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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目的探讨

2017-01-26常盼盼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
关键词:反垄断法反垄断行使

常盼盼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目的探讨

常盼盼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知识产权的行使越来越受到关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的垄断也成为了国际社会的热点话题。近几年来,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让许多国家遭受了损失,并不断对此行为进行抵制,我们同样不能落后。面对新型的垄断形式,理论界和实务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何来正确规制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特殊对待知识产权的垄断,有学者反对,理由是反垄断应当公平对待,不区分对象;有学者认为我们纯粹是反垄断,有学者则认为我们是在保护创新。那么,在谈论这些问题时,搞清楚反垄断的目的,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知识产权垄断;反垄断法;目的;创新

关于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关系,学术界讨论的非常之多,但是当我们遇到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时,却对其力度、目的有着不同的看法。知识产权的行使排除、限制了市场的竞争,反垄断法就有必要进行规制,但是该规则不能超出知识产权行使的合法界限,就关系到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反垄断的目的所在了。

一、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行使的规制概况

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竞争,为良好的竞争秩序作保障。近些年来,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科技的竞争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也在各国开始实行,便出现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化产品,由于其特殊性,很容易就引发了垄断。《反垄断法》第55条的规定,成为了知识产权反垄断在反垄断执法中的唯一合法依据,虽说是知识产权在反垄断法适用中的豁免规定,但是《反垄断法》同时也规定了,若知识产权的行使阻碍、排除竞争的话,也是要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的。最近几年,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越来越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技术进口和国内市场的发展。这些跨国公司利用其领先的技术,在行使知识产权时附加诸多不合理条款,以求独占市场。这方面的立法中,美国反托拉斯法、欧盟竞争法、日本禁止垄断法等都规定为可豁免的情形,可见,知识产权的正常行使是合法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立法都允许在行使权利的同时附加一些限制。但是,殊不知,这种“合理限制”恰恰就成为了知识产权行使中进行垄断的有力工具。不过,也正因为有此弊端,所以各国、各地区开始出台本国、本区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执法指南,以配合其反垄断法的执行,如美国的指南经过多次修改,对各种情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欧盟的“三色条款”对不同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规定不同程度的限制。我国不断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也在不断努力中,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执法指南仍在修改建议中。

相关理论界对于此,也在不断深入的探讨中。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让学者们有了讨论的话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者对知识产权的特征与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在概念上容易混淆的地方作了大量解说,但这些学者的论述也蕴含着各自不同的立场。而在反垄断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则主要围绕《反垄断法》展开,对于该法是否应当规制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如何规制进行研究。遗憾的是,学者们在研究中鲜有涉及实质性问题,大多停留在表层,或者是前人研究基础上进行整理,只有很少部分学者能够系统研究此课题。在对这些学者的资料分析后可知,合理性的研究占大多数,界定知识产权滥用、知识产权垄断的概念,一致地回应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功能的互补性与一致性,并未突破此限制有新的见解。关于如何处理可行性问题上,大家却避而不谈,或许是《反垄断法》未能修改的原因。在2016年的“人大反垄断高峰论坛”上,大家的发言似乎更真实,也谈到了许多实质性问题,要求尽快修改《反垄断法》或者出台相应执法指南。值得欣慰地是,也有一些学者对我国与当前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规制与保护方面的情形作了对比,以此来分析我们应当规制的路线。

二、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目的

“发达国家拥有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知识产权,他们强烈要求发展中国家建立严格的、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而为其充分利用甚至滥用知识产权提供条件和方便。”①我国作为主要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在国际社会迅速发展,不得不加入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条约,但考虑到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行使的规制还未能达到相应水平,在保护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之间还是要有一定的协调。可以明确的是,知识产权的行使进行反垄断的目的,应以保护为主,反垄断是为了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为保证安全的创新环境考虑,故而,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目的侧重在保护知识产权,只不过这里的保护是建立在有效规制基础上的。我们可以从维护竞争与促进创新两个方面来分析:

维护竞争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目的,保证良好的竞争秩序,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保护消费者福利,其作为反垄断的工具,在促进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上,发挥的是手段作用。在今天,市场的竞争主要是技术的创新,国际社会的竞争也主要围绕各国的领先技术展开,所以,维护竞争主要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应用。竞争的一大动力来源于创新,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时代,技术成为了竞争的对象,每个市场主体都竭力研发或购买优于竞争对手的技术,这样才能将自己的产品最多地销售出去,从而获得利润。从这个角度考虑,维护竞争,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垄断的目的是要排除、限制竞争,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市场或者阻碍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使得一个主体独占市场、独自享受利润,反垄断法通过抵制、消除垄断让更多有实力的主体参与到竞争中,共同分享市场经济的成果,进一步激发竞争。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不正当的行使构成垄断,就应当由反垄断法来规制,利用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试图排除、限制竞争,独占市场份额,不利于竞争,同时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发展。反垄断法维护竞争,规制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目的是保障知识产权在市场中的正常竞争和不断创新。

促进创新,就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微软的迅速成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其得益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因为微软的产品都是靠着相应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才得以在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地大量销售(发放许可证),获得巨额利润的。”②反垄断法在促进市场创新方面的功能就是要保证良好的竞争和创新环境,为创新扫除市场障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得益于市场竞争的持续,而竞争的动力之一又来自于创新,掌握市场经济的先机,通过不断的创新赢得更多消费者的喜欢,这样才能赚取更多利润。从《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该文件来看,2014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16528件,比2013年上升15.6%,2015年达130200件,比2014年上升11.73%,其中涉及垄断案件2014年86件,到2015年新增156件。可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知识产权垄断的案件正在增加,这也是目前国际社会知识产权案件发展的趋势。因为各国都逐渐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跨国公司的遍及,使得知识产权垄断成为多数国家反垄断的热点。反垄断法在规制知识产权的不当行使时,其实是在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公平发展空间,反垄断法的这一促进创新的功能无疑是为了更好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使。

将知识产权的行使规定在除外、豁免之列,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私权的合法行使,如果私权的行使妨碍到公共利益时,反垄断法就需要发挥其保护公共资源的作用,但此规制的目的仍是要为公共利益下的知识产权行使提供法律保障,以便知识产权能够有效在市场竞争中运行。

三、小结

在对于知识产权垄断的规制立场上,有学者认为,我们应当倾向于保护竞争。从国情来看保护竞争,能够更有效地控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为国内企业的发展创造自由、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但本文有着不同观点,经过改革开发30多年来,我国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民族企业的创新力也在不断提升,国家鼓励民族的创新,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活力,是民族振兴的动力。正因为我们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所以才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问题上,更是要重视起来,我们一定要清楚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反垄断的目的何在,保护创新才是重点,才能保证国家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故而,不论在理论上的研究还是执法中,都要明确一点,反垄断只是手段,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

[ 注 释 ]

①吕明瑜.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2.

②王先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

[1]吕明瑜.知识产权垄断的法律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王先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著.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4年)[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

[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著.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年)[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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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14-0100-02

常盼盼(1990-),男,汉族,山西晋城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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