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变迁下我国城管执法规范化探究
2017-01-26顾喜艳
顾喜艳 黑 婕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 100048
结构变迁下我国城管执法规范化探究
顾喜艳 黑 婕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 100048
规范城管执法是推进城市治理的重要环节,当前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市民对城管执法也存在一些偏见,如何规范城管执法值得深思。有必要对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规范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分析,就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出意见。
城管执法;执法依据;规范执法
一、我国城管执法的现状
城管在推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地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为城市的稳定整洁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由于城管自身执法方式问题,致使市民对城管执法的正当性、合理性产生了质疑。
(一)城管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备受质疑。当前我国城管的编制存在公务员编、事业编等,真正的执法场合,会发现协管员执法。协管员开罚单受到社会公众质疑,协管员是非公务员也非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处罚权的人员,其本身不具有合法的资格也不具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
(二)执法理念落后,部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城管执法落入了一个怪圈,小商贩谈城管色变,普通群众谈到城管“城管暴力”会映入脑海,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以罚款的数量和罚款的金额作为执法的标准,有甚者将其罚款额作为绩效比赛。重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激化新的社会矛盾,分城管为了追求执法的效率而将法定的禁止义务束之高阁,言辞恶劣,态度蛮横,激化和行政相对人的矛盾,导致暴力执法的情形时常发生。
(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严重。城管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负责辖区的界限不明。同一个城市问题,会出现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工商行政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和交通管理人员均有权管理,常会出现工商部门处罚后,交管部门再来处罚,这种重复执法屡见不鲜,从执法者的角度分析,重复交叉执法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分析,重复交叉执法不仅加重了其负担而且会导致其抵触的心理,有甚者会出现暴力反抗等现象。
二、规范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意义
城管执法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城管在维护居民生活环境,整顿市容市貌,提高执法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是城管执法存在着执法主体不当,执法手段单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理念滞后,执法缺乏公众参与等诸多问题。加剧城管与小商贩之间矛盾,市民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而产生对城管的抵触心理。不仅严重损害了城管形象,还威胁到社会稳定,城管作为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问题的出现反映了城管执法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该问题的紧迫性。
三、完善城管执法的举措
(一)完善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全国缺少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城管的执法内容和执法权限没有统一和明确,没有直接可以依据的法律而选择借法执法,所借鉴的法律法规繁多,不同的法律法规对执法的对象和方式存在差异,出现执法内容不明确、执法规则不统一等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故而应加快城管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一部统一适用的城管执法法律,明确城管执法的权限,规范城管执法的程序,强化对城管执法的监督,确保规范文明执法。
(二)转变执法理念,建设服务队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改变执法态度,重新定位执法地位和态度,以摆事实,讲道理的劝说方式为主。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现代城市管理遵循的基本理念包括以人为本的理念、法治理念、服务理念、秩序理念、效率理念、民主参与理念、公平正义、市场化理念等。当今社会强调“以人为本”。城管执法作为现代城市管理基础的一环,其理念的创新和发展,应在深入研究现代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理念基础上,深刻把握首都城管执法工作规律,立足基本国情,顺应时代潮流。”①。
(三)改善城管形象,提高城管执法公信力。城管常常抱怨在执法时经常遇到“社会不满意,群众不理解”的状况,事实上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经常着装不整洁,制服混装、驾驶作风不文明,故意遮挡车牌等违法行驶等问题屡屡存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与商贩之间的冲突被媒体和群众误以为暴力执法而大肆宣传,多种情况交织在导致城管形象下降,故而应整顿着装,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引导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案件事实。但是这些对于城管执法公信力的提高只是权宜之计,并不能从根本改变城管形象,提高城管执法公信力。长期的执法模式以刚性为主,城管执法应适应时代的发展坚持以人文本,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柔性管理模式的参与度。
城管执法的文明程度已成为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须城管执法人员应积极主动的面对矛盾,化解矛盾,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只有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机制,才可以积极服务辖区群众,给城市容街貌增光添彩。
[ 注 释 ]
①王连峰.以理念创新引领首都城管执法创新发展[Z].2012世界城市论坛会议讲座,2012
[1]董彪,龙翼飞.破解城管执法的“塔西佗陷阱”[J].人民论坛,2013.10(上).
[2]陈柏峰.城管执法冲突的社会情境——以<城管来了>为文本展开[J].法学家,2013.06.
D
A
2095-4379-(2017)06-0217-01
顾喜艳(1989-),女,河南人,就读于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黑婕(1992-),女,河南人,就读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法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