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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马厉兵多措并举捍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省森林公安“十二五”盘点

2017-01-26费然

森林公安 2017年1期
关键词:省局十二五公安

费然

秣马厉兵多措并举捍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省森林公安“十二五”盘点

费然

“十二五”以来,四川省森林公安紧紧围绕林业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以深化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警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和基础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十二五”期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侦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57734件,比“十一五”增加38%,其中侦破刑事案件5009件,比“十一五”增加13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亿多元,为维护四川省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捍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做出了突出贡献。

推进“三项改革”全面激发队伍活力

“十二五”伊始,四川省森林公安局积极深入基层调研,查找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独立法人单位建设、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独立执法权限落实“三项改革”目标。

独立法人单位建设,就是使各级森林公安局彻底实现了从林业部门内设机构到直属机关的转变。管理方式的创新和优化,为经费保障方式的改革和执法权限的落实奠定了基础,适应了森林公安作为特殊警种在体制上的内在需求,极大地激发了森林公安的发展活力。

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就是实现经费的单独预算和财务的独立核算。通过改革,各级森林公安基本经费得到保障,确保了业务工作的运转,突破了曾经困扰多年的警务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记功嘉奖等工作的经费瓶颈。各单位设置了财务机构,完善了财会制度,担负起经费收支的组织、核算和管理职责,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形象大幅改善。

独立执法权限落实,就是使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自己名义办理涉林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有力确立了森林公安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中的主导地位,拓展了对林区治安的管控空间,加强了执法权威。改革后,由于案件需要森林公安自己取证、自己审核、自己审批,民警们更加钻研法律法规和办案业务技能,更加注重自身执法行为规范性,内设机构越来越完善健全,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越来越高,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涉林刑事、治安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取得了大幅度上升。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生态铁军

5年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逐步改变原有民警补充模式,通过公开招录、择优选调、试点“体改生”培养等方式,充实警力1087人。现在,全省共有森林公安民警约2400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1%,公安政法院校毕业占21%,平均年龄从47.7岁下降至39岁,文化程度、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都得到了明显优化。

民警素质是战斗力的根本保障。为了不断挖掘队伍潜力,省局建立了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战的森林公安民警教育培训体系,并按照训练贴近实战的目标要求,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室内理论教学模式,增加了枪械、警械、战术等训练科目内容。在坚持“三个必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涉林刑事鉴定技术”“现场勘验”“一法两规”“实战教官”和“信息技术应用”等多项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5年来,全省共计培训民警1万余人次,确保了每位民警每年至少轮训1次。公安部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后,省局积极调动全省森林公安民警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助推执法能力再上新台阶。截至现在,全省森林公安民警已有2300余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1400余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通过率居于全国前列。

以执法办案为主业开启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新常态

5年来,四川省森林公安破获了大量的涉林大要案件。省局在做好指导协调的同时,连续组织侦破了一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比如,“12·2”买卖木材运输证特大案件,查获犯罪嫌疑人41人,涉案的787份木材运输证可用于运输木材3万多立方米,及时发现并铲除了危及全省木材流通秩序的毒瘤。“2·21”羊马系列非法收购楠木案,一次性查获桢楠1万多件、2000多方,摧毁了一个以崇州羊马镇为中心、触角遍布省内外多个楠木产区的非法采伐、出售、收购、囤积楠木犯罪网络。“8·29”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工艺品系列案件,粉碎了一个通过“微信”联系,从福建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至四川贩卖的非法交易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扣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200余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突出违法犯罪。2013年,在省局协调下,省委政法委牵头,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等9部门,开展了为期8个月、代号为“亮剑行动”的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次行动层次高、部门多,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首例。省委书记王东明两次批示、签阅,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亲自审定行动方案,亲自召集会议进行部署,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行动期间,省局作为专项行动办公室,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侦破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10743件,同比增长47%;侦破刑事案件1112件,同比增长91.3%;抓获犯罪嫌疑人1562人,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协调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解决涉林案件批捕率低、实刑率低的问题,非监禁刑适用率较上年同期降低12%;为大力营造严打整治舆论声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亮剑行动”新闻发布会,行动开展情况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媒体报道报道7次,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华西都市报》等省级媒体报道91次,在“百度”中搜索专项行动相关的信息,多达几十万条。

2015年,为充分运用国家林业局部署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成果,省局积极协调,推动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并通过省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了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顶住压力、排除阻力、广泛协调、依法履职,受理破坏林地资源案件1215起,涉案林地面积总计1141.66公顷,充分发挥了“生态铁军”作用。

夯实基础建设解决设施手段落后问题

“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实现了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向规范化管理的重大转变,全省新开工建设149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竣工133个,开工率94.9%,竣工率84.7%,建成场所面积65435.29平方米。全省挂牌开展工作的派出所186个,其中一级所5个,二级所20个,三级所58个,三级以上派出所数量是“十一五”末的2.1倍。由森林派出所承办的涉林案件数量占全省总案件数的一半以上,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方面的尖刀作用凸显。

面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落后问题,省局提出了“依托地方、立足实际、分级负责”的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积极将森林公安信息化纳入了地方公安信息化建设体系。目前,全省共配备金盾网专用电脑1601台,金盾网接入率达88.69%,数字证书配备率达89%,建成标准化信息采集室68个。省局和21个市州及卧龙、152个县(市、区)、52个派出所相继建成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部分市、县在此基础上延伸建设了林区重点路段、卡口高清监控天网工程系统。森林公安在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实战应用上有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全国市、县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

(作者单位四川省森林公安局)

(责任编辑 刘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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