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独生子女带薪照顾父母是以人为本
2017-01-26李秀荣
□ 李秀荣
天地时评
让独生子女带薪照顾父母是以人为本
□ 李秀荣
全国政协委员李海滨日前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例如,父母65岁以上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天或3天带薪假;父母70岁以上时,可以有3天或5天;父母75岁以上可有5天或7天,最多为8天至10天,适当考虑照顾双方父母的情况。子女可以把假期拆分开使用,也可以将年假期累积起来使用。”(3月13日《北京晨报》)
李海滨的建议赢得网友一片点赞。虽然我们已进入“二孩时代”,实施30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退场,但独生子女家庭仍是一个庞大存在。这类家庭结构简单,没有兄弟姐妹,照顾年迈父母的人手少,在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除了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外,更大困难还在于分身乏术,难以兼顾父母与工作,尤其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生病住院更乏人照料。而独生子女休假带薪照顾父母,则替独生子女消除了这个麻烦。
虽然现在调整了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以数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但我们必须牢记,独生子女家庭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体现了特定环境下的国家意志,遵守了计划生育政策、牺牲了一定生育权的独生子女家庭,不论计生政策怎么变,都理应得到政府层面的真实扶助。比如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的“护理难”问题,就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
从制度设计角度,我们自然欢迎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不过,从现实执行角度看待,却又不容乐观。在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独生子女带薪休假照顾父母,或许能得到比较好的执行,那些单位几乎“不差钱”也“不差人”。这从落实带薪休假就可窥见一二——人社部一项调查显示,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得相对较差。
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独生子女带薪休假照顾父母,仍可能像带薪休年假等福利一样,沦为“纸面福利”。最讲求成本收益的企业担心职工请了“带薪照顾父母假”,会降低生产量,影响生产效率,拉低企业效益,对职工的请假要求自然不太愿意“恩准”。而在就业压力大、职场竞争激烈的当下,职工也可能担心请了“带薪照顾父母假”影响前途,使既有福利难以充分享受。如此一来,美好的制度设计势必大大打折,让独生子女依旧难以兼顾亲情与工作。
如果真有“带薪照顾父母假”,就要出台配套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解决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使之更有操作性。甚至有必要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这个假期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还应考虑民企、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生存压力,对独生子女“带薪照顾父母假”落实得好的企业予以适当补贴,才有动力保障此假不会沦为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