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2016
2017-01-26孔祥智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合作社的2016
■ 文/本刊特约评论员 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供给侧改革中悄然度过了2016年,并且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正是由于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和农民收入才能在内外环境均不利的条件下取得令人满意的增长水平,并且发展的质量呈上升趋势。回过头看,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三大特点。
第一,增长的数量有所下降。2012到2015年,平均每个月到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万个左右,这样的高速增长势头在2016年有所下降,平均2.3万个左右。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很多地方政府曾一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或考核指标,一些地方每注册一家合作社,县、乡级政府就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一现象尽管目前尚未完全消失,但大的势头已经过去。二是农民也在理性对待这一问题。农民注册合作社是为了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如果能力、条件尚不具备,则联合办合作社反倒不如外出打工。另外,2007年以来失败或者没有发挥作用的合作社也给想办合作社的农民提了个醒,办合作社是需要条件的,创始成员要作充分的准备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这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进入理性发展阶段。三是在目前的170多万个合作社中,相当一部分正在发挥着比较明显的作用。按照全国不到60万个行政村计算,每个村平均接近3个合作社,这样高的覆盖面使农民无需再注册新的合作社。因此,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数量增长的趋势可能会越来越慢。
第二,单个合作社成员数增加、服务能力增强的趋势明显。在这方面,我们尽管缺乏全国性的统计数据,但个别地区的调研观察足以证明这一趋势的存在。如河南省荥阳市的新天地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1.2万户,又在周边县市复制了相同模式的合作社若干家,实际上形成了合作社集团。这一趋势是可喜的,一方面说明了合作社越大对成员的服务能力越强、对市场的影响越大,另一方面也佐证了上面提及的合作社增长数量下降的合理性。
第三,合作社联合的趋势更加明显。我们在许多地区的调研表明,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深刻认识到单个合作社对市场的影响很小,必须进一步联合起来。从实践中看,联合社发挥的作用远大于单个合作社。如黑龙江省的300多家合作社以仁发农机合作社为核心成立联合社,尽管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合作社之间的联合较为松散,但2016年在为成员合作社销售玉米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7年,上述三大趋势仍会继续并加强,合作社的集团化、再合作化及新一代趋势将会更加明显。因此,建议:(1)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工作,把联合社的发展纳入修法内容,让法律来推进和规范联合社的发展。要给联合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允许较大区域内(市级甚至省级)甚至跨区域联合社的发展,这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最根本途径之一。(2)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合作社规模越大,越容易忽视成员的利益。成员社的规范化也是联合社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继续推进各级示范合作社建设,以此带动合作社整体规范化水平的提高。(3)要关注一些新型合作社的发展,如土地股份合作社、渔民合作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它们的运行机制不同于经典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发展中自然产生的需求,要运作合作制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