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观点摘编
2017-01-27杨琪
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努力解决好“四个安全”问题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宋洪远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努力解决好“四个安全”问题:首要目标是保农产品供给和保粮食安全,重要任务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根本要求是保护资源环境和生态安全,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保障产业安全。
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
中国改革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张红宇认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要准确定位不同主体在发展生产、提升效益和竞争力方面的不同组织功能,提高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生力军;农民合作社集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为一身,融普通农户和新型主体于一体,具有联系农民、服务自我的独特功能;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企业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效率较高,在高端农产品生产方面有显著的引导示范效应;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和支撑,自身经营活动也是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一部分。
“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在于稳定新型经营主体预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叶兴庆认为,《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释放出的信号,不是继续无限制强化农户承包权,而是通过平等保护经营权权益的方式,稳定新型经营主体预期,让他们能够放心地对农业进行长期投资。无论在今后的实践探索还是理论创新中,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应当成为一个总方向。
农业重大工程投融资体制急需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国祥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向中央财政申请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满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是否能够带来效益提高,投资回报怎么样这些问题很少有人关注。只有明确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的受益主体,才能理清投融资体制机制,现有的各种财政口径的投入才能真正整合,才能克服各地各部门打着农民的旗号争取财政投入导致投资过度分散的弊端,涉农财政投入过度分散的难题才能破解。否则,政府大包大揽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的往往只是形象工程。
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不一定非要建特大城市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李铁认为,中国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远远超出发达国家,而中小城市的数量则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说明国际上的城市发展规律不是像有些学者说的那样一定要建特大城市。其实真正疏解城市功能、缓解城市压力、平抑房价是通过中小城市的发展来解决的。总结中国的城市发展规律,当然不能照抄照搬国际的经验,但是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城市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等级关系,同时也是竞争关系。怎么理解城市之间的竞争,在认识到这些规律的基础上研究相应的政策,可能我们还需要认真的探索。
正确处理好农村集体产权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的关系
上海农业科学院张占耕认为,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应正确处理好农村集体产权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的关系。一方面,农民自主组织的村委会必须尊重农村集体产权组织市场运行的主体地位,不应该干预农村集体产权组织的具体经营;另一方面,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委会从此只存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的观点也不正确,对于集体产权组织的最终所有权的委托人,村民自治组织依然具有对于集体产权组织的监护权。建立了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可以“散伙、歇搁”等错误认识是完全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