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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我市法治建设问题研究*

2017-01-26林晓姣

法制博览 2017年6期
关键词:公众法治微信

林晓姣

福建省漳平市委党校,福建 漳平 364400



自媒体时代我市法治建设问题研究*

林晓姣

福建省漳平市委党校,福建 漳平 364400

网络社会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移动网络设备的发展,触发了自媒体的爆炸式发展,自媒体的公众影响力甚至超越传统媒体。同时,自媒体引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等一些新的问题,也为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新挑战。本文基于自媒体的立法相对落后,监管不到位是客观事实,政府应如何做到趋利避害,推动我市法治建设的发展为研究目标。

自媒体;网络舆情;法治建设

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其公众影响力超越传统媒体,是言论自由最大化的体现,这是民主法治的进步。同时,通过自媒体引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参与门槛低、瞬间爆发性以及隐匿互动性的特征,也给相关管理部门带来新的挑战,这是法律制度在网络时代滞后性的表现。政府机构如何做到趋利避害,借鉴自媒体营销模式,打造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既有利于应对网络舆情,又有利于政策宣传与意见反馈。

一、自媒体概述

(一)自媒体的概念与特征

自媒体(外文名:We Media)又称“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依托互联网为主要传播媒介,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

平民个性化、操作简便性、传播速度快是自媒体的主要特征。平民化是针对传统媒体多由机构组织发起而言,自媒体是由个人为主要传播主体,提供的是其获得的资讯中,对事物做出自我判断,而非传统媒体统一告知的是非对错;传统媒体的运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自媒体只需要个人通过提供自媒体的网站简单注册,就能发布文字、音乐、图片、视频等信息,创建属于自己的“媒体”,低成本,操作便捷,无需专业知识;数字科技和移动网络的发展带来信息的即时传播和接收,这是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难以企及的。

(二)自媒体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到目前为止,自媒体的发展主要经历五个时期:博客、论坛的兴起,个人通过文字及图片发布信息;伴随国外Facebook、Twitter的兴盛,国内推出的微博因其社交性积累大批拥护者,此时期出现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意见领袖;微信、今日头条、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纷纷推出公众号平台,自媒体发展进入公众号时代,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综合视频网站搭建自媒体平台,电台类、直播类自媒体兴起;电商成为自媒体新载体,探索跨界平台的新模式。

自媒体经历过野蛮生长时期,转摘、资讯整合曾为自媒体的主要生产方式,伴随而生的是知识产权的侵权。随着行政、司法以及主流平台治理力度的强化,正版化与合规运营已经成为自媒体商业化的主旋律。自媒体由“野蛮”走向“文明”,既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与内容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自媒体持续发展与升级迭代的必然趋势。

二、自媒体在法治建设中的消极影响

自媒体给了普通民众发声渠道,同时,自媒体也极易成为情感宣泄的场所、谣言传播的温床、侵权行为的法外之地。

(一)舆论绑架,干预司法独立

民众希望通过舆论监督,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但往往触碰司法独立的底线,案件还未审判,舆论已下结论,面对汹汹而来的舆论压力,司法人员难以独善其身,最后的结果是“不懂法的人控制了审判结果,懂法的人不敢依法审判”,严重干扰了司法的独立与公正。

(二)监管不力,虚假信息泛滥

自媒体是非专业人士的平台,信息发布者缺乏专业的媒体人素养,加上自媒体所发布的消息不需要像传统媒体层层把控,这使得谣言的传播变得轻而易举。百度百科定义自媒体特征的第一条就是“不实传播”。尽管流言不是自媒体的主流,但自媒体已成为部分公民获取资讯的“主流”,一旦自媒体发布未经筛选证实的虚假信息,民众无法鉴别其真伪,甚至以讹传讹,最终演变成病毒式传播。

由于信息真伪的核实成本较大,自媒体平台的监管存在漏洞,单靠自律是难以改变谣言“满天飞”的现状。

(三)自由过度,冲击法律底线

自媒体备受追捧的同时,也面临盗版侵权、造谣诽谤、隐私泄露等问题。目前自媒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使得自媒体优质原创内容盗用成普遍现象。据《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显示,60.6%受访者遇到疑似谣言最多的是在微信上,也就是说微信成为最大的“谣言传播机”。虽然我国制定了“转发500次”的打击网络诽谤犯罪的法律条例,但自媒体中虚构不实信息并没有根除,仍然存在很多侵害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的现象。

三、自媒体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公众参与,发挥舆论监督功能

自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多的舆论参与机会,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参与到舆论监督中。这对公权力的监督起到积极作用,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据QuestMobile发布的2016年9月秋季报显示,新浪微博的月活跃用户3.906亿,微信月活跃用户达8.177亿。由此可见,自媒体平台用户数量极其庞大,任何话题都有可能通过用户的转发、讨论形成舆论场,特别是近年来,公众对反腐、行政、执法的关注,自媒体成为舆论监督新模式。同时,自媒体的传播速度超越了传统媒体,使得舆论监督更具时效性和影响力。因此,自媒体在舆论监督效应和影响力上也更胜一筹。

(二)规范缺失,倒逼法律政策出台

目前,我国对网络信息监管、市场准入、域名管理主要有三部法规和四部规章,但是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立法相对滞后,与当今的网络舆情、网络事件的发展现状不相符。现行立法多是框架性文件,内容宽泛、条文不明确、可操作性差。比如,对网上侵害隐私权的规定表述为:“不得……不得……”,既无规定如何界定,也没有明确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及受害者的法律救助。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政府必须完善立法,制定切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

(三)扩宽途径,促进法治观念发展

自媒体提供了普法传播新载体,拓宽了普法工作新渠道,开辟了普法工作新形式。随着自媒体影响力的扩大,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动画、视频、微电影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自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如:龙岩市政法委就开通了“法治龙岩”、“奉法龙岩”两个微信公众号,通过漫画加短文等符合现代人快节奏获取资讯的习惯进行普法宣传。

四、自媒体时代提升我市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善用媒体,发展法治宣传新阵地

充分认识自媒体的地位与作用,善用自媒体平台,将其发展成为法治宣传新阵地。法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有责任有义务开展积极的法治传播。媒体近年来过度披露违法信息,让民众产生中国社会是以“暴力”“不公”为主的错觉。自媒体更容易使社会不公现象、负面新闻被扭曲,被放大。法治宣传不仅应该曝光负面信息,同样应当将法治社会积极的一面传播出来,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氛围。

(二)打造品牌,提升政府公信力

《2015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报告》称,截止2015年,我国政务微博账号近28万,微信公众号已突破10万,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和334个地级行政区都开通了数量不等的微信公众号,县乡级公众号也占到50%以上。据新浪微博官方统计,截至2016年6月,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达到159320个。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政务微博、公众号已经成为“标配”,在信息公开、政务协同、舆情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

就我市而言,各县(市)区都有自己的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但存在以下问题:1、推广不足,受众小;2、发布信息不足,存在“僵尸”账号;3、缺乏有机整合,影响力分散。今后可以主推几个大品牌,提升权威性与影响力,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特别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政府主动发布信息,既占据信息发布的制高点,又把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让民众在第一时间获取最权威的信息,争取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强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塑造政府形象。

(三)宽容对待,逆耳忠言的社情民意

政务微博、公众号是民众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通畅而方便的渠道。对政府来说,它能更好地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改变了以往政府信息对民众单向流动模式,有利于促进政府深化改革。政府在面对群众批评和质疑时,需有坦诚包容之心,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积极心态,听进逆耳忠言,以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执政胸怀,做到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

目前,地方政府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认识不足,观念落后,能力欠缺,严重降低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公共形象。因此,提升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已经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努力方向。

(四)趋利避害,促进自媒体法治化发展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却不是人人都会使用话语权。人们在浏览、传播信息时容易受到意见领袖(网络大V)的影响,而非出于理性判断。这就导致事件发生时,舆论“一边倒”的情况,或者遇上谣言,民众散失基本的判断能力,盲目转发。如何既发挥自媒体的传播优势,又能有效控制舆论风险,首先要明确政府与意见领袖不应是对立关系。2013年8月,山东省环保厅和网络“大V”邓飞,在微博上就“高压泵地下排污”事件公开辩论,这种交流有助于澄清事实,排除干扰,解决问题,是政府与意见领袖交流的良好示范。政府在对待意见领袖应是积极正面的态度,不少意见领袖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提的意见是代表一定范围民意的,提的建议是有针对性,有助于问题解决的,政府应加以甄别和重视,积极回应,不逃避,反思自身不足比一味压制更有利于控制事态发展。其次要培养扶持一批恪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文明底线的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他们与政府同步发声,更有利于反击谣言。最后要加强自媒体法治文化氛围营造,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倡导文明守法上网,自觉维护信息传播秩序。

总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切不可依照传统思维严控打压,应顺应时代潮流,从立法的顶层设计,到执法的监督管理,再到应用自媒体优势深化政府改革,到最后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以自媒体为时代契机促进我市法治建设的发展。

[1]杨丽君.论自媒体时代侵权现象的立法规制[J].今媒体,2016(2).

[2]刘亚琦.从微博看公众的法制需求[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2).

[3]李艳.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协调[J].求索,2013(11).

*2016年龙岩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立项课题(项目编号:2016YSKB17)。

D

A

2095-4379-(2017)06-0071-02

林晓姣(1984-),女,汉族,福建漳平人,本科,福建省漳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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