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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推进老区扶贫开发
——在福建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2017-01-26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琪玉

红土地 2017年10期
关键词:老区革命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黄琪玉

锲而不舍推进老区扶贫开发
——在福建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黄琪玉

(2017年9月1日)

今天,我们召开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老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我省老区建设发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老区扶建工作。刚才,省民政厅厅长池秋娜同志代表省老区办汇报了近年来我省老区扶建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省老促会谢先文会长参加会议,并讲了很好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老领导对老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对老区人民的深厚感情。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扶贫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如何加快老区发展进行了讨论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心尽责,积极投身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老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老区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受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老区发展总体相对滞后,老区困难相对较多,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是苏区、老区县,有21.50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45.483万的47.3%。目前,全省贫困村2201个,其中贫困老区村有1575个,占71.6%。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由于老区地处偏僻,发展基础薄弱,不仅要解决“两不愁”的问题,还要解决“三保障”以及养老等问题,老区的开发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因此,各成员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全力做好老区扶建工作。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加快老区建设发展,强调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关心重视

我省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全国最早成立党组织的地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多次深入我省的苏区老区调研,了解干部群众的心声诉求,多次深情表示:“忘记老区,就是忘本,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饮水思源、勿忘老区。”“加快老区发展,使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历史责任,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期间强调:“福建山区多、老区多,当年苏区老区人民为了革命和新中国的成立不惜流血牺牲,今天这些地区有的还比较贫困,要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人民的深厚感情,对苏区老区人民群众的牵挂关怀,是我们扎实推进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老区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指出,加快老区发展步伐,做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让老区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区建设发展。省委尤权书记每年都要到老区调研,强调要发挥生态优势,坚持绿色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于伟国省长多次深入老区县办实事解难题,强调要切实改善苏区老区群众的生活,全面落实扶持苏区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规划、项目、资金、法规等方面加大倾斜和帮扶力度。当前,我们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有关老区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老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带着感情去推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老区脱贫攻坚步伐,为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

为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中央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对接落实好中央政策和项目,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要以支持重点县为重点,加快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要把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老区脱贫攻坚和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实行倾斜政策,推动相关资源要素向重点县优先集聚,民生政策向重点县优先覆盖,重大项目向重点县优先布局,增强重点县“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要以扶持贫困人口为重点,全面增进老区人民福祉。把切实解决好老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老区开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小额信贷等多种措施实现脱贫。提高扶贫开发针对性、精准性,让老区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以集中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动老区开发建设。认真梳理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准主攻方向,统筹人、财、物等资源,充分发挥我省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这一品牌优势和平台作用,对接好中央给予我省的有关优惠政策,争取中央有关部委在项目、资金、技术上的更大支持,破解制约老区发展的瓶颈,进一步改善老区面貌,进一步提高老区人民生活水平。

三、进一步倾斜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老区脱贫工作已经作出了全面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我们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老区全面加快发展。

一是加大脱贫攻坚力度。要通过大力实施扶贫工程、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整体推进老区建设发展,提升老区脱贫的内生动力。针对老区贫困群众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强脱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实施“造血式”扶贫,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坚持“奖、帮”结合,激发贫困老区群众的自我发展潜能。实施“减负式”扶贫,通过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行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兜底式”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要全部纳入低保,给予低保兜底保障。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老区苏区的重大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在制定规划、项目安排、具体运作等方面,对涉及老区的要进一步给予倾斜照顾。要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老区公路、铁路、机场建设,持续提升老区交通运行能力,带动老区经济发展。要不断完善能源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老区农网供电能力。要积极推进老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老区中心城市和县城防洪排涝设施。要科学布局老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工艺,因地制宜推进老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实施宽带入乡进村工程,加大对老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倾斜支持。

三是加大社会事业发展力度。我省老区大部分在山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老区特别是贫困老区的倾斜支持力度,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要求,加快补齐老区民生短板,促进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要补齐老区教育短板,增加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老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优化老区中小学校设点布局,加快老区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确保老区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要补齐老区医疗卫生短板。大力加强老区县级医院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促进医疗资源向老区基层农村流动,实现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和医疗救助水平,减少老区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现象。要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强老区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覆盖率。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提高乡镇敬老院的床位使用率。支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增强护理床位供给,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要补齐老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老区交通体系建设,改善老区群众出行条件;加快江河流域和城镇内涝防治,增强防涝抗灾水平;保护老区绿水青山,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进一步发扬光大

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要求,切实把红色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

一要维修保护好革命遗址。革命遗址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要加强革命遗址的维修保护工作,完善革命遗址配套设施和功能,并植入宣传教育内容,使之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基地。

二要发展好红色旅游。我省红色旅游资源丰富,获评国家4A级景区的革命旧址、遗址共有6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有9个,这些都是传承红色基因和推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要合理利用红色资源,统筹做好红色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打造红色经典旅游路线,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抓好红色文化宣传。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红色基因宣传,讲好老区故事,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我党的光荣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五、进一步形成合力

当前,老区加快发展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对福建老区发展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政策效应十分明显。我们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发挥革命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这一红色品牌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制,凝心聚力,形成促进老区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要健全老区扶建工作机制。2012年我省成立了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老区办要充分发挥作用,多出谋划策,落实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会议和老区工作通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联络员制度,主动与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围绕老区重点扶持项目,争取成员单位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加快老区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把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纳入本部门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扶持资金继续向苏区老区倾斜支持,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二要强化挂钩帮扶机制。2004年以来,省里确定了四轮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共892个,其中老区村711个,占79.71%。我们要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挂钩帮扶,除了对口帮扶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外,对其他欠发达的老区村也要实行省直部门挂钩、干部驻村、资金捆绑等综合措施,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建设、民生工程项目,推动老区村整体加快发展。

三要建立考评督查机制。要组织开展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对落实老区政策和资金倾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保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请省革命老区扶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9月20日前,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要发挥老促会等社团的作用。《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老区建设促进会、扶贫开发协会和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方面的作用。实践证明,老促会等社会团体是党委、政府做好老区工作的重要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党委和政府联系老区人民的重要桥梁。正是因为他们关注老区、情系老区,经常深入老区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促进了老区加快发展。衷心希望老领导、老同志继续发挥优势,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老区扶建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加快老区发展,促进老区全面小康建设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任务。我们要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老区人民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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