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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夏金史研究的新视野
——《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评介

2017-01-27缪喜平

西夏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金代西夏妇女

□缪喜平

辽夏金史研究的新视野
——《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评介

□缪喜平

《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由西北师范大学黄兆宏教授及其学生所著,分别讨论了辽、夏、金时期女性社会群体的相关问题。该书注重对这一时期的女性社会群体进行多层次分析,拓展了辽夏金史研究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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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1]由西北师范大学黄兆宏教授对其所指导的王对萍、王连连、李娜三位硕士研究生关于辽夏金时期女性群体的研究成果整理而成①,2015年12月由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全书分为绪论、正文和附录三部分,分别讨论了辽、夏、金时期女性社会群体的相关问题。在绪论部分,作者通过系统回顾学术史指出了目前学界在女性社会群体问题研究方面的不足,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思路。正文部分分为上、中、下三编:上编主要阐述辽代后宫与政治、辽代妇女的教育、婚姻家庭生活、佛教生活、社会地位;中编论述西夏妇女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法律地位;下编探讨金代女性的政治待遇、政治作为、金人的妇女观和金代女性参政的局限性。在附录部分,收入了作者近几年发表的三篇关于中国古代妇女史研究的论文。全书以新颖的视角、清晰的思路和充实的内容,向我们全面展现了辽夏金时期女性的社会生活,拓展了辽夏金史研究的视野。

众所周知,辽、夏、金是10—13世纪出现在我国北方的以契丹、党项、女真为主体建立的三个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先后与同时期的两宋政权形成“三足鼎立”局面。这三个少数民族政权的发展壮大不但对两宋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断代史研究中,辽、夏、金史研究是被学界反复耕耘的一片领域,有关辽夏金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黑水城文献的大量刊布,西夏学研究进入高潮阶段,一向被称为“神秘王朝”的西夏逐渐轮廓清晰。但是,随着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文献资料的持续挖掘,传统史学研究面临巨大挑战。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历史学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断代史、国别史、区域史、事件史等传统专门领域之外,渐次形成思想史、文化史、城市史、妇女史、书籍史等众多新兴史学分支。中国的妇女史研究自20世纪兴起后就受到史学界的认可与重视,在持续发展中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就中国古代妇女史研究而言,仍以唐宋妇女研究为最[2]109,对辽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妇女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的学术价值正在于此。作者认为:“女性问题是关乎人类生存、发展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之一。人类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两性联袂演出的剧本,女性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1]2-3在该书绪论的学术史回顾部分,作者反思了辽夏金妇女史研究的不足,认为当今学术界对辽夏金时期女性的研究存在以下问题:对辽代妇女的研究,多集中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家庭、佛教、社会地位等方面;西夏问题虽然已经引起学者的广泛注意,但至今仍未有专门论述西夏妇女的著作出现;金代女性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后妃制度、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等方面,对女性在政治、教育、法律等方面的研究鲜有涉及。[1]3-16这些认识是作者对辽夏金时期妇女群体问题深入思考的结果,突出了其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强烈的问题意识。

《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的正文部分分为上、中、下三编,分列十一章展开讨论,是作者对辽夏金女性群体问题研究的具体执行和实践。

上编主要讨论了辽代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状况。作者认为:在政治方面,由于“王族惟与后族通婚”的婚姻体制和分管南北的政治体制,导致后妃频繁参政[1]23-27。在经济方面,广大平民妇女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和被剥削者,拥有投下军州的公主则可直接占有社会财富。由于受到辽代社会和家庭崇佛的双重影响,很多妇女都笃信佛教,积极出资修建佛教场所,反映出妇女在家庭中有一定财产支配权的现实[1]56。在教育方面,受辽代社会尊儒的文化政策影响,妇女的文化教育以儒学为主,并且大多直接受教于父母或姆师,这一般是贵族妇女才能享受的特权。妇道教育则是广大妇女都要接受的教育,深刻影响了辽代中后期妇女的节烈观念,使妇女的离婚再嫁从自由趋向保守[1]38;辽代婚姻呈现出门当户对和民族融合的特点,妇女在家庭中除要孝敬父母、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外,还要管理家业,这样才能称得上“贤妇”[1]47;生活在辽代最底层的婢女,至辽代中后期才在法律上有了人身安全的保障,这虽然是辽代社会的一大进步,但婢女在辽朝末年仍可被自由买卖。

中编以西夏妇女参与家庭劳动、经济活动、宗教事务、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关系、法律规定等方面内容为主,反映了西夏妇女的生活状况。作者认为:西夏妇女的政治地位仅限于上层妇女,是贵族所拥有的特定权力,一般工商阶层则无政治地位可言[1]85;在经济方面,西夏妇女虽然充当了重要的劳动力,较中原妇女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仍然受到诸多不公正的待遇,体现出男尊女卑的特点[1]98;在法律方面,虽然对妇女人身权利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其所维护的只是家长的权威和封建社会的秩序,并非妇女个体的人身利益,反映出西夏妇女的政治地位、下层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

下编通过对金代女性的政治待遇、政治作为、金人的妇女观和金代女性参政局限性的分析,展现金代女性的政治生活面貌。作者认为,虽然金代女性在金初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政治生活和具体表现深受当时社会性质、政治环境、教育背景、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1]148。金朝在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统治者为维护皇权和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极力推广中原礼数,忠贞节烈等封建观念得以宣扬,后妃参政局面受到限制。这一局面使金代女性的政治权利受到抑制,逐渐沦为封建伦理纲常的牺牲品,与同时期的宋代相差无几。虽然仍有个别女性参与政治,但这并不能改变金代女性的整体命运。

全书在视角选择、史料运用、现实关照等方面,同样体现出辽夏金史研究的新思路。

(一)内容充实、结构合理

《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抓住辽夏金时期多民族融合的历史特点,结合当今学界的研究现状,对辽夏金女性群体相关问题展开系统研究。全书从社会秩序、规范与女性的实际生活入手,按照从上层女性到中下层女性的逻辑顺序展开论述。作者从多角度、多层面透视这一时段的女性群体,探讨对象既包括社会地位高贵的后妃、公主,又包括织工、酿酒妇、媒婆等社会底层妇女,分别探讨各阶层女性的处境、地位、待遇和社会活动,涉及婚姻、生育、教育、文化修养、服饰妆扮等多方面内容,将辽夏金时期女性问题的思考引向深入。

该书结构安排合理,问题意识突出。上编包括《辽代后宫与政治》、《辽代妇女的教育》、《辽代妇女的婚姻家庭生活》、《辽代妇女的佛教生活》、《辽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五章,中编包括《西夏妇女的政治地位》、《西夏下层妇女的经济地位》、《西夏妇女的法律地位》三章,下编包括《金代女性的政治待遇》、《金代女性的政治作为》、《金人的妇女观及金代女性参政的局限性》三章。虽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并非面面俱到,但探讨的重点却是以往研究中关注较少或尚处空白的内容,问题意识强烈。

(二)资料全面、言之有据

妇女史研究的一个瓶颈是史料,资料的匮乏与分散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研究的深入,这主要表现在对史料的搜集整理和解读运用两个方面。历史上关于女性问题的资料较为分散、碎化,搜集整理颇为不易,这是制约妇女史研究的突出问题;古代正史、方志的列女传和墓志、碑铭中的女性资料虽然相对集中,但其书写者多为男性,普遍站在男性立场有选择性地书写在其看来符合儒家伦理教化的女性美德,从而为研究者辨析、使用资料带来了困难。[3]153

该书史料广泛来源于正史、儒家经典、文集、笔记、墓志、碑刻、法典、壁画、出土文献等多种渠道,同时注重对新史料的发掘与整理,拓展了辽夏金女性问题研究的空间。如关于辽代妇女教育、婚姻家庭生活的专题,作者大量运用《辽代石刻文编》、《辽代石刻文续编》和《全辽文》中的墓志、碑刻资料。又如关于西夏妇女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专题,通过深入挖掘黑水城出土文献《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史料价值,提炼出其中有关西夏性别秩序的理念。在讨论金代女性观时,作者注意引用《逸周书》、《十三经注疏》等儒家经典中的相关材料。

(三)方法得当、关照现实

妇女史研究离不开传统史学的实证方法,中国的妇女史研究自21世纪以来持续发展,在研究方法上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的趋势。西方相关理论的引入与发展既为中国妇女史研究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因此,作者抓住了辽夏金三朝的共同特征——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建立的多民族政权,除运用传统史学的实证方法外,又从民族、法律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同时,作者的认识体现出以古鉴今的强烈现实关照:“在当今社会,妇女的地位和就业是热点问题之一,所以我们应该追古溯今,以古为鉴,研究历史上妇女的地位,对当代妇女问题更深层次的探讨有一定借鉴意义,并且妇女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政治问题,而且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1]3

当然,该书在某些方面也尚有继续讨论和值得商榷的余地。如作者在探讨金代女性参政的局限性时认为:“由于她们(金代女性)所起的作用,很多都为单一方面的,少有全局性的,所以影响不及辽和清的女性。金代后妃之所以能取得君主的宠信,进入政治核心,主要也是凭借色相而非才能。所以大多数后妃文化低,素质也很差。再加上对于国情民情的一无所知,更没有参政经验和政治眼光,所以在参政过程中,大都不能对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相反她们通常滥用权力,或者宠信酋党,排斥贤良,卖官鬻爵,从而导致政治腐败。”[1]148笔者认为,此观点过于片面甚至有些武断,我们不应以今人的价值标准评价历史问题,需更多考虑当时的历史环境。此外,在三编的内容和体量上,作为中编的西夏比辽、金单薄,其主要原因固然在于史料的缺乏,但笔者认为应对黑水城出土相关文献给予更多关注,而不是过于依赖以吴广成《西夏书事》为代表的清人著作。此外,既然辽夏金都是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建立的政权,如能对三个时期女性群体相关问题展开更多横向比较与差异性分析,或许可以进一步丰富我们对这一时段女性和辽夏金时期社会面貌的认识。在文字校对方面,该书也存在有失严谨、偶有笔误的情况,如将“洪德寨”误写为“洪得寨”[1]74,《番汉合时掌中珠》被讹写为《蕃汉合适掌中珠》[1]88。

总之,《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体现了作者对辽夏金社会史研究的深刻反思,在视角切入、史料运用和现实关照等方面多有创获,为学界提供了辽夏金史研究的全新思考方向。该书研究论述了政治、经济、法律、宗教、风俗习惯等因素对辽夏金妇女家庭关系和社会地位的影响,追古溯源,以古鉴今,通过分析特定历史时期妇女问题实现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再认识,为更深层次探讨当代妇女问题提供了一定借鉴。

注释:

①黄兆宏教授在《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一书的“后记”中指出,上、中、下三编的内容分别是自己在2008年中国古代社会史方向下招收的王对萍、王连连、李娜三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三位学生因工作原因,无暇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丰富和完善。经过商议,由黄兆宏教授对三篇论文进行总结、整理,以《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为名出版。因此,文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和观点仅代表对应作者的学术思想。

[1] 黄兆宏,王对萍,李娜.辽夏金的女性社会群体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5.

[2] 王申.近10年唐宋妇女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J].妇女研究论丛,2012(2).

[3] 定宜庄.妇女史与社会性别史研究的史料问题[J].历史研究,2002(6).

(责任编辑 保宏彪)

缪喜平(1992—),男,甘肃环县人,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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