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例猝死尸体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分析
2017-01-27伍焕耀谢晋洪
伍焕耀 施 磊 谢晋洪
(353300 将乐县公安局 福建 三明)
36例猝死尸体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分析
伍焕耀 施 磊 谢晋洪
(353300 将乐县公安局 福建 三明)
目的:分析猝死实体法医学病理学检验病理与临床诊断结果,总结病理学诊断经验。方法:2014年2月~2017年2月,病理科共对36例猝死案例进行尸体解剖、病理学分析,从死亡到尸体解剖病理性检验的时间在3h~14日不等,中位时间23h,诊断为心源性猝死31例、脑血管畸形3例、肺梗死1例、主动脉夹层1例、脑出血1例。结果:35例与临床诊断结果相符,1例脑血管畸形意外主要原因死亡被误诊为脑出血。结论:临床诊断与法医病理学检验在病因分析上一致性较高。
猝死;尸检;法医学;病理学
猝死是常见的死亡病因之一,在我国因为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率上升,生活压力的增加,猝死发生率也显著上升,每年约有200万人死于猝死。猝死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死亡原因,特别是对于住院死亡、斗殴死亡的对象而言,死者亲友容易对医学鉴定结果产生质疑。病理学检验是诊断猝死的金标准,法医病理学诊断结果有时可能与临床诊断存在差异,总结经验非常必要。2014年2月~2017年2月,病理科共对36例猝死案例进行尸体解剖、病理学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及方法
1.1 一般资料
36例对象,其中男28例、女12例,年龄3~72岁,平均(45.1±6.2)岁。其中因病入院死亡21例,斗殴等意外伤害后死亡10例,5例院外无任何外力伤害死亡。纳入标准:①猝死,从发病到死亡非常突然,在数分钟到数小时不等;②均进行了法医病理性解剖。
1.2 方法
所有的法医病理学检验都是在出现纠纷后,由死者亲友提出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由医院提出死亡鉴定。从死亡到尸体解剖病理性检验的时间在3h~14日不等,中位时间23h,在24h内即进行解剖的对象20例。医院临床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病史诊断,诊断为心源性猝死31例、脑血管畸形4例、肺梗死1例、主动脉夹层1例。送病理科,解剖去脏器,常规采用10%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病理切片,HE染色,光镜检查。时间较长的尸体,器官标本,需要进行免疫生化检验,如怀疑为心肌缺血死亡的对象,需要取左心室前壁、室间隔部分组织,检验ADAMTS-1蛋白、PAR、H-FABP等表达,以判断死亡的时间,以及心肌缺血在死亡中所起到的作用。由2名以上的病理医师进行鉴定,给出鉴定结果,意见需要签字确认。
2 结果
36例猝死案例,其中35例与临床诊断结果相符,1例脑血管畸形意外主要原因死亡被误诊为脑出血。心源性死亡对象,HE染色可见成片的心肌纤维断裂、心肌细胞嗜酸性增强,心肌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间质或弥漫性淋巴细胞等广泛性心肌缺血坏死表现。脑血管畸形,光镜下见血管畸形,出血部位见胞浆丰富的胶质细胞,血管周围间隙增大,主要争议在晕脑血管畸形是否在脑疝形成、脑出血死亡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病理鉴定表面存在脑血管动脉硬化,出血部位血管畸形相符,同时考虑到患者的为中年人,并无脂肪肝、高血压,故诊断为脑血管畸形为主要原因引起的脑出血。肺梗死、主动脉夹层,病理检查都见相应部位的血管内皮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相应血管段畸形或血栓形成。
3 讨论
猝死的原因较多,主要可分为心源性以及非心源性两类,血管病变是导致猝死的首位病因。心源性猝死主要由先心病、冠心病等引起的心肌缺血所致,非心源性猝死主要包括肺、脑等部位的动脉栓塞、出血。猝死的法医病理学诊断并不困难,根据临床诊断结果、心脑等主要器官的病理诊断结果,一般能够判断病变情况,如心肌缺血、脑出血等,尸体解剖可见明显的组织坏死等表现,病理表现为细胞坏死、炎症浸润等表现。但需注意的是,猝死法医病理学诊断的难点在于病因判断上,一个组织的存在病变但并不代表其在猝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如对于心肌缺血,很多原因都可能引起心肌缺血,各种原因所致缺氧、水电解质紊乱,也会诱发心肌缺血同时心肌缺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死亡[1]。又如脑血管畸形、脑出血,两者临床鉴定诊断比较困难。心肌缺血的病理诊断往往特异性并不明显,如缺乏弥漫性心肌缺血的证据表现,这些都难以作为死因鉴定的证据。
近年来,病理学分析技术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免疫分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死亡原因分析,免疫分析通过分析细胞的相关蛋白等标志物的表达情况,能够更准确的判断病理改变,甚至能够分析病变发生的时间[2]。
近年来,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更重视保障自身的权益,当临床鉴定结果与死者家属权益相冲突时,家属也更愿意采用法医病理鉴定。在进行病理学鉴定时,需要重视医患双方的意见。临床上,对于那些合并基础疾病较多,猝死可能原因较复杂的老年人,病理诊断需要慎重,综合判断死亡原因,不要因诊断局部的病变可盲目下结论。对于局部复杂病变,需要深入探讨病变、先天性原因、外因之间的关系。
需注意的是,法医学病理鉴定额价值还容易受到死亡时间影响,一般而言在出现鉴定的需求后,需要及早解剖,此时生物体内的病理改变所致化学反应还比较活跃,鉴定的结果可信度也相对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尸体病理改变所致化学反应减弱甚至消失,病理性诊断可信度明显下降,此次鉴定的尸体,部分了法医鉴定的时间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结果的可信度,也容易埋下纠纷隐患。
在进行猝死的法医病理性分析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重视合并基础疾病对象的全面检查,多原因判断;②对于合并脑血管病、心血管事件的对象,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等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对象,需注意鉴别,进行全身性尸检[3];③在进行局部病变十分复杂的对象死亡直接病因分析时,需要了解先天病变、后天因素所起到的作用,如有报道显示靠近脑底部后颅窝、表浅或蛛网膜下腔的脑血管畸形更易出现猝死;④需要注意结合影像学资料;⑤对于已经使用血管抽吸术等技术的患者,也需要了解这些技术对病理结果的影响。
4 小结
临床诊断与法医病理学检验在病因分析上一致性较高,法医需要积极积累经验,避免盲目判断。
[1]刘鹏,刘腾飞,黄颍,等.交感神经与心源性猝死[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13,34(9):1003-1007.
[2]陈冰,陈阳,闫宜峰,等.不同组织化学染色在急性心肌缺血猝死鉴定中的应用研究[N].山西医科大学学报,2013,44(2):99-102.
[3]高进喜,郑兆聪,刘峥,等.轻中型颅脑损伤猝死原因分析[J].临床神经外科杂志,2014,11(1):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