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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国家发改委:推进实施一批老区重大项目
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2017年将推进实施一批对老区发展和脱贫攻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一批惠及老区人民的公益行动。有关部门会同相关省份,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等重点革命老区加快推进实施110项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快破解老区发展瓶颈制约。
6部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革命老区等倾斜
3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
国务院: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指出,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住房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国务院:以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加强交通扶贫
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市(地、州、盟)之间、县(市、区、旗)与市(地、州、盟)之间高等级公路建设。实施交通扶贫脱贫“双百”工程,加快推动既有县乡公路提级改造。加快通乡连村公路建设,鼓励有需求的相邻县、相邻乡镇、相邻建制村之间建设公路。
8部门: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3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8部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使其更好地满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功能。
国务院: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月,国务院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出,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国家发改委: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
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把满足市场需求作为最终目的;坚持质量兴农,把提高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效益惠农,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核心目标;坚持生态优先,把实现绿色发展作为基本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根本途径。
农业部:加大贫困地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3月,农业部印发的《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提出,加强贫困地区农民负担监管,重点监管减贫脱贫中增加农民负担情况。创新监管手段,积极开展对扶贫资金、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
2部门:部分农民补贴直接发放到户
3月,财政部、农业部发布《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明确了农民直接补贴事项,部分补贴资金将直接兑现到户,并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
2部门:三大行动确保粮食物流业发展目标
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着力打造产销区有机衔接、产业链深度融合、政策衔接配套、节点合理布局、物流相对集中、经济高效运行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实施“点对点散粮物流行动”“降本增效行动”“标准化建设行动”三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