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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亮“红牌”惊九州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对质量安全治理的教训与启示

2017-01-25徐建华

中国质量监管 2017年7期
关键词:红牌电线电缆问责

文 本刊特约记者 徐建华

一亮“红牌”惊九州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对质量安全治理的教训与启示

文 本刊特约记者 徐建华

6月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日前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定性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

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责任追究情况。陕西省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122人被问责追责。发酵于今年3.15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在经过3个月的调查之后,终于从政府最高层面迎来了极其严厉的问责“罚单”。这已是国务院6月份以来第三次就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发声”了。

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所作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问。

7月3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国务院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查处情况及专项整治要求,深入总结全系统电线电缆专项监督检查及督导工作的成效与问题,同时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行再警示、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

与以往只有发生严重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才会痛下狠手不同,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在还没有发生什么恶性状况前,就由国务院上手处理了。严厉的问责,是对质量安全治理失职亮出的“红牌”,既显示了政府对涉及公共安全防患于未然的决心,又彰显了成功“排雷”的能力。耐人寻味的是,这次事件处理后,国务院随即召开了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为政府职能的转型、“发条”。

“个案特例还是普遍现象?制度监督不可谓不严密,为什么如此轻易地就全面失守了?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值得作为一个样本进行深入研究。”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所言,从西安地铁3号线电缆被爆出存在质量问题,到国务院发布《通报》公布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主要问题及原因、责任追究情况,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给公共质量安全治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和“案例”,值得去深思和探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们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无论是电线电缆行业还是其他行业,无论是质量安全监管还是公共质量安全,都应当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而让广大民众有更多的“质量安全感”和“质量获得感”。尤其是作为质量安全主管部门的质监部门,更应当从中吸取教训,按照质检总局的要求加强负面典型警示教育,落实国务院的部署,下最大气力抓全面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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