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2017-01-28谭琳
谭琳
(桂林市雁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西 桂林 541002)
地方志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谭琳
(桂林市雁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西 桂林 541002)
旅游业属文化产业,以历史文化、地理沿革、民俗风情等为发展基础,地方志在内容上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资料支撑,为复建文物古迹提供依据和参考,为旅游资源注入历史文化内涵,在价值取向上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一致。
地方志;旅游;开发;利用
地方志即方志,方志一词最早见于战国时期的《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起源于秦汉时期的地记,直至今日,贯穿在历史的长河中,是一种特殊体裁的著作。现在最常见的地方志是以行政区划来分的综合性著作,广泛而详实地记载了各地方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按内容又有专门记录各地方山川形势、关隘、古迹、奇观、金石等自然地理的专题性记载,这些历史性的地理史料在如今看来,不仅具有“存史”的功能,还兼具着旅游资源指南的功能,具有促进区域旅游发展的现实意义。
旅游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兴起的一个行业,也称现代旅游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为人们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持续繁荣,游客的对旅游业的要求不断变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在新形势下有了更深层次的挖掘,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遗迹等富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获得了游客的认可和喜爱,区域旅游资源开发重点转为旅游资源文化内涵的挖掘,即使是已经在开发利用中的旅游资源,也有继续深入挖掘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趋势不仅在于宽度,更在于深度,找到区域旅游最精华、最与众不同、最有内涵的不同点。
方志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功能,我国自古以来都十分注重方志的编修,不仅各地编有府志、周志、县志、镇志、里志,还有各类全面的通志、总志,专门的山水志、园林志等,内容往往突出山水、名胜、古迹、园林。一部地方志就是一个地方旅游资料的数据库。
一、地方志为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提供资料支撑
1.自然地理资料支撑
方志中包含大量的自然地理资料,描述有大量景观资源,是旅游资源开发的重要对象。如《雁山区志》中专设“山水园林文物古迹旅游”条目,详细地叙述了雁山区的奇山、洞穴、秀水、园林景区,对雁山区的地质地貌、气候、自然资源也有详细的描述:“雁山区地处越城岭、架桥岭、海洋山夹持的桂林岩溶盆地中,有低山丘陵、峰丛洼地、峰林谷地、峰林平原、缓丘平原、丘陵谷地、坡地、阶地、平底等”,区域内有奇山“雁山、方竹山、乳钟山、岳山、奇峰山、父子山、金龙山、马头山、望夫山、冠山”,有洞穴“冠岩、父子岩、桃源洞、白骨洞”,有秀水“漓江、相思江、莲塘池”等一系列丰富的自然地理资源,全面总结和还原了区域地情状况,给旅游资源开发者提供了鲜活的自然地理资料。
2.人文地理资料
方志中同样蕴藏着丰富的人文地理资料,风土人情和人文景观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是区别于其他旅游资源的内涵所在。《雁山区志》详细记载了各类园林景区、文物古迹、墓葬陵园、庄园古寨、古运河古建筑等人文地理情况。如《雁山区志》记载:“白氏宗祠建于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坐东朝西,房为三开三进,两天井,前、中、后三殿,青砖灰瓦,骑墙券顶,木楹石础,长50.4米,宽12.6米,右加厨室,占地面积635平方米。”图文并茂。对雁山区的民族民俗、方言宗教也有详细记载,区域内部分村庄有一些传统节日,如卫家渡村的“二月初一”“五月十五”,大井头村的“六月一”,卫家里村的“六月三”,刘家村的“六月五”,柘木村、夏家村的“六月六”。禄坊村的“八月十一”,文家、滕家、西隆、旧宅等村的“重阳节”,大桥、白竹境、枫林等村的“十月初二”,窑头村、岭子底村的“十月二十一”都是当地独特的民俗风情,方志的记载有利于我们了解当地的人文地理。
二、为复建文物古迹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个是对全面损毁的古建筑进行的重建,一个是对部分损坏的建筑的复建,方志里图文并茂的记载能给消亡了的古迹复建予以参考,以方志为依据建模。如浙江嘉兴县的乌镇,就是全面借鉴方志复建并得以发展起来的旅游胜地。《乌镇镇志》有记载20世纪初乌镇的铁匠造出了一个直径1米多的大锅并附有照片,乌镇人根据这份记载和照片重铸了一口大铁锅,成为乌镇西大街上的一道风景。乌镇的一些庙宇、水上市场和老店也是根据镇志复建的,科学性地参考和复建让乌镇得到了世界各地游客的买账,也为全国的古镇保护树立了榜样,使得当地通过旅游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
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的白氏宗祠同样也依据记载对部分破损之处进行了修复,在不改变古迹外貌的前提下,使得古迹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三、为旅游资源注入历史文化内涵
历史文化内涵就像旅游资源的灵魂,看不到,却无处不在,渗透在资源的每一处,与其他旅游资源相互区别。即使是同样的景致,有着深厚历史和丰富文化的景致有着更胜一筹的韵味。如漓江冠岩景区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历史悠久,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蔡文游览冠岩时,写下诗句。明嘉靖三十六年,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田汝成游冠岩后曾评价:“大抵桂林岩洞,爽朗莫如龙隐,幽邃莫如栖霞,而寒冽寂寥,兼山水之奇者,莫如甘岩(后称冠岩)之胜。”明崇祯十年(1637年)五月二十一日,地理学家徐霞客到冠岩勘察,在他的《粤西游日记》中记载:“江东岸崭崖,丹碧焕映,采艳画山,冠岩即在其北,山上突崖层出,麓穹一洞,西向临江,水自中出,外与江通。棹舟入,洞门甚高,内更宏朗,悉悬乳柱,惜通流之窦下伏,无从远溯。”民国26年(1937年)国民党第五战区司令李宗仁游冠岩后,题“光岩”二字,刻于面江石壁。1961年5月15日,越南国家主席胡志明游冠岩时,赞誉冠岩为“天下第一神仙洞府”。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使得冠岩景区在众多相同类型的景区中脱颖而出,成为百里漓江名胜景观众的一颗明珠。
地方志与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密不可分的,充分利用方志资料对区域旅游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各方史料挖掘区域旅游资源的深度有利于区域旅游的长足发展。旅游开发者应该充分利用地方志打造精品景区,而不是盲目地引进快速消费旅游产品,反而失去了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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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34X(2017)01-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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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乌镇派出所摄影 本刊编辑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