,增设供船舶驾驶人员协助值班、加强了望的设施——船舶第二驾驶室显得十分必要,并为广大船舶驾驶人员所期盼。
1 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为正规了望创造更充分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因碰撞、搁浅、触底和触碰四项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45%,分析表明发生这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船舶驾驶员了望不充分,对周边船舶动态、通航环境等判断不够准确造成的。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规定:“每一船舶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在航行过程中,为了保证船舶航行安全,船长、值班驾驶员及水手均尽力利用各种手段保持正规的了望,但仍难避免了望疏忽。在船艏、视界开阔、最接近物标的空间——船舶第二驾驶室了望,无疑是正规、有效了望的重要场所,可以弥补多方面的不足,有时甚至是唯一可靠手段。
一是破解船舶结构削弱了望效果难题的需要。SOLAS1974附则第V章“航行安全”,对船舶了望设施、驾驶室视野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大型船舶等超长结构特点导致的盲区太大、了望不充分问题日趋突出,始终困扰着船舶驾驶人员,必须采取弥补的措施。
二是避免船舶积载影响正规了望的需要。集装箱在船舶舱面积载、船舶尾倾等情形,导致船舶盲区加大,也是难以回避的问题。
三是弥补雷达等了望设备功能不足的需要。受雷达自身功能限制、波浪雨雪干扰、水上物标材质大小等影响,雷达等设备并不能完全客观反映水上物标情况。
四是在特定航区加强航行值班的重要措施。在岛礁区、狭水道、通航密集区、渔区、港口、桥区等水域,为了准确判定船位、及时发现航道中碍航物,尤其是小型船船舶,在船艏值守、了望是最可靠的有效措施之一。
五是在能见度不良时加强了望的需要。在雾、霾、下雪、暴风雨、沙尘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易及早发现和正确识别来船动态,即使使用助航仪器,其信息也是比较间接、抽象的,其可靠性也有一定限度,远远达不到视觉了望时的直觉、形象。在船艏更容易发现驾驶台盲区的小型船舶、灯光不明等船舶,还有利避开了机舱和生活区的噪音,便于更好地倾听它船的声号。
六是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无论增设还是不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但船员经常在船艏值班、了望已是通行做法或规定动作,对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一方面为船员在船艏提供一个封闭、固定、安全、舒适的工作场所,大大降低烈日严寒、狂风恶浪等恶劣环境对船员的伤害,有利于保护船员安全健康;另一方面也为船员更好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再一方面还是《2006综合海事劳工公约》的要求,对海员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为了弥补现有了望措施的不足,迫切需要增加更多、有效的了望措施,以满足《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要求。在船艏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可有效避免因船舶超长、舱面积载、尾倾过大等引起的视觉了望不佳的弊端;同时通过产生的极佳了望视角,一定程度上可弥补雷达了望的不足,减弱或消除雷达盲区对安全航行的不利影响。
2 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的初步构想
2.1 船舶第二驾驶室的概念
船舶第二驾驶室是指由于设置于大型船舶、特种船舶尾(后)部的船舶驾驶室,在能见度不良、通航密集等特殊的外界环境下,不能为船舶驾驶人员提供及时、充分了望的条件和满足船舶有效避让和安全航行的需要,而在船舶艏部设置的旨在加强了望,保护船员安全与健康,弥补船舶主驾驶室工作条件的不足,供船舶驾驶人员值班了望的设施。
2.2 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的主要船舶
船舶第二驾驶室主要适用于主驾驶室设置在船舶尾(后)部的大型船舶、载运超高超宽货物等特种船舶;对于经常航行于狭窄水道和通航密集区的船舶、经常航行于恶劣自然条件下又必须在船艏值班了望的船舶等,从航行安全、保持更加有效了望的角度出发也需设置第二驾驶室。
2.3 船舶第二驾驶室的设置位置
船舶第二驾驶室可设于艏楼,在船首中垂线,尺度根据船舶实际情况而定,船舶驾驶人员在其内值班了望时,在其船艏方向至两舷正横后22.5度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第二驾驶室的高度应尽可能小,应不影响值班人员在驾驶室的了望,避免对雷达信号以及航行信号灯的影响。
2.4 船舶第二驾驶室结构
船舶第二驾驶室可以为为固定型,亦可为活动型(上、下、左、右、前、后移动或转动)。其水密、强度要求与艏楼相同,不影响船体强度、安全。船舶第二驾驶室结构,应便于了望。第二驾驶室的空间应满足设备布置,同时至少容纳两人值班,且应使值班人员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能安全地进出第二驾驶室。
2.5 船舶第二驾驶室配置主要设施设备
船舶第二驾驶室以提供视觉了望、值班场所为主,可视情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一是协助了望工具(望远镜、探照灯)等;
二是通讯工具(公用广播系统,甚高频、与驾驶室通讯的电话);
三是声响信号,当船舶在特殊水域、特殊天气(雾航、能见度不良、海况恶劣等)情况下航行时,可以在第二驾驶室发出声号,警告周围航行船舶;
四是根据不同船舶的实际情况,可按照需要设置应急设备,如:应急操舵装置、紧急抛锚系统、救生设备等。
五是报警装置,遇有紧急情况,如:火灾,人员落水等,第二驾驶室值班人员能及时发出警报信号,且全船都能听到;装置船舶保安系统的应急按钮,当船舶第二驾驶室值班人员发现恐怖分子或海盗时可以及早发出求救信息。
3 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不影响船舶整体布局。需增设第二驾驶室的船舶,通常是大型或超大型船舶,船舶艏楼有非常大空间可供利用。而船舶第二驾驶室只是辅助值班室,不需要很大空间,可大可小,可根据船舶艏楼空间灵活设置。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在现有基础上不需要增加船舶空间,只需考虑如何合理利用船舶艏楼空间。
二是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对船舶结构、稳性等影响甚微。由于船舶第二驾驶室体积小、重量轻,对大型船舶结构强度、稳性产生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
三是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对船舶航行安全影响可以避免。船舶第二驾驶室设在船舶艏楼不影响船舶水密完整性,即使在大风浪中遭受损坏,也不会影响船舶安全。第二驾驶室可采用多种方式设置,位置、大小、高低、形状可因船灵活变化,可将对在驾驶台了望、艏楼作业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如果采用活动方式设置甚至不会产生影响。
四是船舶第二驾驶室建造、营运成本十分有限。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不需增加特殊设施设备,建造成本、运营成本对大型船舶而言,所占比例极小,船舶经营人完全可以承受。
五是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不需提高船舶配员要求。设置船舶第二驾驶室并安排人员值班,仅是在需加强了望等特殊条件下进行,不需24小时人员值班,对人员配备数量和要求不增加新要求。
六是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符合国际海事条约的宗旨。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是制定SOLAS公约、MARPOL公约、ST⁃CW78/95公约等国际海事条约的共同目标。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一方面是履行国际海事条约宗旨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是实现《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关于保持正规了望的创新举措;是落实《2006综合海事劳工公约》保障海员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如果将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确定为强制要求,仅需对SOLAS1974附则第V章“航行安全”技术条款进行修订,无需修改其他国际海事条约,修改、通过、生效容易方便。总之,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是适应航运发展需要,是保障海上航行安全的需要,是保护海员合法权益的需要。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在船舶建造技术上不存在困难,在船舶营运中不需增加负担,在船舶安全上不增添风险,在履行公约上不存在障碍。增设船舶第二驾驶室,让船舶了望更加充分,让船舶了望更加有效,让船舶了望更加正规,让船舶航行更加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汇编》(1949至2006),人民交通出版社
[2]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73/78》,人民交通出版社
[3]国际劳工组织,《2006综合海事劳工公约》,人民交通出版社
[4]国际海事组织,《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78/95》,人民交通出版社
[5]国际海事组织,《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人民交通出版社
U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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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7973(2017)10-0020-02
10.13646/j.cnki.42-1395/u.2017.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