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分析
2017-01-26张贵友徐梦倩
■ 文 / 张贵友 徐梦倩
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分析
■ 文 / 张贵友 徐梦倩
本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征文活动”二等奖作品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推行股份合作,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总结地方经验,提出了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思路。
一、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现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开展全省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训
在合作社运营良好的前提下,用土地入股合作社,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获得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增加土地收入,另外还能够将一些老弱病残的农民从低效率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并通过分红及务工的形式获得更高的收入。以合肥市来说,2014年12月,肥西县官亭镇成立了安徽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村民把土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再把土地出租给企业,实际上是一种内股外租型的模式。租出去之后,合作社和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农民参与分红。由于参与流转的企业用工量较大,带动了当地多达200人—300人就业。土地入股合作社后,相比之前单纯种地,农民年均收入增加2.4万元。再如,阜阳市颍东区吴寨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由吴寨创业经济服务公司领办,将村集体7200亩土地集中流转,其中130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合同期限为10年,流转租金一年一付,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的农户除了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租金外,还参与合作社盈利的二次分红,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社将集中流转的土地向企业发包租赁或入股,并配套修建相应的田间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以折资入股的形式参股企业,合作社从企业处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和土地入股分红。目前,参与土地入股的企业有东华西兰花和恒兴草莓2家,其中东华西兰花吸纳入股土地63亩、恒兴草莓吸纳9户贫困户土地入股。土地量化入股的标准是,将土地流转租金按10年期贴现(贴现率为银行同期贴现率),贴现值为土地入股量化资金,鉴于土地质量的差异,流转租金贴现值即每亩土地折资入股不等。
目前安徽省已有13个市先后开展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共有1035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人数达61870人,入股土地256457亩(见表1)。
表1 安徽省土地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二、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各地发展参差不齐。从表1可以看出,安徽省各地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参差不齐:阜阳市、宿州市等皖北平原地区由于地势平坦,土地连片,具有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条件,因此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较好;合肥市、安庆市等地由于有较为发达的工业基础,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不高,土地入股的意愿较高;池州市等皖南山区由于地形限制,土地多破碎分散,不适宜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因此存在数量较少。
合作社牵头主体水平总体不高。从表2可以看出,在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的牵头主体中,农民占比最大,村组干部、企业、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等仅占21.9%,但大部分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其带头人基本都属于后者。例如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合作社的理事长就是新民社区主任,灵璧县灵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董事长也曾是村干部。
表2 农民合作社牵头人身份
三、安徽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思路
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安徽省还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扶持。要优先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造血”功能,加大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设施农用地等政策落实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指导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此外,还要加大对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基础设施、科技推广、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来新建、规范、改造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稳定的承包关系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但土地股份合作还需要具备一系列其他条件。例如土地要有一定的规模,可以连片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较高,农村人口大量转移;土地经营收入比重不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小;领导班子强,村集体的凝聚力大,村民的素质比较高等。鉴于此,土地股份合作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握重点环节,让农民既分享利益又降低失地风险。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新民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社发放“幸福金”
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健全风险保障机制。能否提高成员股金分红收益,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败关键。合作社一般都能凭借技术、规模、管理等优势,降低生产成本,解决一家一户生产中劳力不足、技术匮乏、投入短缺等问题,实现可观的增效。但是,近些年来,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合作社的绩效增长受阻,农民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个别地区甚至发生退股潮,因此需要引导合作社建立起土地入股风险防控体系,支持和鼓励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中优先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与商业险结合起来,提高保险水平,有效防范风险。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提高农户治理能力。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牵头主体大部分都是农民,要重视对合作社牵头主体的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为土地经营权股权化的推行提供骨干支持。宣传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功案例,发挥示范效应,让更多的农民愿意将自己的土地进行入股。还要提高作为股东的集体农民的文化素质、科学水平,对他们进行农业技术及其他培训,使其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或者争取其顺利转移就业。?
(本文得到了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资助)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栏目编辑:刘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