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四川深入推进法治森林公安建设
2017-01-26李杰强
李杰强
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四川深入推进法治森林公安建设
李杰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在党的中央全会历史上尚属首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也为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新路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科学指导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法治公安、法治林业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适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森林公安机关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2015年以来,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建设法治森林公安”活动。
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打造规范执法2.0版
近年来,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理念不强、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管理不严密、执法监督不到位、执法突出问题屡禁不止、责任追究不落实等问题,与党和政府的新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就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清醒认识执法现状,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建设放在前所未有的更加重要的地位来认识,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森林公安建设。
建设法治森林公安,就是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省公安厅“三化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林业“162”发展总体思路,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各项森林公安工作中更全面、更系统、更高水平的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为建设法治四川,实现“两个跨越”目标,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建设法治森林公安,就是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警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建设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系统严密的执法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体系、运行完善的执法保障体系,使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整改、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使森林公安民警法治信仰普遍树立,有效形成依法办事理念和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增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更多办法更细措施推进执法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强化法治理念,是建设法治森林公安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全省森林公安将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法治森林公安建设”大讨论活动、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结合“三个必训”加大全警法制培训力度、强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积极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等多种途径,形成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相结合的法制培训机制,引导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依靠法律手段加强林区管控、维护林区治安秩序,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林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是建设法治森林公安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全省森林公安将重点在搭建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从服务实战的角度出发,做好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结合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管理、违法犯罪现场处置、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法制审核审批、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决策跟踪评价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阳光警务,逐步建立行政案件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执法制度规范、流程等信息;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和每项执法活动的工作标准,实现执法工作标准化,使各项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既满足工作需要又符合法律规定。
完善执法管理体系,是建设法治森林公安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和严格落实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是建设法治森林公安的有力抓手和载体。全省森林公安将进一步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和升级改造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建设,规范和严格落实办案区使用管理,强化对办案区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最大限度消除执法安全隐患;依托警综平台,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审核审批、网上执法质量考评,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活动都可回溯式管理;健全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实现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把关、统一出口,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改进考评方式,明确考评重点,实行执法全过程、全流程考核和网上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新模式,提高考评效果,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的导向作用,充分运用考评结果,有力推进考评工作;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探索建立案件统一受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立案突出问题发生;打造以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完整责任链条为重点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岗位的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推进法治森林公安建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队伍战斗力、忠实履行职责的必由之路,是全面规范执法的基本途径。目前,四川法治森林公安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执法示范单位中选定了江油、洪雅、青川、古蔺、珙县、南江、威远、小金、盐源、宣汉10个单位进行“法治森林公安”建设前期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全省法治森林公安建设,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相信通过法治森林公安建设工作的开展,终将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全省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作者单位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 刘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