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2017-01-26金勇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金勇 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39期中青班学员
努力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金勇 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第39期中青班学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这充分凸显了全民守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条文有多么复杂严密,也不仅体现在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成为全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只有这样,法治中国才能真正实现。
一、全民守法的目标:公民对法律从内心拥护并真诚信仰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律权威的建立,必须以法律信仰为基础和前提。这是因为,一方面,法律受到社会成员信任而得以自觉遵守执行,不必以国家强制力制裁为保障时,法律才是最有效率的。另一方面,如果社会成员对法律丧失信仰甚至反感,仅仅慑于强制力而遵守法律,法律实质上是僵死的教条,是无意义的规则,遑论法律的神圣、权威的树立和法治社会的形成。因此,卢梭指出:“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全民守法首先要让公民从内心信服法律。
二、全民守法的基本途径: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被信仰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仅仅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就可以完成的。为此,我们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法律信仰成为一种民众发自内心的主动的从法、护法、守法精神。要实现全民守法,必须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这就离不开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才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要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真正让公民从知法懂法进而到信法用法。
三、全民守法的关键:法治实践的效果
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来源于切身体验,只有当全社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正,法律才能够真正成为一种信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存在于每一次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公正执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执法与司法活动要恪守职业良知,挺直脊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违法必究,避免交情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带来的对执法公信力的损害,更不能让不公正的裁判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要切实让违法者和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对每一起具体个案都公正审理,彰显法律权威和威慑力。如果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势必难以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形成信任,势必进一步影响法治社会的形成。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法治真正体现到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只有这样,全民尊法守法才会成为风尚。
四、全民守法的理想状态:法治成为公民生活的一部分
全民守法是让法治成为公民生活一部分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和社会环境,有利于法律的实施和法治精神的养成;个人高度的道德自觉和自律,可以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社会共同生活须臾离不开道德场景,我们要充分重视道德对法律的支持作用,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方面入手,提高全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准,进而强化对法治环境形成的有力支撑。尽管我国法治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全民守法依然任重道远,但是,法治之势已不可阻挡。全民守法,归根结底,还是要看法治是否能够给社会成员带来幸福和福祉。人们都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和权利,而法治则是这种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和实现手段。因此,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应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全民守法的推进,必将推动法治成为我们现代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