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发展 惠民利民建设生态宜居新龙泉
2017-01-26
保障发展 惠民利民建设生态宜居新龙泉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谢丹华
近年来,龙泉市国土资源局着力建设生态宜居龙泉,推动城市生态绿化保护和利用工作。对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布局,实现土地整治项目与美丽乡村建设高度融合,保持打击“两违”高压态势,结合造福工程和幸福家园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易地搬迁工作等,保障发展,惠民利民。
一、重拳组合攻战“十二五 ”全力以赴攻坚“十三五”
“十二五”期间,龙泉市累计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5万亩,共计完成项目供地1.18万亩,其中出让土地5721亩。完成征收土地1.6万亩,收储土地261.314亩。累计完成违法用地建筑拆除80万平方米;完成采矿权出让10宗,出让金1096.84万元,累计收缴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5597.95万元;完成垦造耕地2.024万亩,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532亩,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8.8万亩。通过政府政策、投入等系列组合拳,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达37.8万亩,连续1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共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应急排险24个,实施避让搬迁1569人;受理各类登记和行政许可29321件,完成各类土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20969宗,其中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9087宗。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坚持绿色发展,履职尽责保资源促发展;坚持科学赶超,服务大局保发展;坚持生态惠民,尽心尽力保权益。
二、坚持绿色发展 履职尽责保资源
1.资源保护持续加强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等机制,圆满完成2015年度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市政府已分别与19个乡镇(街道)签订了2016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全市36.29万亩耕地保有量、29.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4万亩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得到有效落实。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与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多次对接,龙泉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已通过省土地规划院质检,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9.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任务数;牵头制订并实施了《龙泉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充分调动了村集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2.土地整治持续提速
龙泉市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共91个,规划垦造面积4375亩;“旱改水”项目13个,面积3071亩。截至目前,垦造水田项目已开工76个,面积3815亩;已完成招投标4个,面积212亩;正在预算审价1个,面积20亩;正在立项4个,面积158亩;完成规划设计论证2个,面积65亩;正在规划设计4个,面积191亩。(通过乡镇(街道)初级验收的项目15个,新增垦造水田面积1300亩;已完成市级验收项目7个,新增垦造水田面积362亩)。“旱改水”项目已开工9个,面积2812亩;已招投标1个,面积51亩;正在招投标3个,面积208亩。
3.用地秩序持续向好
坚持以共管机制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不断完善联合长效防控管理机制。制订了《龙泉市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房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并开展了全市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房处置业务培训;全面开展“亮剑行动”,对全市1999年1月1日以来未依法处置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113宗土地违法案件,对发现问题均已部署整改。
4.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已完成《龙泉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草案编制及征求意见;认真开展“六边三化”和“五水共治”工作,全面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龙泉市富源矿业道太硫铁矿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按建设方案开展建设,已完成建设工程量的90%;协助兰巨乡政府对蜜蜂岭采石场进行地质灾害滑坡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治理,2016年7月30日已交工验收;截至目前,已收取矿山治理备用金640万,累计收取5264万。已建成绿色矿山12家,其中省级绿色矿山10个、市级2个。
三、坚持科学赶超 服务大局保发展
1.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空间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查后,龙泉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进行多次对接,并根据各厅(委)反馈意见积极修改,龙泉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于2010年7月25日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时,16个乡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相继完成听证、乡级人大审议、县级各部门论证、丽水市相关部门审查等程序,成果已于2016年8月份通过丽水市政府批复。完成收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块(粮库)、龙泉中意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原啤酒厂)等2宗地块,收储土地面积共74953.37平方米,收储资金5077.95万元。
2.重点项目保障有新突破
为加快落实龙泉市G322(原53省道)龙泉安仁至西街段改建工程、赵麻淤至下堡公路工程公路用地保障,两条公路总用地1614.06亩,其中农用地1414.72亩(耕地528.03亩)。通过积极沟通对接,两条公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已于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农转用专项计划指标申请材料已于2016年5月底上报省国土资源厅,7月份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专项指标,8月份完成两条公路的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工作,9月份上报审批两条公路农转用报批材料;积极做好衢宁铁路龙泉段用地报批工作,拆迁安置用地选址已确定,目前,龙泉市衢宁铁路规划调整材料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征地草签协议等征地相关材料已完成。此外,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通过使用盘活指标361亩,解决了国境药业、低丘缓坡范围内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地难的问题。通过项目用地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保障了龙泉重点项目的用地空间。积极与省国土厅对接,积极争取全市用地指标,截至目前,已争取1924亩的农转用计划指标,其中青瓷、宝剑两个特色小镇农转用专项指标502亩。
3.节约集约利用有力推进
共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72亩,占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20亩任务的85%。扎实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31.2亩,占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156亩任务的84.10%,其中改变土地用途129.7599亩(龙泉市原新塘酒业、老车站地块57.2410亩, 龙泉市老市政府地块72.5189亩), 提质增效土地1.4385亩(龙泉市安仁西路3号地块出让项目1.4385亩);近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75.53%。
四、坚持生态惠民 尽心尽力保权益
1.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落实群防群测责任体系,目前共发送预报预警信息8200人次,梅雨期、台风、汛期及暴雨期协助村两委第一时间转移受威胁群众2000余人次。2016年5月20日在城北乡大贵溪村成功组织230多人参加了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防灾应急能力。树立地质灾害防治“互联网+”思维,投资40余万元对龙泉市1个A类点、1个B类点、7个C类点进行试点,建设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结合雨量自动监测站,打造全天候、全方位的综合监测体系。认真实施《龙泉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市郊安置小区、中心镇(乡)安置点、村级就近安置、临时安置及其他安置等安置体系。积极开展龙渊一村、锦溪卫生院后山、墙夹等9处隐患点治理排险,总投资达420余万元,预计减少威胁人口328人。截至目前,避让搬迁到位并通过验收的受威胁人员237人,全年计划可搬迁到位250人。2016年,减少受威胁人口678人。
2.充分保障农民建房权益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对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截至2016年11月底,共完成农村宅基地备案427宗,供应宅基地面积62.5627亩,占全年206户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保障任务的207%,其中完成无房户用地267宗,面积38.6355亩;危房户用地160宗,面积23.9274亩。
3.全面推进地籍管理工作改革
龙泉市1∶500农村数字地籍调查成果经市局统一验收通过,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农村数字地籍支撑。按照丽水市局的时间节点要求,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了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顺利通过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专家组的实施前评估,2016年6月25日已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目前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项工作已走上正常轨道,真正实现了登记机构、依据、簿册和平台四统一。截至2016年12月9日,不动产登记窗口已经办结土地和房屋登记等业务16009件。
2017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关键之年,是龙泉市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更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积极提高“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能力水平的关键之年。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将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管控、服务发展,不断提升国土资源惠民水平、保护水平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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